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進監委看起來不錯,一旦拿到權力就膨風、發瘋!」就在下屆監委被提名人出爐之際,現任監察院長王建煊這番「臨別感言」,讓爭論已久的監察院存廢問題,再次浮上枱面。
《憲法》明訂,監察院對行政機關與地方政府有糾正及預算審計權;對行政官員則有彈劾、糾舉權力。也就是說,受監察院「監督」的預算規模不下一兆元。這些權力若被善用,或許得以杜絕行政濫權舞弊;反之,則會使行政部門疲於奔命,動彈不得。遺憾的是,後者才是多數部會首長的切身感受。
一位財經閣員就抱怨,自己有超過三分之一時間都在「應付」監委約詢,就連偶有公務在身,不得不委請政務次長出面,還會被斥為「藐視監察權」,令他哭笑不得,「更長遠的影響,是官員動輒得咎,逐漸養成少做少錯的心態。」
「我認為監察院沒有做到人民的期盼。」王建煊這段話其實是不折不扣的真理,會遭大肆撻伐,只是他在這件事情上,沒資格扮演「聖人」而已。
(陳俊銘/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