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官商勾結、權貴相護,必須盡快解構。但我們必須問自己一個問題:解構惡質政治、瓦解利益集團壟斷,要不要以法治為代價?
整個台灣,當下正在進行一場以私刑公審一個惡人的劇碼;人民那無所著力的義憤,找到了一個無可懷疑的道德至高宣泄口;搖搖欲墜的執政黨,找到了一個「你看,我也講公義」的救贖點;媒體當然也找到了收視率的救星。一場完美風暴於焉成形,坐實了全球華人對台灣的終極評價:有自由、有民主,但還沒有法治。
說的當然是正義油廠、頂新、味全、林鳳營這件事。喔對了,是不是應該先不提味全、林鳳營呢?現行犯是正義、頂新,至於味全這個法人,到現在為止,所犯下的是另一宗「罪」——與正義、頂新同一個董事長。但是,同一個老闆就旗下公司法人「一鍋煮」,公司法到哪兒去了?民眾可以發動抵制運動,但總統、行政院長也公開抵制獨立法人味全,腦中還有公司法觀念嗎?執政黨市長、立委以公權力喊出「罰到倒、關到老」,心中還有司法的程序正義嗎?
立法、司法、行政三權獨立,但在台灣已經被政治搞得面目全非。政府不是不能以最高道德標準來行事,但是必須有法源,例如,立法院可以訂立「公司特殊關係人連坐法」,凡是關係企業重大違法,不經審判大股東就一律連坐,甚至,關係企業股民連坐,誰教你在投資該公司股票之前不做好「老闆道德盡職調查」?但是,在沒有法源之下,行政部門的總統和行政院長,為了挽救自己的無能名聲及選情做出如許動作,風暴過去之後,焉知不會被味全公司的四萬餘小股東、林鳳營的三百戶酪農及數千名員工抗議?
台灣的官商勾結、權貴相護,已經是經濟停滯的要因之一了。這個惡劣生態,必須盡快解構。但我們必須問自己一個問題:解構惡質政治、瓦解利益集團壟斷,要不要以法治為代價?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要不要以「公審」取代司法,還是通過立法設置如美國一般的各級檢察長民選?自二○一二年以來,行政部門幾度以行政力干預司法、立法,這是典型的人治現象;然而,逮到一個公認的惡人,就株連式地把他的一切都混在一起,這同樣也是人治的反映。上也人治,下也人治,台灣要往哪裡去?
黑心油事件,危害了全民健康,加上主事者的一再撒謊,配上官商權貴的大背景,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讓我們這次向世界證明,台灣社會、台灣人,有能力在法治的框架下,伸展我們的自由和民主。讓我們記住,「正義」必須既義且正,不能因為「義」而喪失了「正」;「公平」必須既平且公,不能單為了「平」就扔掉了「公」。
風暴固然完美,但不能因此被世界譏刺台灣被打回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