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瑞仁出獄掀起許多人的「新仇舊恨」,當年處理爛攤子的林華德早已黯然下台,國票金也已易手多次,人事早已全非;楊瑞仁出獄後固然展開新的人生,但如果試圖包裝自己從中翻身,恐怕只是徒惹塵埃而已。
在一九九五年轟動一時的楊瑞仁案,主角楊瑞仁十二月十日出獄。而當人還在獄中,楊瑞仁就已經簽下還債計畫書,表示要還國票金四十億元。國票金發言人蔡德夆手裡拿著薄薄三張計畫書說:「能還多少錢?我們沒有任何期待。」
不過,對於楊瑞仁「轟轟烈烈」的出獄,許多人聞之恐怕是感觸良多;當初楊瑞仁一案不僅是當年度國內資本市場的頭條新聞,甚至許多人的人生都因為楊瑞仁,而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其中影響最大,就是後來因為博達案黯然下台的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
追回欠款 國票金不表信心
案發時,林華德只是台大經濟系教授,雖然當過經建會的諮詢委員、櫃買中心的董事等,但尚未有擔任金融機構負責人的經驗。他銜命接下國票這個爛攤子之後,在財政部(當時主管機關)全力相挺下,進行一連串的減、增資計畫,把國票從加護病房救了回來,他「金融界艾科卡」的名號,就是在此戰役打下。
但根據國票內部經歷楊案的資深員工表示,當初如沒有財政部力挺,「國票不可能挺得過來」;嚴格說來,財政部才是調度大將軍,林華德只是執行者。
不過,因為楊瑞仁一案,才讓林華德有機會為個人攢下好名聲,是不爭事實。但他顯然沒有好好珍惜這得來不易的盛名,在二○○五年六月,他因個人誠信問題被金管會解任,黯然離開他待了整整十年、將個人生涯推向高峰、再重重摔下的國票。
如今,出獄前,楊瑞仁大動作簽下償債計畫,承諾八年內要還清四十億元,他辦得到嗎?
對絕大多數人而言,四十億元是幾輩子都賺不到的數字;儘管楊瑞仁的償債計畫書裡白紙黑字寫著: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要償還國票公司十億元;隔年(二○一四年)底要再償還十億元,到二○一六年底則要一口氣還清剩餘的二十億元,總計四十億元的債務全部還清。
此外,所有債務(一○二.二億元)並以年利率五%計息。等於在四十億元之外,楊瑞仁每年還要還給國票五.一一億元的利息費用,金額龐大,難怪國票要對這個償債計畫書,「不抱期待」。
對國票這家三十一年歷史的公司而言,十三年前楊瑞仁利用內控上的大漏洞,偽造商業本票,捲走一○二.二億元;而國票當時的股本僅一百五十多億元,被這一拳打得快抬不起頭來,身為楊瑞仁頂頭上司的蔡德夆形容當時的國票,「幾乎要活不下去」。
不過,中間還有一段插曲,當時楊瑞仁雖是國票員工,但他製作公司假印章、假造商業本票賣給台銀,騙取台銀的款項;按理說真正的受害人應當是台銀,不是國票。但後來經過協商之後,決定由國票替楊瑞仁賠給台銀損失,最大受害人才由台銀轉成了國票。只是在當時時空背景下,關於國票的股東權益,並沒有引起太多的爭議。
但國票衰運還不止這樣,截至目前為止,受害人國票除了手上薄薄的三張A4紙的還款承諾,已經追回的贓款部分,原本還包括上市鋼鐵公司高興昌的股票三五%,以及些許的土地不動產、現金等,總是聊勝於無。
但其中最有價值的高興昌股票,因金融風暴股價剩下不到五元,以三五%股權的市值換算只有七億餘元。而且國票第三季季報已把這批股票入帳,列在「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上市櫃公司股票」項下;但當時入帳成本還有十二.七一億元,國票金第四季的財報恐怕還要為股價下跌,提列損失。
但根據規定,國票金追回的這些高興昌股票,必須在四年內全數處分,否則按照國票如今持有的股權,應該有足夠實力角逐高興昌的經營權。
不過,無論討回多少股票,簽下多少還債的計畫書,就算用最樂觀的預期估計,國票討回的款項,最多不會超過六十億元(如果楊瑞仁四十億元全數償還的話),比起超過百億元的損失,仍是傷勢慘重。
改變了國內金融市場生態
尤其當時除了股票有集保之外,許多金融商品例如票券、衍生性金融商品等都沒有具名集保的制度,只能從資金流向間接證實,導致許多贓款無從追討。也因為國票如此重傷,才引發後續一連串積極的改革。
除了國票自己公司內部迅速將內控制度建立、懲處包括當時中央銀行金檢局局長在內的失職人員;楊案發生後兩年,一九九七年四月,《洗錢防治法》正式上路;從此以後,大額資金的交割、提領都被納入「釘梢」的範圍內,避免類似楊案重演。
而直到○三年,票券集保公司總算經過冗長的研議程序之後成立,從此票券納入集保制度,金融秩序的建立,等於跨入另一個階段。但與其說這是楊瑞仁「罪犯的貢獻」,不如說這是市場自發性力量的補救重整。
十三年過去,人事更迭,國票金已易手多次,由德安集團黃春發取得主導權。而如今除了國票金的財報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欄上,還記載著追回贓物價值,以及薄薄幾張償債計畫之外,表面上,國票與楊瑞仁之間,幾乎已經不再有太大關係;但是骨子裡,國票金仍然在為自己當年控不當所造成傷害,療傷止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