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對於「多元成家」仍未獲得共識,完成修法恐遙遙無期;換句話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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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幕場景讓不少支持修法的民眾看得心驚,也讓推動修法的團體與立委體認到,台灣社會對於「多元成家」仍未獲得共識,完成修法恐遙遙無期;換句話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去年起在網路上發起連署,從平等概念出發,推動「多元成家」相關修法,修法分三案,一是推動婚姻平權,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將《民法》親屬與繼承編九七二條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其他法條中的「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不但讓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家庭也能經由個案審查收養子女。
這項修法草案由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領銜提出,與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所提的草案內容接近,兩案已獲立法院院會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這也是「多元成家」法案中,唯一進入修法程序的草案。
多元成家的第二個法案主張建立伴侶制度,只要兩人願意互相照顧、共組家庭,可經由契約約定成為伴侶;第三案則不以一對一的親密關係為基礎,讓民眾自主選擇多人家屬的關係。這兩案由於社會歧見較深,尚未獲立委提案。
然而,光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修法,就在台灣社會引起兩極化對立。在宗教團體動員下,不少爸媽帶著小孩貼上「反修民法九七二」貼紙上街頭,稱要「救妻兒」(諧音),主辦單位更將多元成家法案稱為「性解放」草案,認為若立法將導致台灣道德淪喪;甚至連前總統李登輝也表態反對同性婚姻。提案立委鄭麗君坦言:「社會還需要再多溝通對話。」
為何反彈力道如此大?鄭麗君說,伴侶盟三法案今年二月送到立院,她認為一起推不易過,故先提出婚姻平權修法草案,但反對團體在文宣上混為一談,打成反同性戀、亂倫、小三,汙名化婚姻平權,即使經過公聽會溝通,成效仍有限。
伴侶盟祕書長簡至潔說,當天他們與遊行民眾溝通,發現不少人是在被誤導下上街頭,把伴侶制度和婚姻平權混在一起,也有些人是把伴侶制度中的「單方解消關係」(伴侶一方可發書面給對方,表明要解消伴侶關係,並拿著已送達給對方的證明,到戶政機關辦理解消登記),誤以為是離婚變得很容易,溝通後就離開遊行隊伍。
陳嘉君說服反對者 網友喊讚
不少支持婚姻平權人士,也開始以自己的方式與社會對話。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妻子陳嘉君就是其中一位,她在遊行當天,帶著女兒擠進人群裡,勇敢表達不同意見。
一位信仰基督教的中年婦人,聽見陳嘉君的口號與標語,主動上前溝通。這位婦人明確表達對同性婚姻的疑慮,強調自己並非歧視同志,但質疑為「極少數人」修法的意義何在?陳嘉君則解釋,法律的目的,是為了讓所有弱勢都享有同等權利,現行法律就是存在對同性戀的歧視。
當所有疑慮被化解之後,這位婦人態度轉變,誠懇地說:「我懂了,我聽出了你們的心聲,神也叫我們要去學習。」並大方給予一旁的同志祝福。
這段約十二分鐘的對話,被民眾全程錄下上傳至YouTube,三天內點閱次數就達到四十萬次,遠超過遊行主辦單位宣稱的三十萬人上街頭反修法。許多網友高度肯定這段對話,「願意在十二分鐘內改變想法,和能夠在十二分鐘內改變別人的想法,一樣不容易。」一位網友這麼留言。
不過,即使是婚姻平權修法,前景也顯黯淡,因為這項爭議是超越藍綠,也存在著世代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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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修法 藍綠黨內都沒共識
