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弊案的對象,終於輪到吳東亮了!根據曾經看過特偵組起訴卷宗的人士表示,他們早在這些卷宗裡看到吳東亮的名字,也看到特偵組在追問吳東亮和陳水扁之間的金錢關係。
據特偵組掌握的證據,當年財政部與金管會有官員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與「事後護航」,恐怕是讓吳東亮能「信心十足」,提筆寫下足足溢價四成的二十六.一二元的關鍵原因。
二月五日調查局北機組、台北地檢署及檢察事務官對台新金等十一個地點進行搜索,並傳訊吳東亮等人,吳東亮本人當晚經特偵組檢察官訊問後飭回。
標案疑量身訂做
不過,最高法院檢察署在搜索行動結束後,卻罕見地發布一則「描述甚詳」的新聞稿:「本案係本署發現陳前總統水扁等人,於○四、○五年間推動二次金融改革政策時,台新金控於○五年七月間,轉投資彰化銀行發行之十四億股特別股,成功入主彰化銀行成為最大股東,事後並繼續推動合併事宜,相關過程疑涉有不法情事。本署特別偵查組及台北地檢署經過濾相關卷證及約談相關人後,認非執行搜索,恐難進一步取得相關事證,經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發動此次搜索行動。」這則新聞稿正式宣告:吳東亮的麻煩大了!
吳東亮這次惹上的是什麼樣的大麻煩?這一切都是從政治獻金開始。因為特偵組懷疑,除了國泰蔡家之外,吳東亮恐怕是扁家另一部「提款機」。
根據特偵組調查,吳東亮錢進陳水扁或扁家的紀錄頻繁,最後一次的金錢關係疑似發生在○八年、民進黨推出謝長廷為候選人的總統大選期間,陳水扁派人去向吳東亮「募款」二千萬元。
為了查證陳水扁是否收到這二千萬元,特偵組去年底還約談多位陳水扁在總統府的幕僚,但熟悉民進黨募款人士卻指出:「謝長廷只在高雄市長選舉收過陳水扁的贊助款,但○八年總統大選競選期間沒聽過謝長廷曾收過陳水扁的贊助款。」
民進黨內當時多半知道,謝長廷在○八年總統大選競選期間並未委託陳水扁進行募款,當時謝系還曾抱怨總統大選的募款不順利,能捐款上千萬元的支持者並不多,導致謝長廷在全台各地競選分部的活動經費常常捉襟見肘。因此陳水扁當時向吳東亮「募款」二千萬元的理由與最後的去向,仍待特偵組調查。
此外,同時吳東亮也承認曾在○四年總統大選期間,提供扁家五千萬元的政治獻金;至於扁嫂吳淑珍則承認曾收到吳東亮一億元,放在國泰世華保管室內。不過特偵組另有消息,指當時國泰世華保管室內,有一筆「超過」一億元的新鈔,上面綁有「台新銀行」字樣的綁鈔紙帶,這筆錢是否又是另一筆追查之外的獻金?仍是特偵組追查的重點。
不過,不管是二千萬元、五千萬元、一億元或是更多,一年來,特偵組至少確定吳東亮和陳水扁之間是有多次的金錢關係,於是調查對價關係,就成了特偵組五日搜索台新金控的重點。
特偵組承認搜索行動與台新金控併彰銀案有關。據了解,一年來,特偵組發現,財政部對彰銀案採「賣掉經營權,卻不賣公股股票」,財政部釋股政策與目的,究竟是為誰、為何釋股?
當時在財政部國庫署的主導下,決定以彰銀發行十四億股特別股引進新資金,改善彰銀的財務。但是特偵組發現,彰銀這十四億股特別股真的「很特別」。
根據有關單位的解讀,認為彰銀特別股的特別之處,包括:一、享有董事投票權與被選舉權;二、特別股不上市掛牌交易(如此即無市價,得標人不必提列投資備抵損失);三、以發行價十七.九八元作為發放股息計算基礎(一般都以十元票面作為計算基礎),此舉可減輕得標人的成本負擔;四、三年強制轉換為普通股。
金管會疑事後護航
同時財政部還在投標前加碼承諾,一、先讓兩席董事給得標人,以保障得標人權益;二、彰增資後將協助得標人取得過半數的彰銀董事席次;三、得標人享有彰銀公股優先承購權;四、透過公開市場釋出彰銀公股,避免製造第二大股東。當時財政部政策不斷幫彰銀案搽脂抹粉,當年參加投標的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甚至對特偵組說,「兆豐金是奉命投標!」兆豐金的加入剛好湊足三家競標,避免彰銀案流標。
鄭深池證詞讓調查方向也因此轉向,當年財政部與金管會有官員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與「事後護航」?
特偵組所謂的「量身訂做」指的是發行條件與加碼承諾,至於「事後護航」則是金管會在核准過程的審查,以及台新金控的籌資過程。當時台新金控靠發行特別股籌資三六五億餘元,買下彰銀十四億股的特別股,但其中公股金融機構就買進台新金控特別股達近六十億元,至於新橋資本(目前為台新金控最大股東)則以入股台新金控等方式出資二七○億元,有趣的是,新橋入股台新金控的資本主要來自兆豐金的聯貸案,當特偵組看到兆豐金又有參與角色時,對台新金控併彰銀案的疑慮就更多,而吳東亮的麻煩也就越來越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