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判決書,讓彰化縣芳苑鄉「安家新邨信貸案」再掀風波!台灣高等地方法院去年底判決,原住民委員會與板信商業銀行的「安家新邨信貸案」,日前板信二審敗訴,讓原民會大呼總算替國家守住人民血汗錢。
雙方對於主要癥結各執一詞,連法官也有不同見解,全都因為一條法規,「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信用保證業務處理要點」第六點中,對於申貸人徵信責任歸屬的認定。然而,讓外界疑惑的是,鹿信○九年才因同一案三審判決勝訴,難道同一條法令、同一件案子,法官有不同解釋?
原民會對此相當低調,負責此案的原民會經建處金融科科長謝仲南說:「當年同仁皆沒有金融專業背景,僅按程序簽呈上報,此事件後,對於未來的信用保證業務,我們擬改請金融專業人士來幫忙審核,現在我們都以極為審慎的態度面對這件事。」
謝仲南也說,原民會絕對負責到底,不可能會故意拖欠銀行。無論如何,此事早引起金融界議論,就看接下來其他案件,法官如何審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