修法提案中,尤美女版由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吳秉叡、林淑芬、林佳龍、黃文玲共同提案,連署立委中僅邱文彥是國民黨籍、林正二是親民黨籍,其他都是民進黨籍。鄭麗君版由尤美女、蕭美琴、林淑芬、段宜康、陳其邁共同提案,提案與連署人皆為民進黨立委。
但對修法,民進黨中央並未表態,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坦言,他個人反對。藍營方面,府院黨皆對修法持保留態度,監察院長王建煊和不少國民黨立委如賴士葆、林滄敏、丁守中、廖正井等,更上街頭表示反對,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說,此案必須有更多對話與討論。
柯建銘說,婚姻平權修法,民進黨團內未獲共識,立法院也沒有共識,要通過很難,本會期更不可能,「尤其明年選舉要到了」,政黨不可能強押立委表決通過。
簡至潔說,伴侶盟會召開策略會議,研擬未來因應對策,也會讓政治人物了解,大多數民眾是支持的,不會讓法案卡在立院。鄭麗君說,對這個重大的公共議題,台灣社會和立法院應花時間討論,未來要耐心促進社會對話。另一提案立委尤美女也說,人權的進展不可能一蹴可幾,還需要再開公聽會多討論,只能一步一步走。
事實上,對反對力量凝聚,有支持修法人士質疑運動策略可能出現問題,建議是否將婚姻平權或伴侶制度先拉出來推動較容易達陣?但簡至潔說,多元成家不止是同志婚姻平權問題,很多人不願進入婚姻,光講平權不能解決台灣社會問題,伴侶與家屬制度也不只適用同性戀。伴侶盟作為運動團體,無法選擇先後順序,因各類家庭都要保障,只是部分立委較能接受婚姻平權,故修法草案已先切割出來。而不少立委反對修法,基本上是反對多元成家。
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惠馨則建議,若同性婚姻修法一時之間還未能有共識,法務部可考慮先提案修法保障同性同居伴侶地位,讓他們得以依法處理收養子女及分配財產等問題。
表態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丁守中也說,對同志、多元性傾向者同居面臨處分財產問題,可以修改《民法》親屬編來保障,但家庭是社會穩定力量,不希望改變《民法》中家庭以父母、夫妻、子女等血緣關係為主體的規範,他也反對改成中性的名詞如雙方、配偶等。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有意提出《同性伴侶法》修正草案,讓同性伴侶透過契約組織家庭,契約效力等同結婚。他說,反對修改《民法》親屬編,因親屬編是以血緣關係為保障基礎;但同性結合雖是少數,卻也是公民,應受法律保障財產、稅賦、保險、醫療等。由於我國民法制度接近德國,故他參考德國的《同性伴侶法》提出修法草案;他會與正反意見雙方溝通,若能接受就推動立委連署修法,若不接受就作罷。
放眼國際,丹麥一九八九年開始實行「伴侶制度」(Registreret Partnerskab),為全球第一個「異性戀非婚同居」和「同志」族群得到法律承認和保障的國家,給予同性伴侶和異性婚姻關係相似的權益。三十年來,世界上約有二○%的國家逐步修法,保障伴侶的關係已成國際趨勢。
荷蘭更於二○○一年率世界之先,立法承認同志婚姻,過去十年來,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阿根廷、冰島、巴西、法國、烏拉圭、紐西蘭和美國部分州也跟進。
基督教國家挺同志婚 引用《聖經》沒說服力
值得深思的是,歐美國家雖然以天主、基督教為信仰主流,卻陸續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台灣部分反對團體引用《聖經》作為反對多元成家之理由,恐怕缺乏說服力。
尤美女樂觀地說,雖然反彈聲音大,「但這是多元成家觀念第一次被看到,也是第一次上報紙頭版。」雖遺憾反對者打烏賊戰,但真理愈辯愈明。
陳惠馨也說,同志平權在社會上已獲主流意見支持,正反雙方論述己見時,態度上皆有可調整空間,以促進對話;而社會對這項議題有集體焦慮,政府也應出面架構對話平台,讓不同意見者盡可能取得最大共識。伴侶盟說,未來將透過出書、辦公聽會等方式努力。平權之路,還要繼續走下去。
「1130上凱道救妻兒」活動聲勢浩大,伴侶盟隔街邀集500人排出「婚姻平權」四 大字表達訴求。(攝影/王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