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截至當下,全球只有十五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然而,從美國總統歐巴馬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到教宗方濟雖堅持天主教教義視同性性行為為罪行,但也認為同性戀應受社會平等對待,都能嗅出國際社會正以更開放、尊重的立場看待非異性戀者及其應有的權利。
以尊重立場看待非異性戀者
以尊重立場看待非異性戀者
儘管截至當下,全球只有十五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然而,從美國總統歐巴馬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到教宗方濟雖堅持天主教教義視同性性行為為罪行,但也認為同性戀應受社會平等對待,都能嗅出國際社會正以更開放、尊重的立場看待非異性戀者及其應有的權利。
光是二○一三年,就陸續有法國、巴西、英國(英格蘭與威爾斯)、烏拉圭、紐西蘭以及美國加州、馬里蘭州、明尼蘇達州等地修法賦予同性婚姻合法地位。此外,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今年六月也做出判決,讓迄今無法獲得法定婚約的同性伴侶,在遺產繼承、收養子女、稅務優惠上,皆與異性戀婚姻享有同等待遇。
當然,這些國家立法承認同性婚姻的過程絕非一帆風順,清一色遭遇到保守勢力與基督、天主教會的強力反彈。以英國為例,法案在上、下議院闖關時皆引發正反雙方激辯,英國國教聖公會甚至在法案經女王簽署公布之前,就明令教會不得為同性婚姻提供任何服務。
天主教徒占總人口一半的法國,反對同性婚姻的聲浪更是激烈。法案今年初在法國國民議會激辯之際,挺同志人權與反同性婚姻兩陣營的示威活動,也在巴黎、馬賽、里昂等地同步登場,這些遊行規模動輒超過萬人,讓警方不時得動用催淚瓦斯維持秩序。五月中旬,法案正式經法國總統歐蘭德批准生效後,更有右派歷史學者在巴黎聖母院當眾飲彈自盡,以示抗議。
▲紐西蘭今年八月成為亞太地區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一對澳洲同性伴侶特地飛往紐西蘭舉行婚禮。(圖片來源/Getty)
台灣從社會禁忌到廣泛討論
台灣從社會禁忌到廣泛討論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曾在○六年率先提出《同志婚姻法》草案,並獲近二十位立委連署成案,但這項提案當時引起重大爭議。除了宗教團體揚言要幫她「驅魔」以外,國會研究室也湧入潮水般的抗議電話,草案最後於程序委員會遭封殺。父親是牧師的蕭美琴,只能無奈地表示,必須持續與衛道人士溝通。
去年十二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捲土重來,提案修正《民法》親屬編婚姻相關條文,刪除法條中所有的性別字樣,以達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目標。這一次,不知是因法案名稱不那麼顯眼,或是六年之間社會風氣已更加開放,提案順利被送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並於今年一月舉行正式的修法公聽會。
雖然法務部對修法態度極為保留,認為我國同性伴侶法制化仍處於發展階段,在同性婚姻等議題上,仍有待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但光是能在委員會召開公聽會這小小的進展,就讓尤美女感到振奮,「至少台灣已經成熟到可以討論這些議題了!」
伴侶盟等團體提出的三項草案,修法標的同為《民法》親屬編。「婚姻平權」是以性別中立方式表述婚姻要件及相關規定,全面肯認同性婚姻及多元性別者的結婚權。
「伴侶制度」是在婚姻關係外提供另一種選擇,伴侶不以性別或性關係為必要條件,結合可以出於愛情或友情,只要兩人承諾相互照顧、共組家庭,就可登記成為伴侶。
「家屬制度」則主張,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視彼此為家人的團體不必然須以血緣關係作為聯繫,如友伴家庭、病友團體、靈修團體,皆能依法共同確立親屬關係。
三項訴求中,家屬制度和伴侶制度與傳統觀念差距較大,民眾對兩者的接受度遠不及同性婚姻。為避免立委或民眾因為反對其中一項而反對整套草案,伴侶盟特地將三項主張切分為各自平行的修法版本。
承諾領銜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雖認為,法律的用意是保障人權,不應該成為歧視的來源,所有人都有成家與追求幸福的權利,因此,三項修法不應有先後次序分別。但她也坦言,討論頻率較高的同性婚姻,現階段確實較其他兩項概念容易獲得民眾認同。
然而,能討論這項議題,絕不意味著社會大眾已能接受同性婚姻。同性伴侶陳敬學、高治瑋一一年八月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遭拒,兩人為此提起行政訴訟,爭取同性婚姻合法權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去年底原欲聲請大法官釋憲,一月間陳敬學卻在臉書上表示,由於受到安全威脅,決定撤銷告訴。由此可知,同性伴侶在社會上仍承受著巨大壓力。
九月十八日,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嚴正反對同性婚姻與「多元成家」,強調健康的家庭及婚姻制度,才是國家健全發展基石。
護家盟認為,一男一女結合的婚姻制度具有自然生育與教養子女的功能,並受法律保障,不應隨意更改;「多元成家」所主張的「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將徹底破壞家庭制度及倫理觀念,勢將造成社會動盪不安,「應該尋求更有效的方法幫助同性戀者解決問題,但不應修法把固有好的婚姻及家庭制度毀掉。」
反對者連署近十三萬人
反對者連署近十三萬人
支持修法的立委辦公室,近來湧入的抗議電話,更讓助理接到手軟,儘管其中有些只是情緒性的謾罵,但也有不少憂心的家長來電,「聽得出來這些人並不歧視同性戀者,但還是擔心自己小孩的性觀念或性向受到影響。」一位立委助理說。
對於家長憂慮,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召集人郭媽媽表示,所有同志都是由異性戀父母所生,家長應該理解,自己有一○%的機會生下同性戀後代,如果希望孩子幸福快樂,就該承認他們與別人一樣,享有建立家庭的權利。
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也理解民眾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心態,因此希望未來立院舉行修法公聽會時,有機會與反對者公開辯論,讓雙方意見接受社會檢視。
十月三日當天,同時具有身心障礙與同志身分的「殘酷兒」聯盟召集人Vincent,坐著輪椅現身立法院。一向豁達的他,談到無法與交往十四年的伴侶結婚,語氣激動了起來:「殘障人士追求伴侶已經遭遇更多的困難,請宗教團體和立法委員慈悲一點,不要趕盡殺絕,讓我們能成家互相照應。」
同志婚姻合法化在台灣顯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學運出身的鄭麗君卻抱持著樂觀態度:「每一次的辯論,都是溝通與教育的過程,只要我們一步步努力,理想總有一天會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