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集團旗下啟耀光電,驚傳總經理黃建宗操作日圓即期外匯,幾乎把公司資本額賠光,創辦人許文龍聞訊後震驚,該事件不僅暴露專業經理人的規範,也顯示啟耀光電內控出了大問題。
奇美電子轉投資的LED廠啟耀光電,上周五驚傳操作日圓即期外匯,造成超過十五億元的匯兌損失,奇美實業罕見發出新聞稿,表示不知情並遺憾,啟耀光電總經理黃建宗也閃辭下台。雖然奇美實業董事長廖錦祥出面,強調將協助公司善後,讓小股東損害降到最低,但啟耀光電巨額匯損造成業界震驚,認為實在太離譜。
本刊進一步了解,該公司資本額二十.七億元,上半年營收二十九.二億元,稅後淨損四.七億元,但上半年啟耀本業賺三千多萬元,虧損是匯兌損失所造成,再加上七、八月的十五.四億元匯損,等於啟耀光電操作即期外匯,幾乎把公司資本額都賠光。
啟耀光電成立於二○○四年,總部位於南科「樹谷園區」液晶專區,是奇美集團成員之一,以生產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TFT–LCD)背光源零組件為主,為背光模組專業供應商,去年二月掛牌興櫃。啟耀光電最大股東是奇美電子,持股約三成,第二大股東奇美實業持股二一.六五%。
是最佳人選 卻捅出財務紕漏
啟耀光電董事長由奇美電子副總經理丁景隆兼任,他一直是奇美電子的明日之星,不僅是奇美電子第一座面板廠的廠長,是「黃埔一期」,加上更早在聯友光電與段行建共事過,因此是段行建最信任的左右手,也是奇美電子三合一之後,鴻海與奇美實業兩大股東都能認同的人選,未料竟會發生這麼大的財務漏洞。
啟耀光電以「外匯於短期間內波動過大,加上承作外匯交易經驗不足,故產生匯兌損失,總經理黃建宗已主動向董事會提出辭呈以示負責。」說明此次匯損的原因與處理結果。但超過二十億元的巨額匯損,啟耀光電的公司治理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環節一》到底是不是操作衍生性商品?
啟耀光電在八月二十六日發布的重大訊息是,自今年七月一日至八月二十五日操作即期外匯,發生十五.四億元的損失,主要是因七月日圓升值變動過大,導致上開匯兌損失。
但一位財務人員直搖頭:「這絕不是單純的即期外匯操作,應該是做衍生性商品,即期匯率是當下的匯率,其實避險的功用不高,而且這三個月日圓升值不過六%、七%,怎麼可能賠這麼多?」
啟耀光電發言人薛雅哲表示,「絕對不是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只是操作部位大,才會造成那麼大虧損。」但對於記者詢問,操作何種商品、交易銀行與部位,他不是不清楚,就是無法說明,令外界疑問更大。
根據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操作衍生性商品,必須報備董事會通過,並由董事會決定額度。但啟耀光電的董事會成員對本刊透露,他們完全不知情,也就是說,如果啟耀光電操作的是衍生性商品,基於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這樣巨大的匯損,全體董監事恐難辭其咎。
環節二》公司是否有標準作業程序?
若按照公司說法,啟耀光電操作的不是衍生性商品,不須經董事會通過,但公司又說,操作即期外匯「部位很大」, 按照啟耀光電平均月營收約五億元,是否需要如此大部位操作避險?如此大筆金額,不須經董事長簽核?董事長丁景隆到底知不知情,需不需要負責?
根據啟耀光電公司章程規定,若操作衍生性商品,總經理當月淨累積部位交易權限為十億元,避險性交易金額以不超過公司淨部位三分之二為限。
薛雅哲表示,丁景隆知道公司操作即期外匯,但對投資部位,與後續狀況恐不知情。啟耀光電操作外匯作業,是丁景隆交由專業經理人負責,至於銀行簽約所需印鑑,都委由財務主管跟總經理保管,也就是丁景隆完全授權給黃建宗去操作。
環節三》啟耀光電到底有無稽核與內控?
就算董事長完全授權總經理操作即期外匯,但難道這家公司沒有稽核與內部控管?為何捅出大紕漏,把資本額都賠光才東窗事發?
是誤判行情 還是稽核出問題
根據啟耀光電一位董事會成員表示,因會計師做半年報,查帳赫然發現上半年四億多元淨損主要是匯兌損失,接著會計師詢問七、八月有沒有賠?這才爆出這筆高達十五億元的匯損。但按照公司稽核制度,啟耀光電在七月中旬,甚至更早,就應該發現上半年匯損,為何公司沒有詢問是否有其他部位?
薛雅哲對本刊坦承,公司的確在七月中旬,就知道上半年四億多元的匯兌損失,至於為何沒有制止專業經理人,或採取其他補救動作,他並未回答,只是一再強調,「看錯行情。」
其實,啟耀光電的公司章程,明訂衍生性商品個別契約損失以不超過交易合約金額五%為損失上限,年度總合契約損失金額以不超過交易金額一五%為損失上限,如超過上述金額,須向董事會報告。而且衍生性商品交易所持有部位至少每周應評估一次。
根據了解,黃建宗是借日圓買美元,打的算盤是日本在地震後經濟疲軟無力,日圓應該走弱,但沒想到日圓卻因全球資金避險需求而強勁升值,甚至還創下歷史新高,導致虧損愈來愈大,也讓奇美實業及奇美電子高層為之震怒。
闖下大禍的黃建宗,原為奇美電子財務處長,後來他離開奇美電子,啟耀光電又請他擔任財務顧問,由於啟耀光電規畫今年或明年掛牌上市,原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丁景隆專長在技術與製造,因此黃建宗轉任總經理。
在興櫃掛牌交易的啟耀光電,從七月股價就大幅下滑,傳出匯兌損失,賠掉一個資本額後,啟耀光電股價從十八.九元掛牌價,到八月二十九日跌到四.二元新低,對啟耀光電股東造成的傷害,恐怕不是公司一句「專業經理人誤判,公司管控不足」就能彌補。
上市櫃公司,應盡速揭露個別董監酬金!
自董監酬金改為總額申報制後,董監酬金分配的實際情況即更加不透明,對公司治理形成負面影響。在金融海嘯期間,甚至引發一波「打肥貓」的風潮。今年,宏碁又因大幅虧損及高額董監酬金引發關注,顯示社會對董監酬金議題的重視。
為回應公司治理應透明公開的趨勢,金管會宣示自今年起,上市櫃公司若前一年度虧損,隔年年報須揭露個別董監酬金,連領取轉投資公司的酬勞,也必須一併揭露。這項政策立意雖好,但對於公司治理的改善可能有限,根本解決之道,還是應不分公司盈虧,盡速揭露個別董監事酬金。
當年金管會改變董監酬金規定,理由是上市櫃公司基於「人身安全」,多希望不要揭露個別董監酬金;如今改為虧損公司揭露董監酬勞,固然有助於防止虧損公司出現「肥貓」,但難道公司虧損,這些董監事便會沒有「人身安全」的顧慮嗎?再者,鄰近的中國、香港股市,同樣規範董監酬金個別揭露。難道賺錢能力更可觀的中、港股董監事們,都沒有人身安全考量?
更何況,「肥貓」趁公司帳面賺錢,大肆提高董監酬金的機率,應該高於在虧損公司收取酬金,成為社會焦點的機率。故當局實在應盡速推動上市櫃公司揭露個別董監酬金,才符合公司治理精神。
黃建宗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就請辭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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