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生育率連續兩年破全球新低,龍子潮過後仍可能持續下降!《今周刊 》國人生養意願大調查發現,台灣人願意生二個以上小孩,近半卻因養不起而不敢生,拚生子對症下藥,五、六、七年級生想要的不一樣。視小孩為公共財,如何刺激生育,讓台灣人口免於凋零命運,借鏡瑞典、法國,政府還有哪些事沒做?
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孩子、養孩子,到底有多難?首先,要看你在哪個地方生孩子。
瑞典媽媽 有給親職假四八○天 在家育嬰超安心
楊佳羚與五歲的路比快樂地在公園玩耍,路比是她人生中的寶貝,如果不是到冰天雪地的瑞典留學攻讀博士學位,她與先生本來打算當頂客族,生小孩是想都不敢想的夢想!
瑞典可說是想生小孩夫婦的天堂,楊佳羚開心地說。瑞典提供新生兒父母享有四八○天的有給親職假,讓爸媽能在孩子滿七歲或上小學一年級之前,彈性請領親職補助金(其中三九○天為八成薪、兩個月專給請領較少的一方,俗稱「爸爸月」),因此,普遍而言,瑞典父母都會在孩子出生的第一年請親職假,無憂無慮在家照顧小孩。
在瑞典,只要擁有一年以上的居留權,就有「人口號」(相當於身分證字號),以及隨之而來的基本健保等福利。受到周遭幸福氣氛的感染,楊佳羚決定勇敢懷孕。
雖然她只是每年都要申請居留證的留學生,當她懷孕時,政府仍依照她的居住區域,讓她從懷孕第三個月開始,可到社區產婦中心產檢,整個懷孕過程都由同一位助產士負責,並且從懷孕到生產,只須付生產後三天的住院費,總計約新台幣一千元。
當小孩出生後,就由社區小兒健康中心的小兒護士,負責小孩從零歲到六歲所有免費的健康照護,包括量體重、打疫苗、發展檢查或小孩生病時提供諮詢。哺乳如果遇到問題,也有哺乳中心的人可供諮詢,包括教導餵奶的姿勢、出借擠乳器、教導刺激泌乳的方式。
完整的生育福利政策,讓瑞典人徜徉在生育小孩的幸福中,人人都視生兒育女為最快樂的人生大事,「我的助產士就生了四個小孩。」楊佳羚微笑著說,「瑞典從媽媽懷孕開始到小孩出生,都透過綿密的照顧網與社會福利服務照顧每個媽媽及小孩,這是一個讓人願意生育小孩的國家!」
瑞典完善的生育福利政策,讓楊佳羚順利完成生子及學業。(圖片來源/楊佳羚提供)
法國媽媽 產假至少十六周 高齡產婦有專門照護醫院
從瑞典往南八百公里的花都巴黎,這裡也有一位幸福的台灣女人。蔡筱穎一九九二年因為工作的關係派駐法國,二○○四年在巴黎遇到法籍男友,而走入婚姻的殿堂。
法國人浪漫歸浪漫,但政府對生兒育女的福利政策可謂相當積極,無微不至。蔡筱穎懷孕時已是四十二歲的高齡產婦,當她確定懷孕後,醫生特別保留床位,原來法國政府早已安排一些醫院,專門負責照護具有高風險的高齡產婦,「我並沒有因為高齡而心中有所懼怕!」她說。
女兒呱呱墜地後,家庭補助局就寄來生育津貼八九四.一九歐元(約新台幣三萬五千元),而且從女兒出生後至滿三歲的前一個月,她還持續收到法國政府每月發放約一六一.六六歐元(約新台幣六千五百元)的幼童津貼,這筆錢成為在物價昂貴的法國養女兒的重要金援。
由於為台灣的公司工作,她還必須一邊上班、一邊照顧小女兒,相對之下,她很羨慕同樣懷孕的鄰居法國太太可享帶薪產假,安心在家照顧女兒。「這是法國鄰居的第二胎,在懷第一胎時,她的產假是產前六周,產後十周;到第二胎時,她已經有產前八周、產後十八周一共半年的產假,如果她願意,還可以請二年無薪的育嬰假!」她羨慕地說。
法國家庭福利經費是台灣的七倍!
