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東海周邊國家忙得不可開交之際,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的中華民國,卻顯得異常冷靜。國安會召開緊急會議因應之後,僅以一紙聲明對外表示:「擁有釣魚台主權的立場,不會因為大陸公布防空識別區而有所改變。」並批評對岸:「事前未與我方諮商,此舉無助於兩岸關係正面發展。」此外再無抗議動作。
防空識別區緣自於一九四四年,全球五十二個國家在芝加哥簽署《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確立領空與航空情報區概念。一九五○年代,美國與加拿大為了防範蘇聯空軍威脅,創立防空識別區概念,以便迅速定位辨識區域內航空器。
雖然防空識別區是單方面宣示,其他國家沒有義務遵守,但中國為宣示實質控制釣魚台列嶼及周邊海域,而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並以軍事行動要脅其他國家配合,引起美、日、韓周邊國家不滿,分別以軍事、外交等手段,要求中國撤回這項主張。
三國出軍機 台灣僅發聲明
反應最迅速、激烈的,當屬才剛宣示將「重返亞洲」的美國。國防部長黑格(Chuck Hagel)先痛批中國「意圖破壞區域穩定現狀」,強調美軍不會改變在東海的軍事行動;兩天後,五角大廈派遣兩架未武裝的B52轟炸機,由關島飛往釣魚台,進行「經常性訓練」;事前未提交飛航計畫、也未告知中國軍方或登記飛行器頻率。兩架轟炸機在該領空約一小時的停留期間,並未遭遇任何中國軍機干擾。
有了老大哥美軍帶頭,日、韓兩國也跟著有樣學樣,分別派出反潛戰機飛越東海防空識別區挑釁,對中國撂下「不是你說了算」的訊息。儘管中國空軍戰機也數次升空巡視,但皆未釀成衝突。
正當東海周邊國家忙得不可開交之際,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的中華民國,卻顯得異常冷靜。國安會召開緊急會議因應之後,僅以一紙聲明對外表示:「擁有釣魚台主權的立場,不會因為大陸公布防空識別區而有所改變。」並批評對岸:「事前未與我方諮商,此舉無助於兩岸關係正面發展。」此外再無抗議動作。
二○一○年五月,日本政府也曾片面將防空識別區向西南延伸,與我國宣示的防空識別區重疊。當時外交部曾強硬表示:「事涉我國主權及空域完整,無法接受日方決定。」反觀這次中國劃定防空識別區,我方卻表現得若無其事;交通部甚至在第一時間就承諾,我國民航機將依中方要求提交飛行計畫。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就質疑:「政府前後態度大不同,令人感到錯亂,到底什麼才是政府的立場?」
有關民航機是否應向中國提交飛行計畫,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認為,對飛往中國領空,且通過東海防空識別區的民用航空器,政府不應禁止航空業者向中國提交飛航計畫,但應由民間自行提交,而非官方代送,以免產生我方承認中國擁有釣魚台主權的誤解,「這僅是為了飛航安全而報告,不代表承認中國防空識別區的合法性。」至於不會進入中國領空的飛行器,則根本沒有提交計畫的義務。
「中國想透過防空識別區證明自己能實質掌控釣魚台,美、日就用實際行動打破中國的盤算。」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所長翁明賢分析,實際、有效、長期的管控,是《國際法》上國家對特定區域擁有主權的三項指標;中國試圖藉防空識別區改變現狀,美、日基於戰略利益當然不能相應不理,以免被視為默許。「台灣雖然重視兩岸和平,但也應適度表達立場,否則形同將一中框架置於東海主權之前。」
翁明賢研判,中國的下一個目標,極有可能是同樣有主權爭議的南海領空,同樣宣示擁有南海主權的我國必須及早因應。「中國是透過先製造爭端再解決問題的手法,一步一步爭取區域主導地位,台灣的國安系統有沒有自己的通盤戰略?我們是要扮演強權之間的關鍵角色,還是在這場國際角力中缺席?」
其實,台灣確實有機會在這起事件中發揮關鍵影響力,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在事發後就曾公開喊出:「對於中國劃定防空識別區,日本政府希望與美國、韓國與台灣合作。」然而我方僅重申馬英九總統去年拋出的「東海和平倡議」,呼籲各方透過和平對話來解決紛爭,繼續維持區域和平穩定;似乎認為事不關己,不願被捲入爭端。
一 步退 可能會步步退
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副教授董立文表示,從近年來,中國潛艦多次穿越台灣北邊的宮古島與南端的巴士海峽,一直到最近的東海防空識別區;種種跡象皆顯示,解放軍有意突破美軍在第一島鏈的封鎖,將軍事影響力擴及太平洋西岸。而中國出太平洋的最大阻礙就是台灣,我方絕不能毫無警惕,「現在已經不是談和平的時候,而是用具體動作來保衛和平的時候。」
「就算不從國家安全角度出發,我國政府對於中國劃定防空識別區宣示釣魚台主權,絕不能沉默不語,否則形同默認中國主張。」董立文說,雖然基於「和中友日親美」的戰略目標,我方不一定需要出動軍機挑釁;但至少應該對國際社會明確表示,「不接受中國的片面主張」,並考慮也將釣魚台列嶼劃入我國防空識別區。
姜皇池指出,○七年十二月,中國即曾計畫設立台灣海峽防空識別區與東海防空識別區,但因顧及國際反應而放棄。如今,中國再次宣布東海防空識別區,不能排除未來提出台灣海峽防空識別區的可能性,政府應預先因應。
防空識別區
防空識別區(ADIZ)是指一國基於空防需要,單方面劃定的空域,以便該國軍方迅速定位管制進出該區域的飛行器。防空識別區概念是由美國率先提出,飛行器進入防空識別區後,該國可以採取各種方式監視,但直到飛行器進入該國領空前,無權對飛行器採取迫降、擊落等措施,否則將是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中國宣布東海防空識別區後,交通部長葉匡時(左)表示, 基於航機安全,民航局會將飛航計畫遞交給中國民航單位。(攝影/陳俊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