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餿水油流入市售食品的風暴讓全台人心惶惶。但這樣的黑心事件只是單一個案?根據《今周刊》一年多來的追蹤調查,發現全台竟有一萬多噸的廢油行蹤可疑,不少證據更指向這些失蹤的廢油,可能製成新油流入市面,政府和廠商都欠全民一個交代!
一位餐廳業者的疑惑, 給了我們追查台灣失蹤廢油的線索……
一位在台北木柵經營餐廳的黃姓(化名)業者表示,有一名宣稱是「星葉環保」員工,主動前往店裡詢問是否需要幫忙處理廢油,這位員工還說,木柵地區許多餐廳,包括萬興國小的廢油都是由他們回收。看起來頗具規模的公司,黃先生卻發現,印在收油貨車上的公司名稱卻被塗塗抹抹,當下黃先生心生疑慮。
孰料,幾天後,他居然撞見這同一輛貨車停在寧夏夜市,他語氣堅定地說,「這次並不是收廢油,而是把一桶桶沙拉油賣給攤商。」
去年六月,他把所見所聞告訴本刊,希望本刊可以一追究竟……。
做菸酒批發的公司,暗地裡收廢油。本刊查訪一個月後,公司竟突然解散……
一得知消息,我們上網查詢,發現這家登記在高雄的環保公司,在經濟部揭示的營業項目中,並沒有廢棄物處理相關項目,反而是食品油脂和菸酒批發,我們派員前往登記地址查看,門前果然高掛著紅酒招牌。紅酒批發公司暗地裡收廢油,這難道是一家掛羊頭賣狗肉的公司?還是被人冒用?令人意外的是,一個多月後,該公司竟然撤銷登記,宣告解散。
本刊轉移陣地,決定到夜市守株待兔,看看能否遇到這輛問題回收車。等了幾天,雖然沒遇到這家環保公司的車輛,但是卻看見不少連公司名稱都沒印上的回收車在夜市收油。我們拍下攤商貼在冰箱上的好幾家回收業者名片,後來竟發現,不同名片上居然出現重複的手機號碼,只是人名和公司卻各不相同,記者打過去,幾乎都是答錄機。
星葉環保公司的線索暫時沒有進展,但一連串疑問開始激起本刊編輯部好奇,決定要一探究竟。我們另闢採訪對象,先試圖聯絡合法的廢油回收業者,說不定可以從業界人士,了解這個行業不為人知的祕密。
就在找資料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一項令人驚奇的事情:一家標榜合法的廢油回收業者,居然強調自己是「食用油及廢油一貫作業公司」,更是多家知名大型沙拉油品牌的代銷公司;而另一家國內規模數一數二的飼料大廠,在經濟部登錄的營業項目中則同時載明著,「飼料、食用油批發業、廢棄物清除業」三大業別。
一個是廢棄物回收,另一個是攸關民生食品安全的項目?何以做給人食用的油廠,還能兼營廢油回收?這合理嗎?會不會很容易讓業者越過那條界線,把兩者混在一起呢?
回收油根本不該流入食品用油──廢食用油的正常回收流程
(攝影/吳東岳)
1.餐廳、攤販收集廢油
一般餐廳、攤販用的是馬口鐵裝的18公斤沙拉油,業者用過的廢油則倒入空鐵桶,或回收業者提供的180公升藍色油桶,油收集滿了,即通知回收業者前來回收。
2.回收業者到店家收油
接獲店家通知後,回收業者即前來收油,合法業者會身著制服,貨車並有環保認證字樣;反之則為非法業者,此為廢油進入不法流向的開端。
3.回收業者初步處理
回收業者收集廢油後,在賣給飼料或生質柴油廠前,必須進行初步處理,將酸價降至標準值;而非法業者則會進行濾清,準備賣給食品廠。
4.賣給生質柴油廠、飼料廠、肥皂廠
廢油初步處理後,回收業者通知下游工廠如生質柴油、飼料廠等派油罐車前來取油;但非法業者極可能直接將廢油運往食品廠使用,甚至再製成新油。
整理:李建興
突破業者心防,讓記者坐上回收車一起作業,看見重重弊端……
經過多方努力,終於突破一名回收業者心防,他除了願意接受《今周刊》採訪外,更同意讓記者坐上收油車,一窺廢油回收業的真實作業情形。鼎峰環保陳炳杰坦言,這個行業充斥著很多問題和弊端。
首先在價格方面,陳炳杰說,他們向攤販、餐廳、飯店等收購廢油,並沒有公定價,依各店家討價還價而異,且會隨業內景氣、廢油供給量而浮動。近一、兩年來,收購行情大約落在每公斤十七、八元左右,也就是每桶(十八公斤裝)三百元左右;但市面上卻充滿著無牌業者(行內俗稱小蜜蜂),以個體戶的形式,開著自備的小貨車,拉高收購價格,與正牌業者搶貨。
▲非法回收業者常開著沒有認證標章、沒有公司名的貨車,四處收購廢油。
這真是不可思議。原來在一般人眼中棄如敝屣的廢食用油,請人處理居然不用付錢,還能賺錢,而且賺得並不少。以市面上馬口鐵包裝、重量十八公斤的新沙拉油,大約賣七百元上下,用過的油竟還可以收回四、五成?據某業者透露,這還不是最高行情,有的小蜜蜂用每桶五百元高價進行回收,等於廢油行情已經接近新油價格的七成。到底回收廢食用油會有什麼利潤?可以用如此高價來收購廢油?
