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開始,財政部即將針對國人的海外所得進行課稅。消息一出,立刻引來各種問號:怎樣的人會被課到稅?境外基金是否該轉回境內基金?還有,政府真能從海外所得收到稅嗎?
儘管離這項政策上路還有三個月的時間,但引起的各種討論早已成為社會的焦點。而在相關規定複雜難懂的情況下,不少基金投資人甚至急著把手中境外基金贖回,轉買境內基金。
對此,投信投顧公會祕書長蕭碧燕日前公開表示,真正會被新制影響的境外基金投資人,大約只有一%左右;而令人擔心的是,剩下「不受影響」的九九%投資人,可能會在不明就裡的情況下恐慌賣出。
且不論一%這個數字是否精準,可以確定的是,從九月中旬財政部公布的最新細節來看,要被課到海外所得稅,真的可用「難上加難」來形容。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強調,課徵海外所得稅的第一道門檻,是海外所得總額在一百萬元以上,跨過這個門檻,才必須申報。
此外,由於最低稅負制有六百萬元的免稅額,所以,連同海外所得在內的基本所得額(包括海外所得、證券交易所得、保費給付及其他所得)超過六百萬元,也才有可能被課到稅。
除了門檻高,政府在查稅方面,目前也仍有一定的困難度。根據了解,目前與台灣簽訂全面性租稅資料交換協定的國家,在全世界中僅有十六個國家,還不包括僑民眾多的美國、加拿大,或是台商眾多的中國大陸、香港;一位知情人士指出,原本美國、加拿大的租稅協定已經要簽了,最後一刻還是因為「外部壓力」而收手。
不過,許春安也強調,「就算沒有租稅協定,我們還是可以要求對方國家提供資料,彼此互助;查稅能力也會隨著經驗累積慢慢增加。」
因此,整體來看,現階段財政部掌握度最高的所得,還是從台灣匯到國外投資的部分,如海外基金或股票。然而,若考量到年所得一百萬元以上才須申報、基本所得額六百萬元以上才有可能課稅的高門檻,對一般人的影響其實不大。
所以,與其擔心自己的海外基金要不要提前贖回,不如擔心這項新政策到底能為國家創造多少稅收、改善財政狀況吧!
與我國簽訂全面租稅協定國家
澳大利亞、史瓦濟蘭、馬來西亞、印尼、馬其頓、比利時、甘比亞、英國、塞內加爾、越南、瑞典、新加坡、紐西蘭、南非、荷蘭、丹麥
資料來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