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少子化問題,政府祭出一連串的解套政策,其中「非婚生子」即引發廣泛的討論;然而綜觀全球「非婚生子」已成為存在的事實,政府和社會該如何扭轉思惟,方能真正為台灣的社會問題解套。
提高台灣生育率近來成了社會的共識,內政部為獎勵生育,推出百萬想口號活動,以作為宣傳。事隔未久,又傳出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日前進行部務會報時,提議推動「接受未婚生子、鼓勵適齡結婚」概念,這番十足顛覆傳統思惟的言論,迅速在輿論界發酵。
少子化 應接受多元化家庭
其中,有衛道人士即指出,這無疑是變相鼓勵「先上車後補票」不負責行為,將使得婚前甚至婚外以及未成年性行為更加氾濫。甚至還有網友嘲笑內政部是「黔驢技窮,沒步了」,他們認為在生育、教育、養育、經濟各方面配套都沒做好時,就貿然推動「非婚生子」,恐怕將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雖然簡太郎旋即在第一時間澄清,內政部並未推動或鼓勵未婚生子,以快速消毒,不過他同時強調基於尊重生命,對於未婚生子,也應予以包容、接受。
然而「非婚生子」真的只是另一樁可笑的「暴衝政策」嗎?以下的事證值得思考。根據《今周刊》針對一千位民眾所做的調查,台灣人不生小孩的最大元凶是「不婚」,比重高達七成三(請見本刊六八八期封面故事《消失中的台灣人》)。顯見在觀念和現實的考量上,婚姻成了國人生子與否的「緊箍咒」。
無奈的是,亞洲大學社會工作系主任李美玲指出,不婚、晚婚已成為現代台灣女性的通則,她分析,近十年來台灣人結婚對數就少了六萬四千多對,衰退了三成六。
不過,同樣是遭遇女性「不婚」的難題,國外對於少子化,卻能迎刃而解,那就是接受「不想婚卻要子」的父母「非婚生子」。以瑞典來說,非婚生子的比率就高達五五%,法國則也有五二%,而台灣只有三.九一%。而從一九八○年代至今,荷蘭非婚生子的比率則由四%快速攀升至四成,而英國則由一二%上升至四四%,令人震驚的是,上述這些國家的生育率都已止跌甚至快速回升。
分析台灣與歐美國家的差異原因,主要在於歐美各國適時調整政策及觀念,對非婚生子變得友善。其中,法國在○五年取消沿襲自一八○四年《拿破崙民法》中「自然」子女與「合法」子女的區別,也就是讓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視同仁,這種因應新形態的人際關係,肯定多元家庭的思惟,已成了國際潮流。
台大社會工作系教授林萬億就表示,國人對傳統婚姻認知已有所動搖,面對社會變遷,政府應建立一套可穩定同居關係的機制,消除所有對非婚生子的歧視,或可緩和少子化趨勢加速形成。歐美各國相繼制定《家庭法》或《伴侶法》,擁有連續五年同居關係視為「準婚姻關係」,和正式配偶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這值得台灣參考。
須被顧慮的三大難題
另外,林萬億表示國內也應該建立沒有歧視的教養、教育和配套福利措施,在道德認知上不能再有「私生子」的偏見辭語,否則最後被犧牲的還是孩子。
見證過無數起夫妻、子女權益爭議的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主委、同時也是九大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張菊芳即指出,對於有意要「非婚生子」的台灣人來說,目前必須得顧慮法律上、經濟上及能否提供子女穩定及健全成長環境的三大難題。
首先是法律,張菊芳表示,以現行法令來說,子女出生後,和母親間的親子關係較為單純,因此女人未婚生子同樣可以幫孩子登記戶口;但對於非婚生爸爸的認定,則須經過「認領」程序,才擁有法律上的父子(女)關係,親子之間才會產生權利、義務,否則將會出現「父不詳」的窘境。
以電影「不能沒有你」來說,片中的母親為已婚狀態和男主角李武雄婚外生子,產下「妹仔」後,由於「妹仔」的母親或其配偶未依法提起否認之訴,否認「妹仔」與其母親之配偶間的父子關係,戶政機關又復以不接受李武雄所持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判決,使得李武雄無法完成認領程序,進而不能幫妹仔辦戶口登記,因而影響就學。
除了戶籍登記,由於父親在認領後才產生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因此若女性與男方協議好「非婚生子」;為了子女經濟上的保障,最好請求父親辦好認領手續,甚至在受孕前即可打好具法律效力的合約。
至於在權利方面,張菊芳表示,在完成認領程序後,非婚生子女的監護權可由父、母約定由任一方或共同任之。拿新科奧斯卡影后珊卓布拉克來說,珊卓布拉克是「收養」丈夫和前妻生下的女兒,以台灣法律來看,珊卓和丈夫在婚姻關係中對繼女監護權是共同行使,而目前她準備離婚,監護權若無法協議,須透過訴訟方式處理,法院端視兩人經濟、生活狀況及女兒意願等條件判定由誰監護子女。
除了法律的難題,張菊芳認為,由於單親撫養對於孩子的經濟支出和人格發展,都會造成影響,因此,男女雙方在選擇「非婚生子」前,得先做好充分準備,能提供孩子穩定、無虞的環境才行。
整體而言,對比於歐美國家,台灣相關法令與配套是否應該適度調整,從更圓融的角度出發,找到兼顧家庭倫理與提高生育意願的均衡點,或許將是台灣化解人口危機的關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