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端出證所稅方案,被視為是馬政府落實賦稅公平、實現社會正義一個重要試金石。
不過,這個憑著改革熱血所推動的政策,如果有違國際賦稅趨勢、背離台灣社會條件,恐衝擊國家整體經濟大局,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
四月十三日,看到各大日報斗大頭條新聞刊登財政部正式推出證券交易所得稅方案的那一天,在新北市某證券商擔任營業員的黃志松,心不禁涼了一大截。
券商營業員首當其衝
黃志松,二十七歲,大學企管系畢業後進入證券業,擔任營業員迄今已兩年。過去幾個月來,台股因國際股市回檔加上證所稅疑雲不散,成交量嚴重萎縮。「已經四至五個月了,每個月我只能領不到二萬元的底薪,扣掉房租開銷,還要寄錢回家,已經入不敷出。」「所以我必須利用晚間到頂好超市當補貨員,周末時則是發廣告傳單賺外快!」由於黃志松的公司有不准正職員工兼差的規定,他央求記者以化名報導。
黃志松擔心,證所稅明年一旦復徵,他手上原本就寥寥無幾的大客戶將會減少下單。「如果目前每天五至六百億元的成交量一直沒有起色,而且再持續一年以上,公司很可能會開始裁員,我們這種業績差的菜鳥營業員,可能是第一批被遣散的員工!」
某位一年在台股進出幾十億元的大戶級投資人不滿地表示,要把資金完全撤出轉進港股。他認為課稅事小,但他投資金額大、投資的個股也很多,光是報稅這檔事就夠煩人的,加上開徵後會造成流動性與活潑性降低,台股未來可能演變成雞肋市場。
大戶準備出走,首當其衝的當然是證券業從業人員。黃志松的憂慮,可能代表全台總計二萬一千多名證券營業員,以及全台總計約九萬證券產業從業人員的心聲!證券同業公會祕書長莊太平指出:「財政部指證所稅影響的投資人數僅占股市總投資人數的一%,問題是這一%的大戶或中實戶占台灣股市成交量可能高達三至四成以上!」「證所稅復徵,將導致成交量更加委靡不振,證券產業恐步入冰河期!」莊太平憂心地說。
證所稅復徵 證券業恐遭急凍
衝擊1 中實戶與高周轉率的投機客下單量萎縮,台股周轉率與成交量下滑
衝擊2 流動性變差導致平均本益比惡化,降低企業在台掛牌上市意願,台灣籌資地位更形惡化
衝擊3 證券業與期貨業業務每況愈下,金融服務產業恐掀裁員潮,導致台灣失業率再上升
衝擊4 台灣整體金融國際競爭力弱化,影響國家經濟發展
證所稅將嚴重打擊市場交易量
壓抑台股成交量的成長,只是證所稅明年開始實施後,短期浮上枱面的問題。接下來,如同冰河的推擠效應,莊太平憂心,股市成交量低迷意味著流動性變差,台股整體本益比勢必跟著往下修正,台灣對海內外企業的籌資吸引力將因此逐漸下降。
近二年來,兩岸因簽署ECFA(兩岸經濟協議),加上對海外企業來台掛牌法令的鬆綁,好不容易使台灣資本市場籌資狀況出現起色,去年初次上市櫃(IPO)與台灣存託憑證(TDR)加上上市櫃公司現金增資(SPO)金額高達一千六百億元新台幣,不過這個規模仍遠不及九○年代一年高達四千億元至五千億元的盛況。
除了最基本的經紀業務(營業員)外,資本市場所衍生的承銷、上市公司籌資、顧問諮詢、資產管理以及創投種種業務,可說高度知識密集的產業,堪稱是整個金融產業的核心,也是提供高薪工作機會最重要的引擎之一。因此,中、長期而言,資本市場如因成交量低迷而日漸萎縮,對台灣經濟發展將產生深遠衝擊,執政者更須三思而後行。
贊成證所稅的人士認為,基於量能課稅原則,有賺錢就要繳稅,是天經地義的道理,如果妥協,等於罔顧賦稅公平與社會正義。因此,財政部這次秉持「抓大放小」原則祭出證所稅,還博得不少叫好掌聲。
但是,問題的癥結是,真的能從大戶與中實戶身上課到稅嗎?會不會反而收到反效果?如果深入分析的話,台灣人民為證所稅背後訴諸的公平正義所付出的代價,可能是難以承受之重!
