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年度資訊月已經在十二月一日開鑼。明年一月,聯合國資訊社會高峰會議的會前會之一,也是亞洲部分的唯一場次,亦即將在東京登台。台灣雖然不是會員國,但積極知悉聯合國事務,從而為日後的可能入會預作準備,顯然很有必要。
比如,據估計將有亞洲數十個國家近千人與會的東京會議,除了產官界代表之外, 另有十多個亞洲國家(包括台灣)的市民社會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 )參與其事。 他們已經緊鑼密鼓地熱身,通過了親身會面及電子信件的頻繁往返(筆者甫從曼谷的工作會議返國),即將把來自草根的意見,化零為整地提出整套說詞,向大會提交,他們並已設計策略,試圖溝通與遊說各大會代表接受這些想法。
這些 NGO 擔心的是,當前乍然跳入資訊社會的動力, 大多來自於企業集團控制力的無止無境延伸,而政府只落得承擔裁判的角色,只是在爭奪擄掠品的不同巨獸之間,吹哨子瞪眼睛。他們因此早在一九九六年就串連組織了「傳播權平台」,生猛地推進世人對於「傳播權」的認識。到了二○○一年,眼見聯合國有此高峰會議,傳播權平台就展開積極的構思,啟動了「資訊社會的傳播權」之推動,它用心地以聯合國高峰會為手段,試圖促使世人認知傳播權的重要並加以伸張。
他們認為,傳播權是普世人權,為所有其他人權奠定基礎,也為其提供服務。資訊社會的浮現必須確保這個權利的延伸,也必須強化這個權利以謀求所有人的福祉。稍具體的努力方向則包括了:強化「公共範疇」,確保人們發展所需要的資訊與知識,隨時可用,不是深鎖於私人手中;以具有創意的及健康有勁的規範及公共投資,確保為求發展的環境脈絡中,諸電子網絡都能讓人「用得起,也能有效使用」;取得並延伸廣電及電信的「全球共有地」,確保這塊公共資源不賣給私人;小至地方大至全球層次,設立制度性「民主的及透明的」資訊社會管理手段;處置來自政府或商業的資訊「監理及檢查」;支持傳統的及新的「社區及以
人為中心的」媒介。
世界人權日(十二月十日)就要到臨了,本地的主要人權及媒體社團都在籌辦相關活動,希望從中提高認知與喚起意識,也透過教育等刺激,讓符應於諸人權及發展的需要,生生不息地向前滾動。從現在起的兩、三年期間,既然有聯合國的這兩次高峰會議,則產官為主的資訊月,本地這些社團應該要發揮更大的能量,組織市民的介入,使台灣關於資訊社會的討論,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