台灣媽媽 保母費花掉大半薪水 請育嬰假竟遭減薪
看完兩位台灣媽媽在異國生育兒女的幸福故事,再來對照在台灣的媽媽的狀況。
廖婉淳與潘政銘還沒生下兒子多多前,是朋友群中最瀟灑的夫妻檔,每年都出國玩好幾次。但現在兩人每個月合計約八萬元的收入,光為養育多多,剛到手的薪水就去了一半,於是兩個人拚命工作,甚至連出門逛街的時間都沒有。
「保母費一個月要一萬八千元,再加上平日因為加班而延長托育的費用,每個月托育費就去掉兩萬元,這還不包括奶粉、尿布以及其他相關花費。全部算算,每個月就固定花掉三萬多元在多多身上。」廖婉淳說,最近才帶多多去打肺炎鏈球菌疫苗,四劑就要一萬三千元,更是一筆沉重的開銷。
廖婉淳也曾請過育嬰假自己帶小孩,「剛生下多多時,上一家公司同意讓我請六個月育嬰假,可是一復職,薪水與職位卻比原先低,公司雖然沒有明講,還是感受到不少壓力,最後只好辭職。」
然而,辭職回家當全職媽媽後,家裡只剩一人賺錢,一家三口經濟變得更拮据,「老公經濟壓力太大,我也捨不得把剛出生的寶寶送回台南給媽媽帶,加上婆婆現在身體不好,醫藥費也是問題,只好又去找一份工作。」
問夫妻倆還想再生嗎?潘政銘看了廖婉淳一眼,苦笑著說,「生小孩花費那麼凶,怎麼可能養得起下一個?再加上每個月兩萬一千元的房貸,根本是我們養的『第二個小孩了』!再生?等我們變有錢再說吧!」
三位台灣婦女,同樣是懷孕生子,只因在不同的國家而有不同的遭遇,有人宛如在天堂,有人卻深陷煉獄,為何會有如此巨大的差別?
在台灣,很少有人能像楊佳羚、蔡筱穎一樣幸運,但卻有無數女性與廖婉淳一樣辛苦,而廖婉淳與潘政銘更可說是現在台灣大多數父母的縮影。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專員王兆慶就說,台灣家庭來自生兒育女的責任太過沉重,而生育率創新低的背後,其實是一個個年輕就業家庭,受到職場求生與養兒育女雙重壓力夾殺下的結果。
廖婉淳(右)曾為了小孩辭職回家當全職媽媽,但最後不敵經濟壓力,還是重回職場。
(攝影/吳東岳)
生育率吊車尾 養得起才敢生 國人其實想生兩個以上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在二○一○年的生育率又下降到○.八九五(即平均每名育齡婦女生不到一個小孩),不但創下歷史新低,更已連續二年在全球排名中敬陪末座。
雖然一一年由於「建國百年」因素,生育率可能回升到一.○五,不過這一.○五的數字,在全世界國家當中仍是吊車尾,如何讓民眾尤其是中產階級家庭想生孩子、願意養孩子,是現在政府必須負起的重責大任!
從○三年以來,《今周刊》持續關注人口問題,這幾年間,曾多次以專題方式探討「台灣少子化」問題,以及可能帶來的社會危機。為了進一步找出讓台灣生育率止跌回穩的良方,《今周刊》特別與世新大學合作,進行「國人生養意願大調查」,企圖進一步了解一般家庭生育孩子最關心的問題。
根據問卷結果,我們發現,台灣人並不是「不想生小孩」,而是「養不起」小孩!調查顯示,高達八七%受訪夫妻認為,養兒育女有助於婚姻幸福,顯然國人對於「生小孩」這件事是持相當正面看法的。
至於國人不想生小孩的原因,有四六.五七%認為,是因為「經濟能力不足」,所以不敢生小孩;有一二%的人,是因為「怕影響生活品質而不生小孩」。
另外,也有一成左右民眾認為,「對台灣的環境沒信心,不想小孩將來受苦」,所以選擇不生小孩。
不只經濟能力影響台灣民眾生育子女的意願,有能力的人如果想比照新加坡等國家,申請家庭照護外傭,在台灣也是難如登天,只有連續三年生養三個小孩的家庭才能申請,現行規定極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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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出七帖良藥 政府、社會、企業並進 少子化問題有解
《今周刊》大調查也發現,國人平均養育的小孩數是一.八七人,但若在沒有經濟負擔的情況下,國人認為平均生育二.三八個小孩最為理想。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一個國家要維持人口不變,生育率必須達二.一以上,亦即「一個家庭要生兩個以上,才能維持正常的人口替代水準」,而「二.三八人」這數字正好跨越了台灣人口衰退的門檻。世新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郭迺鋒就說,這代表台灣少子化的問題還有解!
