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消費券後,每個人的荷包都多了三千六百元,這筆錢也許對生活不無小補,卻可能讓每個人背負的國債突破十六萬元大關。借錢消費原本應該極力避免,現在卻成為刺激景氣的惟一選擇。
爭議多時的消費券,終於有了結論。
十一月十八日早上,總統馬英九在一場演講中,透露消費券的議題「中午就會有答案」;果然一到中午,行政院長劉兆玄就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將發放全國每人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來提振消費。換句話說,明年過年前,每個人的口袋裡,將多出一筆三千六百元的金額可供花用。
三千六百元的額度有多少?以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口計算,等於一口氣增加了近八百三十億元的消費額度;而去年國內零售與餐飲業營業總額約三兆六千億元。只要有九成的消費券流向這兩大行業,等於憑空為他們創造了二%的業績成長。
名為「消費券」,目的自然是刺激民間消費來提振景氣;但在眾多政策方案中,發放消費券並不是首選。政大財政系教授曾巨威分析,央行已經多次降息,意味著貨幣政策效力將開始減弱;另一方面,中央政府的預算還在審查,效果緩不濟急,政府財政又長年赤字,不可能退稅。眾多方法都行不通,只能靠發放消費券來達成刺激景氣目標。
「消費是很直接的刺激,」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指出,台灣大型的公共建設都已完成,而且現在建設所需的勞工與原料大都來自外國,「經濟的乘數效果都流出去了」,效果反而比不上消費增加帶動的經濟成長。曾巨威更形容,消費券是「政府強迫人民消費」。「如果是給現金,人民會存起來,」他分析,如果要確保效果,只能用來購物的消費券會更有效。
然而,為了刺激景氣,台灣也得付出不小的成本。
拿明天的錢來今天花
首當其衝的,就是已經遍體鱗傷的財政。劉兆玄表示,將編列特別預算來支應這筆將近新台幣八百三十億元的經費;在財源不足的窘境下,政府只能靠舉債來籌措財源。而到今年九月為止,我國的政府公債發行餘額已經超過三兆六千億元;若再加上這筆八百三十億元的債務,每位國民平均得負擔超過新台幣十六萬元的債務。
靠舉債來刺激消費究竟能有多少成效也在未定之數。根據主計處預估,九十七年度的國內生產毛額可達新台幣十三兆四千億元,若 以行政院所預期的提升○.六四%經濟成長率計算,靠這項方案創造的經濟產出約有八百六十億元,與投入的八百三十億元相去不遠,創造財富的效果非常有限。
「說穿了,就是拿明天的錢在今天花掉,」曾巨威說。國內知名的經濟學者,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吳惠林也批評,政府根本不該借錢來鼓勵消費。「舉債投資還有一點報酬率;都花掉了,未來要怎麼還錢?」
因此,若要擺脫舉債的種種負面衝擊,關鍵就在於消費券得確實提振消費。曾巨威就擔心,如果出現消費者與廠商勾結,「消費者把消費券打折賣給廠商,廠商再向政府請款」,這就對刺激消費完全沒有幫助。
以日本為例,十年前也曾發放過「地域振興券」來刺激消費。振興券的設計是「不得找零」,但事實上卻有不少店家在門口大剌剌地貼上「我們找零」的宣傳海報。結果是,民眾用消費券換到了現金,而這些現金又回到銀行存款帳戶裡,無法成為刺激短期消費的活水。
此外,消費券必須被當成「額外」的花費。「如果一個人每個月固定消費一萬元;有了消費券之後,他的消費金額應該增加到一萬三千多元。」曾巨威補充,如果社會大眾只是拿消費券來替代日常消費,卻把原本的消費預算儲蓄起來,對於經濟也沒有實質貢獻。
簡單來說,民眾拿到消費券之後,如果是覺得「多了一筆錢可以存下來」,而非「多了一筆錢可以花用」,那麼,刺激消費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趁過年一次提升景氣
政府的行政效能,也是決定這項方案成功的重要因素。日本的「地域振興券」發放總金額約七千億日圓(約新台幣兩千三百億元),但《日刊現代》估計,花在印製、申請、郵寄、宣導的費用就高達兩千億日圓;如何把這些行政支出降到最低,也是政府必須關心的重點。
另一方面,消費券的有效期限也是成敗關鍵之一。「一年的時間太長了!」看到消費券的使用期限長達一年,曾巨威批評,「這樣的話,編到明年預算案裡面給立法院審核就好了,沒有必要編特別預算。」
他認為要把握過年的時間,一次就把景氣提升起來。「這就像是瓦斯爐點火,一兩次之內點著,火才會大;如果每一次火都是小小的,不但點不著,反而浪費燃料。」他認為發放時間要提前,使用期限也要縮短至明年上半年才能創造大量消費,進而帶動景氣復甦。
然而,不論是消費券或退稅,終究只是短期的手段;「這樣的效果很有限,必須要搭配更大幅度的措施,」殷乃平提醒,除了短期的刺激方法,政府也不能荒廢公共建設。
吳惠林更認為,經濟不好是不爭的事實。「消費不振是結果,不是問題,」他指出,仰賴國際貿易的台灣,不可能脫離全球的經濟衰退;即使消費券能夠在短期創造效果,但想要從谷底翻身,仍然得期待景氣復甦。
「雖有意外紅包,但人民還是必須認清,苦日子真的要到了。」吳惠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