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六月十一日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在立法過程中,勞退準備金的提撥率與年限曾引起激烈攻防。然而,退休金其實是一個意義不大的問題;民國七十三年所制定的勞基法的可怕之處,乃是帶領我們進入一個大迷航,使我們陷入無意義的爭論。
用通俗的話來說,「均衡分析」告訴我們,一個人在作決策時,一定要「將心比心」:一個決策者既然知道他有自己的利益要照顧,而且自認為自己是聰明的;他也要體認到,他的對手也跟他一樣是理性自利者。因此,當他打算採取某種行動時,他必須假設,對手會採取反制措施,而且像策略高手那樣聰明。
換言之,均衡分析告訴我們,任何決策者在做決策時,必須從長期看待問題;不能只看到短期:短到別人尚未來得及回應的時期。
如果我們從長期看問題,我們將會發現:照顧勞工的政策最多只是中性的政策。政府在民國七十三年開始要求企業要給退休金。一開始,可以及時退休的勞工可能會賺到;但是,長期而言,雇主只要把平常的薪資適度下降,就可以恢復到原狀。到雇主落實了他的對策後,勞工所得到的退休金只是扣除平常薪資而得的,並不是額外賺到的。
如果我們相信加進退休金制度就可以提高勞工的福利,那是把雇主當成傻瓜!把對手當傻瓜,這是做決策的大忌!
比較精確而言,均衡分析告訴我們,如果勞動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則勞工的工資會恰好等於勞動力的邊際產值(亦即,勞動力的邊際產量乘以產品價格);勞工的總所得不會多也不會少:某一項福利增加,其他福利就會被減少。
如果我們想提高勞工的所得,則只能「務本」地採取底下的方法:提高勞工的生產力。除了靠勞工提高自己的生產力之外,還可以增加投資;例如,一個配備有適當機器設備的勞工,其生產力當然遠大於雙手空空者。提高勞工所得無法取巧,只能靠三個硬功夫:勞工自己提高生產力、提高公共投資及鼓勵民間投資。如何打通這些法門,其實才是我們應該思考的真正問題!
許多保護勞工的政策其實是在殺雞取卵,因為這些政策恰好會嚇跑民間投資!
不過,我們還是願意對近年來極力推動新制的勞委會致上敬意(當然背後還有許多人的努力)!因為這次的立法把勞基法的退休制度改成可攜式的個人帳戶制,使雇主比較願意雇用中高齡勞工,多少減少了勞基法這個「德政」以前所造的孽!個人帳戶制也有助於去除假象:它讓大家比較容易看出,所謂的退休金是從平常薪資扣除下來的。這種作法以後會讓大家從比較理性的角度看退休金制度,為我國脫離勞基法迷航,露出一線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