郭迺鋒分析,在不考慮經濟因素後,國人平均想要生小孩的個數有明顯增加,這二.三八與一.九兩個數字之間,有「○.四八」的GAP(缺口),也就是所謂的「生育缺口」。若從台灣總生育率約一與人口替代率二.一來看,差距就高達一,意即每位育齡婦女平均要多生一個小孩。
為了要補足這個缺口讓未來台灣人口不至於出現負成長,《今周刊》特別在全球尋找先進國家政策、學者專家論文及各界建言,提出「催生七帖良藥」,以挽救台灣人瀕臨凋零的命運。
第一帖 孩子是國家的公共財產
當政府高呼「少子化是國安層級的問題」時,卻有年輕人說,夫妻兩人也可以過得很快樂,生養小孩花費多又辛苦,只會增加個人及家庭的負擔,「我何必幫國家解決『國安問題』」!
確實,如果針對個人生活品質來講,「生養小孩」或許是「吃力不討好」,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說,小孩出生後各種花費接踵而至,對於一般家庭來說,「養小孩」是龐大的開銷,因此只有政府將小孩視為「公共財」,國家願花更多經費及資源投資在小孩身上,才能減輕人民的負擔。
目前有五個小孩,在航空公司上班的林勝仁也相當贊成「將小孩視為公共財」這樣的想法。他以加拿大為例,加拿大政府認為,小孩不是父母的財產,而是國家的資產,因為小孩以後是要幫國家納稅、幫國家建設的,所以對於幼兒福利,加拿大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他認為西方將小孩視為「公共財」,是台灣社會所缺少的觀念。
第二帖 育兒是男女雙方共同責任
另一個台灣應該大力推廣的觀念,則是「男女共育」。根據世界各國研究,男性對於家務的貢獻愈多,或照顧小孩的時間愈多,生育率也就愈高。若從《今周刊》問卷調查結果來看,也發現男性的理想小孩數普遍高於女性。
由於大多數台灣民眾仍認為「照顧小孩是女人的事」,導致請育嬰假的父親成了「稀有動物」。在荒野保護協會上班,目前請育嬰假在家照顧寶寶的周東漢就表示,在台灣,男性要請育嬰假,除了得面對職場上、經濟上的壓力,還得面對社會投射過來的「異樣眼光」。
畢竟一般傳統觀念中,總認為父親這個角色應該出門賺錢,扛起養家活口的家庭經濟大計,在家帶小孩「好像不務正業、怪怪的」。像他自己請育嬰假在家陪小孩,雖然僅有六個月,但是他的爸媽也都不敢對外說,「我兒子請育嬰假在家照顧小孩」!
對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認為,台灣女性照顧小孩的責任過重,如果政府可以普遍建置「多元的托育環境」,社會大眾打破「照顧小孩是女人的事」這樣的成見,讓另一半也參與照顧小孩的工作,則可大大減輕婦女在育兒上的壓力及負擔。
除了生養以外,托育是大部分家庭最頭痛的問題。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九成民眾認為,建立社區托育制度,有助於提升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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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帖 建立完善公立托育及幼教體系
對此,高師大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楊佳羚表示,生育率已回升到一.九的瑞典,過去也曾面臨少子化問題,後來因為大量建置普及、平價、優質的托育服務,讓「男女都不需在家庭與職場之間做一抉擇」,是瑞典催生政策最成功的地方。
反觀台灣,除了新北市最近設立四家公共托育中心之外,其他縣市並沒有官方設立或公辦民營的公共托育單位,林萬億就說,托育服務「供給不足」,是國內零到六歲幼托體系面臨的最大問題。
林萬億表示,在台灣,家裡有二歲以下幼兒的雙薪家庭,夫妻如果選擇繼續上班,家中幼兒除了請長輩照顧外,就只有送保母(每月一萬八千元),或是坊間私立托嬰中心(每月一萬八千五百元),這樣的費用對於一般受薪階級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內政部已推出「五歲以下幼兒免學費」政策,學費卻限公立補助全額,私立一學期僅補助一萬五千元,立意雖好,但在國內公立幼兒園比率不到三成的情況下,無疑是資源分配不公,且根本「緩不濟急」。林萬億強調,補助政策作半套,顯見政府的決心仍不夠,公私比至少要五比五才恰當(法國公私比八比二、瑞典九比一),因此建置完善的托育及幼教體系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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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帖 不同階段 提供幼兒津貼補助
根據大調查結果顯示,同樣有高達九成的民眾認為,「提高每月學齡前養育及托育補助」,有助於提升生育率。這一點對於剛進入職場,正面臨養育小孩及生活雙重壓力的七年級生來說,需求特別明顯。
林勝仁認為,台灣政府看到少子化情況嚴重後,這兩年推了一大堆措施,但是大多流於片面,缺乏一套整體性、前瞻性的作法。
以生育津貼為例,他說,生育津貼由各地方政府,甚至各鄉鎮市級政府自行訂定,沒有一致的政策,且常常因為主政者換人,福利也跟著變。況且,同樣在台灣,在不同縣市生小孩,所領的生育津貼也差很大,這會讓民眾有「差別待遇」的感覺!
