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金管會早在第三季就針對所有上市櫃公司進行問卷調查,詢問各財會主管對不動產入帳方式的看法和可能的影響。不過《今周刊》私下了解發現,這些問卷回函多半建議維持「不調整」的意願,顯示財會主管們對於市價法抱持著觀望的態度。
根據IFRS規定,企業對於帳上的不動產,在開始導入時,可選擇成本法或市價法入帳,前者是依照歷史成本,也就是當時的購買價格;後者則是經公正鑑價後,按市價入帳。
擁精華土地 增值空間大
擁精華土地 增值空間大
而且金管會要求增值部分必須直接算入保留盈餘(不列在損益表),並限制股利分配,至於後續評價則一律採用成本法(即開帳日的入帳金額),和國際上慣用的市價法沒有接軌。
對此,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營運長周建宏表示,參考國外先前實施的情況,開帳日選擇成本法的公司還是多於市價法,台灣不是特例,只是後續評價方式台灣走自己的路;而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江美艷則認為,過去台灣鑑價環境不成熟,金管會怕經營階層操弄損益,才會「只做一半」,「先求有、再求好」。
如今金管會從善如流,決定完全和國際接軌,讓企業對於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評價,可以採用市價法,持有大量不動產的上市櫃公司,將可認列增值利益,如果土地持有成本低、時間長,且坐落在精華區,估計每股稅後純益(EPS)將大幅增加,尤其是開帳日採用成本法入帳的公司。
據了解,金管會早在第三季就針對所有上市櫃公司進行問卷調查,詢問各財會主管對不動產入帳方式的看法和可能的影響。不過《今周刊》私下了解發現,這些問卷回函多半建議維持「不調整」的意願,顯示財會主管們對於市價法抱持著觀望的態度。
宜有配套 預防股價炒作
宜有配套 預防股價炒作
這位主管認為,採用市價法評價意願很強且動機不單純的公司有三種,一是借款太多,負債比太高,達不到銀行團對財務結構的要求,透過不動產增值可以改善財務比率;二是準備要上市櫃的公司,用來粉飾財務報表,以拉高承銷價;三是老闆(大股東)想要操弄股價。
而不願具名的市場中實戶則表示,金管會打算接軌國際的想法值得鼓勵,但是就投資角度來看,資產股如果帳上土地都用市價評估,則該有的價值都呈現出來,反而「缺乏想像空間」,主力想要炒作股價的意願就會降低。唯值得慶賀的是,「現在的金管會對股市態度很偏多」。
未來一旦不動產後續評價實施市價法,市場該如何因應?周建宏認為,首先金管會應建立配套措施,防止經營階層炒作股價,而投資人除了關心EPS外,還要了解損益表的內涵和結構,尤其是不動產評價方面的財報附註內容。
江美艷則補充表示,投資人過去只看「損益表」的習慣,應轉換到「資產負債表」;從只計較損益的想法,改為重視企業資產和負債品質的觀念。她強調,由於市價法會讓企業獲利明顯波動,因此對短線投機客而言將拉高風險,中長期的投資者則不必太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