▲點擊圖片放大
中實戶對台灣稅收貢獻卓著
首先,從台股參與者的結構分析。台股參與者基本上是由原始股東(股票上市前就已持有)、大股東、專業經理人、中實戶、散戶、本土法人以及外資法人七類所組成。財政部版本已經表明散戶以及外資法人不課證所稅的立場。因此,剩下原始股東、大股東、專業經理人、中實戶、本土法人,成為證所稅開徵瞄準的五隻主要肥羊。
事實上,在現行的台灣所得稅法中,從二○○六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的最低稅負制,已經把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稽徵範圍內,未上市公司原始股東以及大股東,已經在繳納所謂的證所稅。待公司正式上市或上櫃之後,大股東以及專業經理人也為每年所獲得的股利繳交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最高至四○%)。
為了鞏固經營權以及避免觸及內線交易、歸入權等,上市櫃公司大股東及經理人大多對自家股票長期持有,對股票交易行為會較一般投資人或法人謹慎許多。因此,要從大股東及經理人身上課徵股票交易價差的資本利得稅,恐怕不多。
至於本土法人,則因台灣的兩稅合一制度,公司在稅法上被視為虛擬個體,繳稅實體是自然人股東。因此,公司不管是證券操作的資本利得,還是非證券操作的營業所得,皆可藉股利的分配,從股東的綜合所得稅上扣除。換言之,企業繳多少所得稅,理論上,股東領到股利後就可扣抵多少稅,所以,討論本土法人對證所稅貢獻意義不大。
排除已經在繳證所稅的原始股東、以長期投資領股息為主而不喜頻繁交易的大股東、經理人以及本土法人之後,證所稅真正能夠「宰」的肥羊只剩下中實戶。必須注意的是,這群只占台灣股市總投資人口一%的人,卻是活絡股市交易的最重要泉源。證所稅對這群人開刀,殊不知等於是在傷害台股最重要的一股資金活水。
在台灣投資股票,迄今仍被不少人投以不事生產、投機取巧甚至是不勞而獲的觀感。投資股票對社會沒有貢獻,仍是許多人對股票族的成見。但從政府賦稅角度觀之,台灣股票族過去五年來,不只平均每年繳納高達一千億元左右的證券交易稅,占政府總稅收高達五%至八%之間,台灣上市公司遠較香港與韓國大方的高股利政策(主要是保留盈餘須加課一○%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導致),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申報,也讓許多投資人每年得乖乖繳出不少所得稅。單以證交稅而言,具有高資產且短線投資行為積極的中實戶其實貢獻良多。
復徵證所稅,會不會造成中實戶交易量減少?到底會減少多少?而且會不會因證所稅開徵,導致成交量萎縮,使得證交稅短徵的稅額大於證所稅復徵課到的稅額,讓政府推動證所稅的努力最後可能得到一個得不償失的結果?上述種種關鍵問題,財政部在這次形成證所稅政策過程中,不見任何嚴謹的評估報告,也沒有給全民一個明確交代下,就讓證所稅法案匆匆上路。
證所稅一旦開徵,也意味著期望報酬降低,投資或投機的意願更加薄弱,這對周轉率(衡量股市交投冷熱的指標)已節節下降且成交金額也萎縮的台股而言,更為不利。
中實戶比重雖極低,卻是台股最重要的一股資金泉源。
應追隨全球賦稅潮流,以維繫競爭力
把金融業視為重點產業的經濟體如香港與新加坡,主要就是考量到低成本、更自由的資金流動,有助於資本形成,並對促進就業與經濟繁榮有正面貢獻,因此對證所稅採免徵政策。積極發展金融業的韓國,雖課徵證所稅,但僅鎖定上市公司大股東課徵。
群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黃春生認為,一個良好的現代經濟制度,不該將資本累積的門徑堵住。允許個人資本累積,有助於創立新公司及擴張原有公司。黃春生建議:「台灣如要課徵證所稅,宜輕不宜重,各國立法皆以輕資本利得稅為原則,寧可犧牲一點稅制公平性,用以維持一定資本累積是值得的!」因為,企業若能從股市取得資金擴大茁壯,對就業與繁榮經濟是有好處的。
政府擬課徵證所稅的同時,也應當以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大局著眼,配合國際賦稅潮流與國際接軌,避免閉門造車制定出導致國家競爭力弱化的賦稅政策。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張芷指出:「在國際上與台灣較為競爭的經濟體,如新加坡與香港免徵證所稅,韓國僅對大股東課徵!」「證所稅不該只是從賦稅公平的角度思考,而是要把國家的競爭力納入考量!」
