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扁案一審判決內容分析,辜成允、辜仲諒、辜仲瑩都有機會不坐牢,然而,扁案重要關係人鄭深池的角色,疑已轉為特偵組的「帝王證人」,以鄭深池對內情的了解程度,有可能成為左右辜家兄弟命運的深水炸彈。
就目前資料顯示,三辜一鄭在特偵組偵辦過程的角色各有不同,被台北地院告發涉及詐欺、洗錢罪的辜成允,是在被特偵組發現涉及犯罪前的自首者,特偵組為了保護辜成允而一直將他列為證人,以保全他的名譽。
若以「扁、珍介入龍潭購地案而挽救了辜家財務」的角度,無論辜成允是主動或被動,當初提供四億元「佣金」,在法律上就是賄款。但在我國法律上,行賄者未必有罪,但收賄者卻肯定有罪,因此辜成允雖被告發,卻未必有刑責。
辜成允 全身而退機率不低
對辜成允而言,蔡守訓法官告發他涉及洗錢、詐欺,根本不是重點。因為辜成允是付錢者,而非洗錢帳戶的提供者,要適用《洗錢防制法》恐有爭議。同時辜成允付出四億元「佣金」後,扁、珍「白手套」蔡銘哲發現人頭帳戶收到五億元而退還一億元,當時辜成允還曾告訴蔡銘哲,沒有多付一億元,因此辜成允能否構成詐欺不無疑義。
不過,龍潭案究竟是辜成允願意提供四億元「佣金」才成案?或是扁政府原本就要推動龍潭案,推動的動機無關這四億元「佣金」?對辜成允的角色則大有不同。
龍潭案若是因為四億元「佣金」才成案,辜成允就是共犯之一,但辜成允在特偵組尚未發現龍潭弊案前,就已早一步向特偵組自首,並因此揭發扁、珍相關罪行,因此特偵組勢必要保護辜成允,以《貪汙治罪條例》第八條︰「於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特偵組可據此要求法院判處辜成允免刑,否則日後誰還敢自首。
辜仲諒 走向「微罪化」之路
但扁案對於辜仲諒、辜仲瑩這對兄弟而言,未來的變化就複雜一些。
辜仲諒一向被特偵組視為扁案「帝王證人」,辜仲諒也確實告訴特偵組不少故事。特偵組將辜仲諒給扁家三億元視為不樂之捐而追加起訴扁、珍,而辜仲諒在法庭上也說,「能夠花錢買個安心,而且是深藍家庭,我覺得是個保障。」因此陸續付給陳水扁、吳淑珍約三億元獻金。
不過,地院認為「依檢察官所為之舉證,尚無法使本院對於被告陳水扁、吳淑珍獲致有罪之心證」,而諭知扁、珍無罪,雖使得辜仲諒「帝王證人」的重要性當場破功,但換個角度想,辜仲諒的「買安心」說法也正是其他企業主的說法,如果未來特偵組不能舉證企業主與扁家的獻金之間有對價關係,則對企業界和扁家而言,剩下的只是面對國稅局的問題。
事實上,辜仲諒因紅火案被通緝七百多天,卻敢回台灣受審,其實辜仲諒的法律與政治智囊們早已幫他找出「微罪之路」。
據了解,曾經困擾辜仲諒的紅火案及其他不良資產買賣背信案,辜仲諒的法律與政治智囊已透過金管會的金檢報告以及相關的財務資料,準備在適當時機向司法單位說明,這些交易的差價最後都回到中信金相關子公司的帳戶內。
換言之,這些錢並未離開中信金,若此,整起事件將從背信、內線交易,轉成違反《商業會計法》的問題,而辜仲諒如果只有違反《商業會計法》,就有機會獲得緩刑。
但是,辜仲諒也並非完全沒有風險,最後的變數其實在鄭深池與吳淑珍兩人身上。
因為中信金在插旗兆豐金之前,辜仲諒先買下鄭深池家族旗下的澄清湖大樓,從中並產生約三億元的價差,再加上吳淑珍今年初陳報狀指出,辜仲諒為求插旗兆豐金,承諾吳淑珍若不插手,願意付三億元給吳淑珍,吳淑珍指這三億元一直還在辜仲諒手中,而這項說法算是辜仲諒另一次的「花錢買安心」?或是會被特偵組認為是期約賄賂?就看鄭深池的後續證詞及特偵組的態度。
