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的人權在台灣長期受到打壓,包括親子監護權、遺產繼承權、重病急症開刀同意書簽署權、醫療探視權以及保險受益權都備受歧視,今年底國家人權報告書和《同居伴侶法》草案都將登場。這兩項指標,將見證台灣是否能進入文明國家之列。
一手創立凱渥經紀公司,捧紅林志玲、隨棠等模特兒的「時尚教父」洪偉明,日前鬆口認了在一起二十六年的親密友人呂芳智,公開宣布出櫃,加上女神卡卡、蔡康永、張國榮大方承認性傾向,同志,在現今社會中,早已不是「不能說的禁忌」。
但同志仍是長期在社會中遭到打壓的族群。最近在YouTube上流傳一則點閱率超過九十萬次的影片,美國電視台在德州一家餐廳做實驗,請演員模擬同志伴侶帶小孩用餐,遇上餐廳服務生惡意歧視、冷嘲熱諷,甚至不予招待。影片中,仍有一半的顧客對這種歧視作為沉默不語。同樣的實驗在紐約上演,更只有不到一成的顧客仗義執言。
在台灣,看似敦厚的社會風氣中,大家卻仍不自覺對同志有歧視。台灣同志人權協會曾經做過同志權益政策調查,發現三六%同志曾親身經歷人權侵害及歧視,六○%則曾目睹、耳聞過人權侵害及歧視。諸多歧視中,同志最希望爭取的權益就是:「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爭取與異性戀婚姻相同的權利。」
同志受的有形歧視無財產繼承權與親子監護權
為什麼同志格外在乎婚姻合法化的問題?因為對很多人來說,結婚只是一張證書,但對同志來講,這不僅僅是婚姻證明,很多時候,更必須靠這一張紙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趙梅君指出,台灣對於配偶的保障,都奠基於「婚姻的合法性」這個原則上,如果沒有合法的婚姻,不管是財產共有、分配、繼承、撫養,都不在法律保障範圍內。
最近立委和同志團體就陸續接到同志伴侶陳情,因為沒有合法婚姻,不管是在財產分配或者親子撫養上,都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情況。
立委羅淑蕾接到的同志伴侶陳情案,是一般異性戀可能一輩子都不會遭遇的問題。一對同志伴侶已經決定要共同生活,於是兩人合資購買房子,但房子僅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只是意外突然降臨,房子所有權人意外猝逝,結果所有權人的家屬依照法律,有第一順位的繼承權,反而是共同出資的同志伴侶被迫搬離那個家。在法律上,這位還在世的同志伴侶根本不算任何關係人,要主張權益也無從主張起。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曾嬿融也提出同志在親子繼承上的許多盲點,在促進會接獲的個案中,有一對年長同志領養小孩,但在現行法律規定中,沒有婚姻關係的兩人,領養小孩只能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結果當領養人過世之後,這位已經和同志伴侶共同生活七、八年的小孩,按規定必須送交領養人的直系親屬。這個案中,小孩最後被送往祖父處。
曾嬿融描述:「已經長期在一起生活的親人,面臨這種意外,反而沒有照顧小孩的權利;對這孩子並無感情的領養人祖父,卻突然必須照顧一個外人。甚至還有個案,小孩最終是被送到其他收容機構,這對孩子和同志伴侶都是很大的傷害。」
除了無法提起親子關係的確認,沒有婚姻關係的同志伴侶,當其中有一方要離異,任何一方都沒有法律責任。換言之,有一人必須獨力撫養小孩,也無法主張任何贍養費,這些弱勢家庭,最後都會造成社會的總體負擔。
同志受的無形歧視貸款利率高、無法探視伴侶
同志諮詢熱線文宣部主任呂欣潔指出,外界不理解在很多社會環節上,同志伴侶都受到無形的打壓,以購屋為例,青年成家方案資格限定「新婚兩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這就是很明顯歧視同性伴侶的條款,這是一般異性戀夫妻無法體會到的打壓。
