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立法院通過「公司法」一五六條修正案,王又曾家族根據新法,董事會做成決議亞太固網不公開發行。從此以後,王又曾家族更牢牢掌握亞太固網六五六億元的資金,亞太固網的財務黑洞也從此刻開始漸漸黑不見底。
泛力霸集團中最神祕的黑洞就屬亞太固網(原東森固網),吸收資金高達六五六億八千萬元,卻不用公開發行,而且半年才開一次董事會,給股東的財報只有三、四張A四紙大小的簡易財報,國內近五十家投資亞太固網的企業,已開始陸續認列一百五十億元投資虧損。
王又曾家族隻手遮天掌控亞太經營權,造成日後一切弊端的起點,都是因為亞太固網不用公開發行,進而財務不透明,也因此才能成為王家的私人金庫。而亞太固網股票可以不用公開發行的始作俑者,正是經濟部商業司與當時民進黨立委、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提案,以及當時的立委代表王令麟等人連署的傑作。
修公司法廢除強制公開發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司法」大翻修,當時王令麟曾站上立法院院會議場發言台,「懷著萬分感恩及感激的心情」,完成「公司法」一共二三五條條文的修正案,其中讓亞太固網得以躲開公開發行的「公司法」一五六條修正案也被夾帶過關。
如今回頭來看,「公司法」大翻修替東森、亞太開了兩道方便門。第一是增列讓公司取得重整聲請人的身分,過去是不行的,這次力霸、嘉食化忽然提出聲請重整案,就是依據「公司法」而提出,原本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金世英夫婦想藉重整而躲避債務,沒想到反而提前搞垮了八名子女的事業。
第二是取消「公司法」一五六條有關公司資本額達一定額度強制公開發行的規定。分別由經濟部商業司與當時民進黨立委、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提案,由王令麟等人連署。
舊「公司法」規定,資本額超過兩億元就須公開發行,後來提高為只要資本額超過五億元以上的公司都必須強制公開發行,當時取得固網執照的三家公司中,台灣固網與速博網早就依規定辦理公開發行,只有亞太固網一直拒絕辦理公開發行。
前電信總局官員指出,電信總局在○一年三月行文給亞太固網,要求辦理公開發行,但亞太總經理王令台一直以亞太光纖系統尚未完成,影響會計師作業,拖延辦理公開發行。
同時就在○一年五、六月間,經濟部商業司進行「公司法」大翻修,並追加「公司法」第一五六條修正案,提出廢除強制公開發行的規定。據指出,商業司提出廢除強制公開發行和商業司司長劉坤堂有關。
緊接著前金管會委員、當時的民進黨立委林忠正隨後也領銜提案,由王令麟等三十名立委連署,對「公司法」第一五六條提出法律修正案,將原條文中,「公司資本額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以上者,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外,其股票須公開發行。」
採「拖」字訣閃躲法規
林忠正、王令麟卻提案將第一五六條修改成「公司得依董事會之決議或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向證券管理機關辦理公開發行程序。」從「股票須公開發行」變成「得依董事會之決議」,在「須」與「得」之間,文字的玄機竟成為日後弊案的禍根。
林忠正、王令麟的修正案尚未通過前,電信總局曾在○一年九月第二度發文給亞太固網,要求必須辦理公開發行,但亞太固網依舊以拖待變。
一年十月八日,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司法委員會聯席會議上,林忠正、王令麟等人連署的修正案獲得無異議通過。
但是,在立法院院會進行二讀討論前,在十月十七日的朝野協商中,林忠正、王令麟的修正案條文並未被排入,直到十月二十五日,林忠正、王令麟的修正案才一口氣連續完成二讀與三讀的修法程序,成為法律。
「公司法」一五六條修正通過後,王又曾家族根據新法,董事會做成決議亞太固網不公開發行。從此以後,王又曾家族更牢牢掌握亞太固網六五六億元的資金,亞太固網的財務黑洞也從此刻開始漸漸黑不見底,種下如今亞太固網被掏空的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