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江惠貞與徐欣瑩,日前提案將K他命由三級毒品改列為二級毒品,法務部表示,已將此提案排入本月的毒品審議委員會議程中,最快月底可通過。
據了解,針對K他命是否列為二級毒品,毒品審議委員會已七次開會討論,但最終均遭到否決,除擔心青少年遭強制勒戒而影響受教權之外,也曾強調「國外沒有此種案例」。
不過,如果參考鄰國新加坡的法規,可以發現法務部的說法恐怕不盡正確,非法「拉K」者一旦被逮,在台灣與新加坡,命運其實大不相同。
依國內現行法規,非法施用或持有(淨重少於二十公克)K他命,根本沒有刑責,只處以罰鍰一萬至五萬元以及四至八小時的毒品危害講習;然若依照新加坡的《藥物濫用法案》,K他命被列為最嚴重的A級毒品,非法施用或持有,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或罰兩萬元星幣(約合四十八萬元新台幣),抑或兩者兼施。
另一方面,如果非法製造K他命,在台灣,可處五年以上徒刑併科七百萬元以下罰金;而在新加坡,徒刑期間從十年起跳,最高甚至可終身監禁;此外,還得挨上五到十五下的恐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