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車禍,撞出了高爾夫名將老虎伍茲的桃色風暴,到目前為止,八位虎女郎讓他的家庭、事業陷入兩難,逼得贊助商面臨抉擇,這場風波誰又是最大的輸家和贏家?
一名虎女郎值多少錢?按照老虎伍茲一年三十億美元的產值,在這次事件中下滑了一半作為估算,八名虎女郎(截至目前為止)造成十五億美元的損失,一位虎女郎值新台幣六十億元,因此有人怪罪經紀人,為什麼沒有把「老虎」拴緊,惹出這麼大的麻煩?
「球員是管不住的啦!」曾任多位知名職棒選手經紀人的鐘孟文說,通常球員的私領域經紀人不太介入,雖然明知道球員的產值可能動輒上億元,但他無奈說:「某種角度來說,他是我們的老闆。」
看來,真正管得住球員的,可能是手握現金的贊助商。然而事件爆發後,除了全球諮詢公司埃森哲(Accenture)中止贊助之外,百事可樂只是宣布將有伍茲簽名的飲料(Gatorade)全面下架,AT&T表明將評估事件的發展再做定論,耐吉(NIKE)甚至表示「依然支持老虎和他的家庭,合作關係不會變化。」外界好奇,為何贊助商沒有拋棄伍茲,而要繼續付他上千萬美元卻無任何舉動呢?
一九九九年,美國職籃NBA國王隊球員韋伯(Chris Webber)的案例或許提供了解答。當時韋伯因身上被搜出大麻而被捕,贊助商義大利運動品牌FILA馬上宣布終止合約,但韋伯最終未被定罪,反求償代言費損失,法院判FILA敗訴,須賠償韋伯二六一萬美元,事後韋伯還替FILA的敵手代言產品,對FILA來說可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顯然這次贊助商們學乖了,它們寧可選擇默默地撤除贊助、停止再付錢給球員,而不是花一大筆訴訟費用上法庭,打一場沒有把握的官司。
另外一個理由,可能是合約上越來越精密的「道德條款」。旅美職棒選手林哲瑄、蔣智賢的經紀人張哲欽表示,贊助商會在合約上附註,若球員因球場內外造成贊助商損失須負賠償責任。
○四年NBA湖人隊的「小飛俠」Kobe Bryant也曾陷入強暴案。耐吉當年除了沒有推出以Kobe為名的球鞋外,並未終止贊助,因為有人相信,「道德條款」讓Kobe在合約中處於劣勢,當Kobe東山再起後,耐吉不但把同業拋諸腦後,廣告效益更是觸底反彈。
事情總會過去,球員的價值仍在,「道德條款」就成了贊助商用現金寵壞了球員之後,一個自保的安全氣囊。這次事件,老虎伍茲那八個錯誤的戀情,可能讓自己成為最大受害者,反觀,贊助商只要堅持一個正確,就能站在更有利的合約位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