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勞工正在爭取調漲最低薪資、抗議工時過長的同時,在台灣卻有一群人,每周平均工時超過一百小時,遠超出《勞動基準法》工時上限。但卻因為他們定位不明,只能委身無法可管、無處可申訴的灰色地帶──他們是實習醫師。
實習醫師,是指醫學生在修業的最後一、兩年,到醫院各科別進行訓練,透過實作累積臨床經驗。按照現行規定,實習醫學生的身分是「學生」,不具有醫師資格,實習期間以學習為主,被指派的工作也是以「學習」為目的,而且必須在充分監督下才可執行醫療行為。
《今周刊》在「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協助下所做的問卷調查,卻發現實習醫師雖然名義上是學生,但學習和工作分量明顯不成比例。
以下,是一位醫學中心實習醫師的慘痛告白,他的遭遇,也幾乎是所有實習醫師都會經歷的遭遇。
換藥、跟刀樣樣做 每周工時逾八十小時 累到沒時間念書
我每天早上五點起床,喝個水就趕到病房替病人換藥。換一次藥大概要十五到三十分鐘,院方規定一人照顧十床,但我們一人平均得照顧十五至二十床。我跟另一名實習醫師只得從早上一直不間斷地換藥,連上廁所都沒空,全部得趕在七點半開晨會前換好。
八點以後,要開始跟主治醫師開刀,除充當「跟刀拉鉤」的人力,工作繁雜幾乎可說「包山包海」,要幫病房病人抽血、打軟針、放鼻胃管、導尿管、拆線或移除管路、做心電圖、動脈血氣分析、血液抹片、送檢體、協助處理醫囑或文書作業等雜務。
這些統統忙完後,下午還要「接待」新入門診或住院病人,進行病史詢問、身體檢查、書寫病歷,與主治醫師討論治療計畫。等全部忙完,抬頭看一下時鐘,已經晚上八、九點了,還要再幫病人換一輪藥,緊接著值夜班。如果「運氣好」,遇上隔天早上換藥病床數超過十五床,就不用睡了。
目前我們醫院共有兩千七百張病床,卻只有不到一百名實習醫師。有一次在急診科,分配到照顧二十三床病人,我前天值夜班,接著清晨開始換藥,好不容易忙完,結果又再值夜班。連續五十二個小時,我都無法坐下休息,甚至上廁所、喝口水都沒時間,因為一旦休息,旁邊就是名陷入昏迷的重症病人,你敢休息嗎?
等我們熬過實習醫師階段後,衛生署卻又說從今年七月起實施一年期的PGY(Post Graduate Year,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也就是說,原本只須念七年就可畢業當住院醫師,但今年應屆畢業生開始,還得多實習一年,等於變相將我們實習工作延長。
我們就像白老鼠,醫界大老想到要改什麼,我們就必須接受。之前有人說我們實習工作太龐雜,都沒有時間念書,所以要求我們實習醫師一天至少要念書一小時。現在我們每天都有一小時要坐在圖書館裡,說是念書,但我們實在太累了,幾乎都在放空、休息,而且實際要做的工作沒減少,結果變成晚一小時下班。
二年級上醫病倫理課時,我學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保護自己」。我們學醫都是想救人,但不信任的醫病關係,卻使我們陷入動輒被告的風險中。
工作疲於奔命 病人怕睡不好 一晚要求換藥二十次
我們常聽見學長姊在某某科執業時遇到醫療糾紛,動輒是上百萬元的醫療訴訟,所以我們都學乖了,要插鼻胃管?好,那請你先簽同意書。要放導尿管?好,也請你先簽同意書。沒有同意書我們都不敢做,而且都要先聲明,放置鼻胃管不一定會使病情好轉,但不放一定會使病情更糟。
你問我會不會因此動搖從醫的決心,我的答案是「不會」,因為從醫救人就是我一直以來的理想。但我會茫然,工時長、睡不到幾小時,沒關係,做的事情雜、常受病人呼來喚去,也沒關係,但是我做的事明明是在救你,卻因為無法百分百保證治癒,結果被告上法庭,還要冒著被罰錢甚至被關的風險,就不禁會想:我們這樣拚,到底是為了什麼?
