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野社會一致肯定下,新版公務人員基本法、考績法可望在二○一○年通過,從制度面著手,調高契約聘任比率至一五%,並終結甲乙等考績浮濫的現象,讓公務員工作更精實,人人有獎成為歷史。
制度讓學有專長的人才弱化
「學有專長的人才在考試中脫穎而出,卻在公家任職後淪為庸才,我認為責任在制度上!」關中指出,公務員常抱持少做少錯的心態,很少積極主動去聞聲救苦;而勞逸不均、考績未反映效率,以及欠缺與時俱進及成本效益概念,都需要在根本的觀念和制度上通盤改革。
關中的理念受到朝野社會的肯定。至於考試院要如何修法,鑄造這把革弊的大刀,而這把大刀何時鑄好,又能砍除哪些弊病?關中表示,新法案將在明年二月前送出,擷取外國的長處,給國人最負責的交代。
台灣公務員的考績評等,分成甲乙丙丁四個等第,而考績甲等可領取一至一個半月的績效獎金,乙等可領取半個月到一個月,丙等無績效獎金,丁等則是違法犯紀,須革職處分。
但據十年來的銓敘資料,績效獎金幾乎統統有獎;七成五到八成公務員都是甲等,二成五到三成的少數是乙等。表現與實際績效脫鉤,大家都把獎金當成本薪,拿得少的還會忿忿不平。
要扭轉錯誤觀念,關中點名主管長官必須負責;新法將把有認真打部屬考績一事,也列入主管的考績評比中,給「不願當壞人」的主管壓力,同時給長官誠實打考績的誘因。
另外廢除四等第制度,力求考績常態分配化,仿效日本限制最佳表現的甲等為一○%、次優的乙等二○%,表現平平的丙等六○%,績效不佳或有重大違紀的丁、戊等合計一○%。有人質疑硬定數字會有反效果,但關中認為,仔細比較就會有排序,當然考核標準也要詳盡具體。
未來修法會借鏡美國,除了訂出詳細的參考標準,各機關也必須設定目標與實踐進程。另外部屬若認為長官給予的考績不合理,也該有透明的溝通過程。
至於是否要引進企業模式,例如運用平衡計分卡進行管理,關中則表示國情不同,考績評比方式不會全盤移植;但在法規定案前,一切都還可以討論。新法案上路前,政府長官也需要一套「如何打考績」的訓練,培養正確的文官職場能力與文化。
減少鐵飯碗比率強化競爭力
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表示,高普考錄取率屢創新低。雖然公務員資格競爭激烈,但成為正式任用後,幾乎不可能因工作表現不佳而被解雇,導致許多人進入公部門後,認真工作的誘因大大降低。
而搶破頭的現象,也意味著相對於同樣品質的勞動力,公務員的薪資待遇、福利條件及退休給付都太過優渥,應加入市場競爭來提升效率。
英國是文官體制的搖籃,終身聘雇與契約聘任的比例,將近是六比四。聘任雇員為爭取續約,皆努力提升效率或發揮所長,每年通過績效評比的比率相當高,職位固著率也成正比;若個人認為在公家機關的發展不如期待,也可以在契約屆滿後另謀高就,相對終身聘雇彈性大。
大英國協之一的紐西蘭,就是在一九八○年代的政府大改造後,將長期雇用的公務員全部改為契約聘任。
目前台灣政府單位中,約有一○%的雇員是採取聘任制,關中希望將聘任比率提升到一五%,放寬聘任制度如提高待遇,相對降低職位保障,延攬稀少及特定領域的人才,如中研院院士、法醫等。
「聘任人員是正式員工,不是臨時人力,社會對聘任制有誤解。」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施能傑建議,除了職掌公權力的中高階官員,其他公務員都可以改為聘任制,為公家機關加入競爭的活力。
公務員減薪?依法不行!
在亞洲各出口國經濟拉警報時,南韓政府高層減薪捐助慈善,宣示與國民共體時艱,台灣公務員也會跟進嗎?
依法規定,不能刪減公務員的本薪,年終獎金也固定,在不景氣中,公務員鐵飯碗羨煞眾人;但考試院長關中表示,這十年內公務員僅調薪兩次,大多頭時看民間企業賺錢發股利,公務員也是領固定分紅,安穩有餘但不足致富。
至於去年領了多少績效獎金?關中則是笑答:「我是政務官,沒有考績獎金,做不好,位子自然要換人坐。」
近10年公務人員考績案銓敘審定結果
年別 公務人員 考績甲等 考績乙等 考績丙等 考績丁等
總人數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 (%) (%) (%)
1998 259647 223293 85.99 35811 13.79 537 0.20 6 0.002
1999 252112 218535 86.68 33097 13.12 477 0.19 3 0.001
2000 257855 223584 86.70 33779 13.09 488 0.19 4 0.002
2001 261495 195035 74.58 65860 25.18 590 0.22 10 0.004
2002 261723 194997 74.50 66190 25.2 534 0.20 2 0.001
2003 263890 197216 74.73 66104 25.04 566 0.21 4 0.002
2004 258643 193392 74.77 64871 25.08 376 0.14 4 0.001
2005 255519 191133 74.80 63942 25.02 441 0.17 3 0.001
2006 257885 192806 74.76 64486 25 590 0.22 3 0.002
2007 249936 187267 74.92 62259 24.90 406 0.16 4 0.002
資料來源:銓敘部考績資料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