陳炳杰進一步解釋,依照環保署規定,合法的回收業者收來的油只能賣給生質柴油廠、飼料廠和肥皂廠當作原料,且要與上述廠商簽定合約,還得簽三聯單以備查詢流向。
據經濟部能源局石油及瓦斯組表示,二○一三年生質柴油使用從台灣回收的廢食用油數量為三萬○四一六噸;而飼料廠部分,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朱慶誠表示,飼料中的油來源複雜,有豬油、大豆油、牛油等,飼料中的廢食用油比例很低,很難取得確切掌握飼料廠一年到底用了多少廢食用油?於是我們再回頭詢問陳炳杰,他目前出貨給飼料廠的數量,大致與生質柴油廠相當。
至於用回收來的食用油做肥皂,牛津大學生化博士、朝陽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陳耀寬則認為,這數量應該少之又少。他解釋,市售的肥皂、手工皂,大多從東南亞進口棕櫚油作為原料,不但成本低廉,且做出來的顏色偏雪白色,符合大眾需求;不像用廢油製造的肥皂會呈現近似牛皮紙袋的乳黃色,而且會有油耗味,因此廢食用油流入肥皂廠的量十分有限。也就是說,若循正常管道,台灣每年消耗的廢食用油則頂多六萬噸。
除了正常管道回收廢油,其餘流向不明,被重製成食用油可能性高……
但問題來了,根據回收業界估計,全台一年回收的廢食用油大約是七萬五千噸。
如此一算,等於全台每年約有一萬至一萬五千噸的廢食用油不知去向;若把小蜜蜂私下回收的廢油算進來,黑市的廢食用油恐怕更多了。從這次郭烈成把餿水油賣給強冠公司的案例來看,回收業和學界就合理懷疑,這些失蹤的廢油,流向不肖食品工廠再製成新油,或被餐飲業者低價買回再使用的可能性極高。
而無法原諒的是,根據環保署的說法,目前所掌握的廢食用油回收量七○九○噸,居然比能源局公布的用量還少,矛盾至極。顯見,政府不但無法掌握廢食用油的回收量,亦無法管制好其去向。
陳炳杰透露,曾有團膳和自助餐業者向他洽詢採購回收油。回收業者將收來的油處理後再以新油的形式出售,陳耀寬認為:「不無可能!」他表示,收來的廢油,只要先經過活性碳除臭,再加入礦物沸石或高嶺土脫臭,然後用濾油粉中和酸價同時濾清脫色,外觀、味道幾乎就與新油無異了。「因此,若不肖業者把動過手腳的回收油,再裝入回收來的沙拉油鐵桶,小小加工,消費者根本看不出來!」
對於不肖業者把廢回收油再製成新食用油販售,業者言之鑿鑿,為進一步證實,我們決定抽查食用沙拉油,尤其是在夜市通用的馬口鐵桶裝的沙拉油。本刊詢問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SGS(台灣檢驗科技公司)、新光醫院腎臟科醫師江守山,以及目前仍從事毒物化驗的林杰樑醫師遺孀譚敦慈等多位專家,他們表示,若「假新油、真回收油」,理應可驗出丙烯醯胺、多環芳香烴類化合物和重金屬等。
吳家誠表示,由於食用油在超過攝氏一二○度的高溫炸過後,就會產生丙烯醯胺,超過一六○度則會有多環芳香烴類化合物產生,而使用過的廢油也容易有重金屬殘留;且上述物質不像酸價、顏色和味道可以去除,所以一旦驗出,幾乎可證實是用回收油再製。
▲每年合法回收業者和非法的小蜜蜂回收來的油,估計有上萬噸不知去向,疑似被製成新油。(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送驗知名大廠油品,竟出現不該存在的物質。是廢油重製?令人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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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月十五日,《今周刊》委託餐廳業者在台中的建國市場購買餐廳、夜市攤販最常用的幾款十八公斤裝的沙拉油,於八月十六日送往SGS檢驗,而八月二十六日結果出爐。我們赫然發現,某知名廠牌的油同時含有砷和多環芳香烴。