目前有兩個小孩的李媽媽,其中一個已送托新北市公共托育中心,她則建議,政府的友善育兒措施應該要分階段性,比如小孩在二歲以前發津貼就很適合,而且現在年輕父母以雙薪居多,所以二歲以後,托育的問題就很重要。托育津貼以及之後上幼兒園的學費津貼,政府都應有所規畫,五歲幼兒上學免學費的政策應該把年齡層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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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帖 將養育費用列入所得稅扣除額
在稅制相關的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九成的民眾認為,「所得稅減免補助」有助於提升生育率。
蔡筱穎表示,法國政府對於願意多生的「多子女家庭」在稅率也有相當優惠,相較單身、一個小孩的家庭、兩個小孩的家庭,稅率有很大的差別。其中家裡有三個小孩的中產階級,享有免稅優惠。
至於台灣的部分,今年一月一日開始,將增加提供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一項,換句話說,從今年開始,家中若有五歲以下子女的納稅義務人,每人每年將可享有新台幣二萬五千元扣除額減稅優惠。
不過,五個小孩的爸爸林勝仁則建議,有多個小孩的家庭,若是能與法國一樣,根據小孩個數不同採取不同稅率,才有辦法減輕家庭負擔。
在台灣,獨生子女愈來愈普遍,小孩面臨沒有玩伴的童年。(攝影/吳東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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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帖 鼓勵企業設置托育設施
職場環境也是影響生育意願的一大因素,根據問卷調查結果,五、六年級生認為,「企業內部或附近設置企業托育設施」是相當符合需求的職場政策;七年級生則認為「家庭假制度」是首選需求。
其實關於這一點,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早有規定,不過法令雖然這樣定,但設立幼兒園的企業卻相當少。
就首善之都台北市來看,依法須設置托育相關設施的企業有七八一家事業機構,但僅有一家半導體通路商世平興業設置企業托兒設施,若把範圍拉大到台北市以外,全台灣企業設置幼兒園的案例更是寥寥可數。
以設有幼兒園及小學課後照顧的中華汽車來看,中華汽車一年大約要補助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三百萬元的經費,法令上勞委會對於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企業的補助,卻只在當初成立時補助二百萬元,之後每年僅補助修繕費用五十萬元,且最多也只能補助六年。
這樣的法令規畫,對於需要長久經營的企業幼兒園來說,根本是杯水車薪,幫助不大。顯示政府與民間企業的相關配套,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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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帖 非婚生子女不再受歧視
台灣與歐美國家的另一主要差異,在於歐美國家對非婚生子的友善,以及提倡多元家庭。像是法國就有一半的小孩是非婚姻關係所生,瑞典非婚生的比率也很高,這一點對於認定「只有結婚才能生小孩」的華人來說,是很大的觀念衝擊。
令人意外的是,根據調查結果,我們發現,有將近八成的受訪民眾能夠接受「非婚生子」觀念。雖然非婚生子女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情況已經解決,不過選擇單身生子的女性,仍背負著傳統社會道德及經濟的雙重壓力。
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藍佩嘉更曾投書,「台灣許多制度資源的分配,都把結婚當作普遍預設,視單身為過渡、例外的生活形態。」在沒有完整的社會福利支撐下,「生育」必然被「婚姻」所綁架,然而,婚姻與生育應該是兩件事,不婚者可能是偶然單身,單身者也應保有選擇生育的權利。
「單身女性想要有小孩,也不一定會想要和孩子的爸生活在一起呀。」楊佳羚舉瑞典為例,瑞典從一九八八年即有《同居法》,讓同性及異性伴侶都可以同居,一九九五年讓同志可以登記為伴侶,二○○三年開放同志伴侶領養小孩,○五年更讓女同志伴侶可以採用人工生殖,○九年《婚姻性別中立法》則讓同志也能結婚。
她說,在瑞典,「家庭的定義是與熟識的朋友一同生活,因此瑞典的《同居伴侶法》施行之後,慢慢演變為《共同生活法》。」隨著婚姻、家庭定義的改變,生育子女的福利政策也應與時俱進做調整。
政府應提供多樣的福利措施,讓結婚和小孩沒有必然的關係,也才能讓更多人得以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民眾得以享有更多元的人生規畫,也讓真正想要有小孩的人,不管伴侶的性別為何、不管結婚與否,都能快樂生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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