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周刊》封面故事「台灣薪資大崩盤」報導後,派遣工議題日漸發酵,但是長期派遣和同工不同酬問題,在立法之前,仍然無法獲得改善。
「派遣工」和「臨時工」劃上等號,早是變調的童話。根據國科會委託報告,派遣工平均一份工作的年資是三年以上,和理想中的臨時性或季節性人力調配完全不同。一名政府的派遣工甚至形容公家機關派遣工「很穩定」,根據統計,碩士派遣工在政府單位工作,有二成一派就是五年,甚至有十年的案例。
另一個派遣亂象,就是同工不同酬。事實上,許多派遣工作不但工作時間和正職員工一樣多,工作內容也一樣,但是薪水、福利卻差一大截。派遣工不但便宜好用,連資遣費也能省去,也難怪台灣大型電腦公司傳出「整個部門,連主管都改用派遣工」的現象。
不只是勞工保護制度完善的德國和日本,都有「同工同酬」的明文規定,就連中國都在去年七月的新《勞動合同法》中,明定派遣工享有和正職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利。反觀台灣,派遣勞動契約根本沒有專法可管,甚至連法律定義都很模糊。
一○四獵才派遣事業群資深副總經理晉麗明認為,台灣現有派遣法令不健全,讓企業扭曲派遣制度,變成常態性使用。「雖然派遣原意是好的,而且企業需求的確很強,但現有派遣機制的不健全,讓部分企業常態性雇用派遣工,人力成本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最後剝削的,將會是整體勞工。」他說。
派遣亂象叢生,專法上路已經迫在眉睫,但社會對於派遣現況,仍然了解不足。晉麗明呼籲政府,必須盡快立法,才能有效管理。否則,他警告,如果「繼續放任派遣亂象,派遣將成為二十二K以外,另一個年輕人的低薪魔咒!」就連法令完善的日本,都會發現像「派遣村」這樣的社會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難道台灣真要等到那時候才會痛定思痛,全面檢討台灣的派遣制度嗎?
派遣原意良善,但缺乏管制,讓政府、企業有機可乘,成勞動市場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