相對於特偵組給予辜仲諒不少禮遇,辜仲瑩則是吃了秤坨鐵了心,和特偵組周旋到底。
辜仲瑩 特偵組證據仍不足
雖然特偵組在十個月前就已掌握到辜仲瑩幫吳淑珍海外理財約新台幣三千萬元,同時又運用辜家家族投資公司幫扁嫂進行海外匯款而被特偵組列為洗錢案被告,但特偵組迄今無法獲得足夠的證據證明,辜仲瑩事先知悉吳淑珍的金錢是不法所得。
除此之外,辜仲瑩入主開發金與開發金購併金鼎證的過程中,特偵組雖然找到許多不合理之處,但截至目前為止,特偵組沒找到辜仲瑩曾經送錢進官邸的證據,因此特偵組至今不敢輕率起訴。
而且辜仲瑩這十個月來也曾多次出國,並且在卸下開發金總經理後,還能指揮旗下凱基證券高價購併台新證券,辜仲瑩的金融版圖不斷擴張,絲毫不受扁案影響,因為辜仲瑩的律師團評估過,特偵組手上的證據是起訴有餘,但不足以三審定讞。
不過,辜仲瑩和辜仲諒一樣都還有一個不確定的風險,就是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
鄭深池 二辜未來的最大風險
在扁案第一波偵辦名單中,鄭深池因涉及扁家洗錢案,早在去年十月就已被列為扁案第十名被告,但是經過十個月,特偵組尚未起訴鄭深池,加上吳淑珍為救陳致中完成認罪協商而「出賣」了鄭深池,因此企業界也有人懷疑鄭深池已成為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案的「帝王證人」。畢竟,鄭深池是吳淑珍少數信任又能直接打電話的老友,鄭深池所知道的扁珍祕密不在辜仲諒之下。
特偵組在去年底扁案第一波起訴後,不少企業主也透過管道了解檢方起訴卷宗內的筆錄,其中最特別的是,有關鄭深池的筆錄,除了他找昇恆昌負責人江松溪等人幫扁家洗錢的部分較完整外,其他的部分不是斷簡殘編,就是跳頁不完整。特偵組特意將鄭深池的相關筆錄藏了起來,不想讓扁案相關被告看到,這代表特偵組預防洩密。
特偵組對鄭深池的特殊待遇,扁家律師團在起訴後調閱筆錄也可發現。隨後當陳致中今年初決定要進行認罪協商時,鄭深池也成為吳淑珍「棄車保帥」下的棋子。
當時吳淑珍為了協助陳致中,給特偵組一份陳報狀。吳淑珍在陳報狀中指出,鄭深池曾經受她委託負責處理扁家一筆約二.二億元的資金。有趣的是,鄭深池則告訴特偵組,這筆二.二億元最後是轉交給黃芳彥處理,因此他並不清楚最終的流向。鄭深池四兩撥千斤化解吳淑珍丟過來的二.二億元,而特偵組則懷疑吳淑珍在耍特偵組。
事實上,特偵組若要起訴鄭深池,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扁案第一波起訴時,特偵組就握有不少鄭深池涉嫌犯罪的物證,其中包括在中信金插旗兆豐金之前,鄭深池在目前中信澄清湖員工訓練中心大樓買賣案中獲利約三億元,同時鄭深池還捲入幫扁嫂吳淑珍洗錢案,並且出席過總統府內的洗錢會議,這些事證足以讓鄭深池脫三層皮,但是特偵組卻選擇對鄭深池按兵不動,這是特偵組虛張聲勢的陽謀?或是別有所圖的陰謀?答案應該很快就會揭曉。
二辜的風險——鄭深池
鄭深池疑已轉為特偵組二次金改案的「帝王證人」,其後續證詞是否將衝擊辜仲諒、辜仲瑩目前的「安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