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上千名員工一月二十四日不約而同得到一筆數萬元意外之財。這份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是台北市勞工局、《蘋果日報》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聯手施壓下,社方終於償還過去五年,應給員工而未給的二十多天國定假日工錢。
意外得到這份失而復得的工錢,自由員工理應高興,但內心卻忐忑不安,因為作風強硬的老闆林榮三,怎麼會向壓力低頭?
果不其然,事隔四天,《自由時報》○七年年終獎金出爐,考績優的年終獎金二.六個月、甲上的二.一五個月、甲的一.六個月、甲下的○.七個月,乙等只有○.三個月。
表面上,○七年的年終獎金只比○六年縮水約半個月,但能領到兩個月以上的沒幾人,多數只得甲下。換言之,自由○七年的平均年終比前年縮水一個月,雖然假日工錢被追討回來,但員工卻沒討到任何便宜,於是自由員工不免幹譙水果日報幫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