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效能政府》過去兩年,沉寂已久的台灣社運聲勢再創高峰,民眾對政府已忍無可忍。其實,制度缺陷與選民意識不彰,才是台灣政治總是讓人失望的根源。
微改變宣言:
我們不需要功能重疊政府,考監兩院關門吧!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是絕大多數民主國家採行的政治制度,唯有中華民國實施獨步全球的「五權憲法」。理想上,監察與考試兩權,能杜絕議會專制與行政首長以職務酬庸親近人士等流弊;但現實上,考、監兩權不僅效能不彰,甚至成為阻礙政府效能的大石頭。
監察院擁有調查權及預算審計權,得監督行政機關與地方政府施政;並能對行政官員提出彈劾、糾舉。然而,相關權限不僅與立法、司法部門重疊,監委動輒以「調查」名義約談官員或調閱資料,更常造成行政機關困擾。
據監院統計,剛卸任的第四屆監委,至今年四月底止,已針對行政部門提出七○九件糾正案、一五一三件函請改善案,以及二八五八件調查報告。為求「嚴謹辦案」,每起案件無不經多次約詢、調閱才得以結案,當中浮濫約詢的狀況自然層出不窮。
例如,監委一○年曾因民間美食豬血糕沒有完備的安全衛生規範,大動作約詢當時的衛生署與農委會副首長,並提出糾正。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就曾炮轟監院,在一年半之內,來函、糾正、約談衛生署官員共七五八次,簡直到了妨礙公務的地步。
很多閣員心有戚戚焉:要同時面對立法院與監察院約詢,就占掉多數辦公時間,不利推動政務。就連前任監察院院長王建煊也同意,監察院的表現不符人民期待……。
既然如此,人民還需要客氣嗎?
儘管英國、瑞典、丹麥等國皆有類似監察使(Ombudsman)制度,但獨立行使保障人權及監督不良行政等職權的監察使,人數皆未超過四人;相形之下,台灣的二十九位監察委員,就顯得尾大不掉,就算不廢除監院,至少也該大幅縮編。
而考試院也有和監察院相似的情況。儘管穩定的文官體系,是維持政府效能的重要條件之一,但放眼全球,沒有一個國家如台灣這般,為避免行政部門濫用私人,將公務員晉用培訓及制度設計,與行政權等量齊觀,就連考試院前院長關中也說:「中華民國的考試權獨立,在全世界獨一無二。」
曾任銓敘部次長的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指出,考試院下的考選部、銓敘部,功能與行政院人事總處高度重疊;為增進行政效率,可在行政院下成立綜合性功能的國家文官學院,並比照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選會等單位獨立行使職權,以防行政部門介入人事。
至於十九位享有「部長級」待遇,責任卻只有「討論重要考試政策、主持典試工作」的考試委員,則應直接廢除。
李俊俋舉例,以文官素質優良著稱的英國,就是設置獨立的「公務員敘用委員會」,主管一切文官考選銓敘事務;擁有高行政效率的新加坡,甚至授權各機關人事單位自行辦理人才甄選,該國只有最高階官員的招募、考核、晉升,才由總理推薦社會賢達組成的獨立機構「公共服務委員會」負責。
以躋身「成熟民主國家」為目標的台灣人,難道要繼續容忍這樣不合時宜的政治制度嗎?
行動方案
一、將監察權移至立法院,或大幅縮減監察委員人數,避免干擾政府施政。
二、將考選、銓敘業務與人事行政總處合併,並比照NCC模式設置獨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