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的競選經費上限是三億一千萬元,但是檢調單位追查新瑞都案卻發現,二○○○年總統大選時,國民黨陣營從劉泰英到黨營事業捐贈的競選經費居然超過五十億元。在台灣,只要談到政治獻金的收受問題,每個政治人物都極力撇清,但是,新瑞都與劉泰英案上演的台灣金權政治傳奇,卻都是因為政治獻金而起。
而台灣雖然從上一屆立委就有人提出「政治獻金法」相關法案,但時間匆匆過了三年,卻無結果,這屆包括部分立委及行政院也曾提出,不過這項攸關陽光政治的法案卻仍躺在立法院中,連一讀審查的程序都未進入。
在上一屆立院中曾經提案的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林濁水說:「政治獻金相關的改革必須有配套措施!」他從政治人物與法案推動的公平競爭指出,政治人物不僅在不同政黨間競爭,同黨彼此也競爭,加上目前立委的選區大,競選的花費高,因此,他認為,與政治獻金法連動的選區、選票制,也要一併考量。
從新瑞都案來看,蘇惠珍與政治人物關係密切,她的案子透過政治獻金來通過,林濁水指出,這對其他商人來說也不公平;林濁水認為,政治獻金法對政治人物及政黨在資金上的嚴格規範,必須做到讓政治人物之間與商人之間有公平競爭的基礎。
而這一屆立院中曾提案的國民黨中央政策會政治獻金法小組的立委陳學聖則擔心「水清無魚」;他認為,如果政治獻金法限制的太嚴,「那沒有事業的政治人物,又如何和有事業的政治人物競爭?」陳學聖承認這是一個很弔詭的現象,他說,政治獻金法原本要限制到處「搞錢」、不專心問政的政治人物,到頭來卻限制清新問政的政治人物,因此他對通過政治獻金法也有所疑慮。
對於國、民兩黨都有人涉及新瑞都案,林濁水和陳學聖兩人都不約而同的說要嚴辦。陳學聖還補充說,像韓國,即使是前總統涉案,念在他對國家有功,把他關在某個地方反省,也是一種可行的方式,他強調新瑞都案:「政府要辦,就要辦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