又或者在購屋時,如果想要登記兩人名字,銀行擔心日後追繳困難,因此貸款比較難核貸,不然就是利率比較高,讓同性伴侶置產時被迫只能用一個人的名義登記。還有醫療保險,另一方想為伴侶加保,但替無關係人加保,在保險公司的核保率很低……,這些無形的歧視,造成同志無法保障自己的財產,或為自己爭取應有的保障。
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祕書長簡至潔更說,在醫療行為上,同性伴侶也遭到無形打壓,曾經有同性伴侶的其中一方突然失蹤,怎麼都聯絡不上,原來是因為突發疾病,被緊急送往醫院急救,但醫院為避免醫療糾紛,不管是送到急診室,或進行重大手術,或探視病人,都只通知配偶或者親屬,因此同性伴侶反而無從得知,甚至連探視的資格都沒有。
「就連臨終前的安寧看護,同志伴侶都沒有資格簽署,可能過去幾十年,最清楚彼此意願和健康狀況的就是身邊的同志伴侶,但礙於現行法令,就是無法替另一半做出擔保和決定。」簡至潔無奈地如此表示。
但要修訂現行《民法》親屬、繼承編,讓同性婚姻合法化,修法工程曠日費時。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許秀雯律師指出,台灣的同志團體也正在草擬《同居伴侶法》(或稱伴侶法),希望能先解決部分問題。
許秀雯強調,《民法》親屬、繼承編某些程度上,是基於一種父權思想的包套措施,進入婚姻制度之後,遺產如何分配、親子如何繼承,都已經規範一整個套裝,但在多元化社會中,不是每個家庭都選擇要進入婚姻這個階段,對於財產和繼承的分配,也未必願意遵循《民法》中的規定。因此在國外,為了同性、異性等各類型的同居伴侶關係,都已經制定《伴侶法》,讓這些家庭享有撫養親屬免稅額等相同權益。
台灣不了解同志處境官方應立法保障其基本人權
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表示,由於社會變遷,《同居伴侶法》的確有必要研議立法,他認為,不管從收養小孩監護權、遺產繼承權、重病急症開刀同意書簽署權、醫療探視權以及保險受益權等,都點明《同居伴侶法》不只有情感因素,而有更為務實的利害關係。
許秀雯更認為不管是修改現行《民法》,讓同性婚姻可以獲得承認,又或者通過《同居伴侶法》,這兩套制度都應該並行,讓公民能自由選擇。
目前台灣最大的問題,仍在於社會大眾不了解同志是如何被壓迫,呂欣潔表示:「同志、非同志,都繳稅、服兵役,盡國民應盡的義務,但異性戀,可以組織家庭、享有婚姻的自由,也享受跟隨著婚姻而來的財產保障,就算不能生養,也可以透過領養,撫育下一代,但同樣繳稅的同志,卻無法享有平等權益,這就是社會上無形的歧視。」
在國際上,越來越多國家正視同志婚姻政策,讓同志也能享有同等人權。去年世界人權日,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發表演說時就呼籲,即使性傾向話題存在許多爭議,也存在許多不同觀點,但人權的尊嚴卻不容抹殺。
依照聯合國在一九四八年通過並頒布《世界人權宣言》中「成年男女有權婚嫁與成立家庭」來看,同志的人權的確是受到打壓,唯有正視台灣同志的基本權益,才能證明台灣有資格立足於文明先進國家之列。
台灣在今年年底預計提出的國家人權報告書,撰寫小組就將同志婚姻合法化列為討論議題,這也是政府首次觸及同性戀可否組織家庭的敏感議題,可視為台灣躋身文明國家的自覺與準備。但同志團體也批評,政治人物多年來常常在選前放話要「推動同志結婚」,但都僅停留在口號階段,從未達成共識。
今年年底,國家人權報告書和《同居伴侶法》草案都將登場,台灣是否能證明自己是文明國家,人權報告書和《同居伴侶法》將是最明顯的指標。
同志婚姻尚未合法,財產繼承與親子監護都沒有保障。(圖/Top 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