建立效能政府》過去兩年,沉寂已久的台灣社運聲勢再創高峰,民眾對政府已忍無可忍。其實,制度缺陷與選民意識不彰,才是台灣政治總是讓人失望的根源。
微改變宣言:
公務員到私人企業上班勞保年資該合計,才能鼓勵人才流動
政府拚經濟產業轉型的口號喊了好多年,卻始終看不見成效,外在大環境的慘澹不論,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政府與產業界各彈各的調,從來兜不攏;更深一層探究,雙方溝通之所以老是斷線,其實與公私部門的人才互通率低息息相關。
如果公務員到私部門工作,就能理解產業運作;而私部門勞工轉換到公務員,將更能掌握政策推展與制定的邏輯。也就是說,只要雙方流動率能提高,認知差距就能有效縮小。
然而,目前台灣公私部門間的人才流動,有許多看不見的障礙,其中之一就是現今公保與勞保對於退休年金的年資無法合併計算。以至於若有公務人員想轉進民間企業,他就必須放棄累積的公保年資;同樣的,勞工變成公務人員也一樣。
依照現今公勞保制度,要達領取年金的資格,服務年資必須滿十五年,而且兩者年資不能合併計算。舉例來說,如果一名公務員任職十四年因故離職,之後在私部門任職十四年退休,雖然他的總工作年資已達二十八年,卻因制度設計不良,導致無論勞保、公保都領不到年金。
現在,政府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今年五月底考試院宣布,若勞工轉往公部門,年資已可並計,只要兩者合計達十五年即可領取年金;唯限制公勞保其中一的服務年資超過十五年,則不得合併計算,只能領取該保險年金。
不過,公保年金化僅限私校教職員先行,餘下公務員仍俟公教人員退撫法案等相關法案修法;也就是說,目前的年資併計對多數人仍是紙上談兵,勞保的修正亦待立法院通過。公私部門間的轉職者,未來要併領年金還是長路漫漫。
斷軌的退休金制猶如橫亙於政府與私人企業的高牆,過往的歷史沿革,促使政府對公務員的退休制度採「恩給制」,公務員的退休領取資格是以年資作為標準。舉例來說,假設一名年輕人考上公務員,工作十年後發現個性與工作難以協調,此時他若選擇離職,在公務員退撫機制下累積的年資將付之流水,制度設計的僵化,讓他的退休金領取成為零與一的取捨。
退休基金協會理事長李瑞珠表示,要促進人才流動,最重要的是讓退休領取制度更彈性。「雖然公私部門退休制度的規畫與給付架構都不同,但最基本的原則是,要讓雇員在不同部門間轉換時,都能從離開的保險架構中得到合理的份額。」
行動方案
加速公教人員退撫法案等修法通過,落實公勞保合併計算年資,加速公私部門人才流動,使於公私部門間轉職的民眾,退休後也能在年金的保護傘下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