不只這位實習醫師很慘,在《今周刊》問卷中,其他醫院實習醫師也哀鴻遍野。
場景一,晚上七點,桃園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邱先生,你的痔瘡手術剛結束,我們幫你做了壓迫止血,在肛門內放棉捲與紗布,雖然有點不舒服,但請不要自行移除。」實習醫師劉嘉豪(化名)解釋。
「我不要。這樣我怎麼睡得好?」邱先生皺眉不悅地搖頭。
「這是為了防止術後創面感染和原發性出血,雖然有點不舒服,但請你配合一下。」劉嘉豪為邱先生做完其他例行檢查,便回頭替另一位病人換藥。
結果,邱先生從晚上八點開始至隔天清晨六點,每隔十分鐘按一次服務鈴,要求實習醫師每半小時幫他換藥一次。當晚,劉嘉豪跑了這間病房二十次,還不包括其他病床的要求。
場景二,清晨三點,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急診室裡。
「我要求打點滴。」黃小姐擤著鼻水說,「我過敏都那麼嚴重了,只給我吃藥根本不夠。」
「黃小姐,過敏並不一定要打點滴,剛才醫師開給你吃的這些藥就夠了,大概半小時你的症狀就會緩解。」實習醫師吳佩珊(化名)說完,立刻為一旁剛進急診室的病患處理傷口。
講話沒人聽 病人不相信專業建議 非要找主治醫師
結果,黃小姐質疑吳佩珊的專業,大聲嚷嚷說吳佩珊便宜行事,只想替醫院省錢而糊弄病人,要求急診室主治醫師出面說明。但當時急診室還有十多名病患候診,其中三名大量出血、一名咳嗽合併呼吸窘迫的病患急需醫治。
類似上述場景,真實發生在各大醫院,實習醫師每天一大早要先到病房看病人,七點參與晨會,之後則不停地工作,晚上八、九點才下班。若值夜班,平均須照顧七十至上百床病人,同時還得應付突發狀況,隔天再繼續一整天的工作。
他們持續工作時數三十六小時是「常態」,每周平均工時屢屢超過一百小時,遠超過《勞動基準法》工時上限四十八小時。但也因實習醫師定位不明,落入教育部、勞委會、衛生署「三不管」的灰色地帶,只能自求多福。
按照教學醫院的評鑑規範,「實習醫師照顧病床數不能超過十床,值班至多三天一班」,藉此限制實習醫師的工作負擔。但根據《今周刊》問卷結果顯示,有八成的實習醫師每周工時超過八十小時,曾經連續工作三十三小時以上者也高達七成七。
超長的工作時數,使實習醫師常處於睡眠不足的情況,專注力下降,進而影響學習品質。同時,下班後身心俱疲,除了回家「倒頭就睡」,很少人還有多餘精力和時間進行研究、學習或發展其他興趣,不僅沒有正常的社交關係,甚至和家人相處的時間都沒有。
無獨有偶,今年四月,一名在成功大學附設醫院實習的醫學系學生,在連續三十六小時值班後,被發現猝死在浴室,經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這期間,他手機仍有十多通醫院來電交代工作。
險峻的工作環境,讓醫學系學生為理想而學醫的熱忱受到挑戰,也讓他們在選擇專科前有更多猶豫。目前醫療糾紛最多、工時也最高的外、內、婦、兒加上急診共五大科別,已逐漸招不到醫師。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會長許睿琪說:「應該具體改善台灣高工時、高風險的醫療環境,減少不必要的醫療訴訟,充分落實保障醫療人員人身安全的種種措施,才能讓醫學生畢業後按照興趣選擇科別,而不是為了現實考量選科,甚至是轉換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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