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高價向民營電廠購電,但在國內利率大幅下降的同時,卻未隨利率調降重新議約,導致台電大幅增加支出浪費公帑近六十億元。公懲會日前針對此案議決台電前董事長陳貴明、前總經理涂正義及現任總經理李漢申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必須降級懲處。
不過,這三個人當中,除了李漢申在職外,其餘兩位都已退休。立委羅淑蕾就說,陳貴明及涂正義雖然被各降二級改敘,但他們兩人已領一次退休金,且陳貴明更已轉任到台電旗下財團法人台機社擔任董事長,月薪高達三十萬元,可見這些懲處根本就是「不痛不癢」,相當不公平!
由於台電年年大虧,在今年六月下旬召開的股東會中,在場小股東除了抱怨台電從百元變成雞蛋水餃股,害他們血本無歸外,也質疑遭監察院彈劾的台電前董座陳貴明,為什麼可以轉任台機社董事長一職,顯有不妥。
但當時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僅回應「這是時機問題」,並沒有對陳貴明轉任一事有明確的說法。如今公懲會的懲處決議出爐,民眾不禁要反問黃重球,何時才是「適當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