觀諸近年來的趨勢,許多先進國家面臨財政惡化的窘境,大多以提高消費稅或土地持有稅因應。人口高齡化與經濟長期低迷的日本政府,打算在一三年與一四年將消費稅分別從現行五%提高至八%與一○%,就是一個顯例。今年以來,財政困窘的歐元區國家如愛爾蘭、捷克、匈牙利,皆已實施調高消費稅措施。
因此,也有財稅專家建議,改善財政可試著往調高台灣消費稅思考,因為台灣的消費稅(指加值型營業稅)目前僅五%,較歐洲平均約二○%,以及中國的一七%要低許多。而每調高一個百分點消費稅約可額外創造四至五百億元稅收,稽徵成本低廉又方便。為了減緩提高消費稅對民眾的衝擊,則可研議把民生物品排除的可能性,例如荷蘭採用雙軌加值稅制度,六%稅率適用在食品與飲料,一九%的稅率則適用旅遊、電影、理髮等服務業。
先進國家對可能壓抑新創企業及就業機會創造的資本利得稅(證所稅即是一種資本利得稅)反而較為謹慎。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豐淦說:「這就像雞生蛋、蛋生雞的道理一樣,資本利得稅如果輕重失當,可能落得經濟成長與稅收增加兩頭空的苦果。」張豐淦進一步指出,以內需為主,對貿易依存度較低的大型內陸經濟體傾向課較重的資本利得稅;對貿易依存度較高的中、小型海洋經濟體,則比較不傾向課徵資本利得稅。「台灣需要怎樣的賦稅制度,與經濟發展的大方向有關,須從整體去考量。」
目前台灣不管是總體經濟還是金融市場,已出現嚴重疲態。尤其以往以成交量巨大、周轉率高著稱的台股,過去七、八年來因台灣在亞洲金融競爭優勢的流失、國民所得低度成長、國內投資不足加上資本外流種種因素而趨於鈍化。二○○四年以前,台股成交金額一直穩居亞洲四小龍之首,○五年台灣首度被韓國超越,○六年再被香港超越,從此台股成交量與香港及韓國的差距愈拉愈大。以去年一整年而言,韓國股市總成交金額是台灣的二.三倍,香港則是一.六倍,新加坡與台灣的差距也在快速縮小中。
▲點擊圖片放大
最好是效法韓國,只對大股東課稅
政府不能漠視台灣經濟目前所面臨的瓶頸與台股所面臨的困境,只憑滿腔改革熱血與討好選民的公平正義口號,讓證所稅不經充分討論與詳細評估就強度立法關山。如同哈佛大學教授Michael J. Sandel在其名著《正義——一場思辨之旅》(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強調,正義須從全民最大福祉、尊重個人自由以及發揚美德三點出發,讓這三者達到一個最佳平衡點。
綜觀賦稅公平、便民性以及經濟發展三個面向,韓國的證所稅版本最值得仿效。韓國證所稅採自然人免課原則,但上市公司持股三%以上或持股達一百億韓元(約二.三億元新台幣),抑或在Kosdaq(類似台灣上櫃市場)持股五%以上,持股金額五十億韓元的大股東須課證所稅。法人的證所稅併入一般營利事業所得課稅,外資法人則免課。
財政部提出證所稅版本宜與國際接軌。張豐淦會計師即建議,對長期投資的認定,美國與韓國均規定持股滿一年以上賣出所獲得股票資本利得,稅率上可獲得優惠,財政部提出的版本要持有五年以上才能得到稅率優惠,時間顯然太長,台灣最好與國際同步,將長期持有的時間由五年調為一至二年。黃日松會計師則建議,如果真要課徵證所稅,稅率也最好降至一○%至一五%之間。其次,要降低證所稅對市場流動性的衝擊,也可往提高課徵門檻方向修法,如免稅額從三百萬元提高至六百萬元。
另外,現行上市櫃企業保留盈餘課一○%的規定也應檢討取消。理由是,免徵證所稅時,如果企業不分配盈餘,公司淨值升高,連帶使股價走高,公司股東可藉直接賣出股票實現資本利得,規避稅金。所以保留盈餘額外加徵一○%,雖妨礙企業資本形成,卻是「必要之惡」。但是,如果復徵證所稅,就沒有這個問題,應取消保留盈餘課稅的現有規定,否則目前台灣上市櫃企業資本不容易累積的問題仍得不到解決。
證所稅牽動的不僅是賦稅正義的問題,也攸關資本市場榮枯、經濟發展以及台灣的國際競爭力消長。執政者與立法當局應以更大格局以及更宏觀的眼光推動賦稅改革。台灣人民,尤其是台灣年輕一代,不要一個經濟福祉必須跟著陪葬的公平正義。
韓國課徵證所稅的作法,最值得台灣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