台北榮總內科部臨床毒物與職業學科主治醫師楊振昌則解析,砷可分為有機砷及無機砷,前者主要來自水產,對人體幾乎沒有毒性。相對而言,無機砷(如砒霜或雄黃)就對人體有相當毒性了,過量攝入,急性嚴重者會產生腎衰竭、血球減少、周邊神經病變,最嚴重者會導致休克及死亡;慢性則會導致烏腳病、血管病變、糖尿病、癌症(皮膚、膀胱及肺臟)。
偏偏在現行檢驗方法中,我們無法區分有機砷或無機砷。換言之,這桶被驗出有砷的沙拉油,究竟是有機砷還是無機砷?我們無從得知。至於多環芳香烴類化合物,江守山指出,不少多環芳香烴已被界定為致癌物。臨床實驗報告指出,若長期接觸高濃度多環芳香烴的混合物,會引起皮膚癌、肺癌、胃癌及肝癌等疾病。
而砷及多環芳香烴是有國家標準的,這桶含砷及多環芳香烴的知名油廠的油皆在標準值內。吳家誠表示,國家標準比較寬鬆,實際上,食用油根本就不該含有這些物質,尤其不應該有砷。含砷的油幾乎可以斷定要不是曾經炸過海鮮,就是使用過濾油粉,它的危險性令人擔憂。
到底要不要公布這桶油?雖然專家認為根本不應該有這些物質,但政府有一套標準,這桶油在國家標準內。本刊編輯部經過詳細討論後決定,既然有國家標準,就以國家標準為主,因此很遺憾無法對讀者公布。
最終,這份回收油報導並未見刊,但這次餿水油事件已經暴露,台灣廢棄用油的處置存有相當大的問題。我們也會將當時相關資料交給衛福部。
對此,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表示,民間單位自行抽驗結果,並無法律依據,也無法律效力,衛福部不會就檢驗結果評論、分析或回應;但王哲超表示,歡迎各界將自行送驗結果轉交衛福部、主動提供情資,讓縣市政府的衛生局或環保局據此出擊,進行稽查。我們期待政府可以因小知大,徹底調查真相。
防廢油重製 日本靠法律層層把關
日本政府在1970年制定、2008年修訂的《廢棄物清理法》中,明確規範了廢食用油的兩大類:一為來自食品加工等產業的產業廢棄油,一為來自家庭或餐廳的一般廢棄油。
產業廢棄油的部分,首先在《廢棄物清理法》中即載明,廢食用油生產企業所委請的委託商,必須領有相關營業執照,並簽訂委託處理協定,嚴格監督廢食用油的搬運過程、流向以及最終處理結果。
其次從事收集廢食用油的單位,必須自各級政府取得「產業廢棄物收集搬運營業執照」,並且法律亦嚴格規定收集搬運單位,必須將廢食用油運至指定加工處理廠,不能擅自更換或販售油品。
此外,收集搬運廢食用油的車輛必須在相關部門備案,車輛的兩側也要標有產業廢棄物收集搬運車輛字樣、單位名稱、營業執照號碼等;搬運過程中也需要全程攜帶營業執照,各個流程填寫管理單,以便追蹤廢食用油回收、搬運、加工流程及加工品的流向。
最後,廢食用油的加工處理廠商需要備有「產業廢棄物處理營業執照」,在符合《食品循環利用法》規定的場所進行處理,並且也有明文規定加工內容,加工處理廠商不可轉包或擅自變更加工用途。加工處理過程中產生的二次產業廢棄物也要嚴格按照相關規範處理,一切細節也必須載入管理紀錄單,加工處理廠須以最大限度利用廢食用油,提高資源回收再利用率。
來自家庭或餐廳的一般廢棄油,則由中央政府至地方各級政府設立的環境政策局等相關單位規範,不僅設立許多廢食用油的回收據點,亦印製大量宣傳手冊,教育民眾廢食用油的分類與回收方法。(張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