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七日那天,澄社在與陳總統座談的時候,嚴厲建言扁政府不要過度討好財團,以免形成政商利益集團;並要求人事任命透明化,不要酬庸特定人物。
澄社的建言當然是求好心切,而且提出的意見是屬於柏拉圖所指出的「理想狀態」。不過,就民主政治的現實而言,政府-尤其是直選產生的行政當局,是不可能、也不需要與財團完全劃清界線的。兩者之間需要的是法律的規範和政治倫理的限度。
可以和財團劃清界線的反而是威權獨裁政體,如果它們願意的話。民主政體,必須對政治獻金來源、利益(壓利)團體、財團或資本家階級的代表,做出若干妥協,並在法律與政治倫理範圍內回饋並滿足各階層選民的願望,包括財團。
這是民主政治承認並接受人性弱點的現實主義本質,只加以法律基本規範和道德勸說而已,不像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那樣強要改造人性,創造新人類。
過去國民黨與財團的關係是「黨國政商共犯體制」,既不守法律規範,也忝不知恥,沒有政治倫理可言。現在民進黨與財團的關係還不到國民黨當年執政的程度,但已愈見傾向,在這天人交戰的關頭,澄社適時的警告是絕對有必要的。
然而,經濟景氣不好,民進黨當局要拚經濟,就不免予人傾向財團之印象;加以唯恐財團西進大陸,扁政府更是蓄意拉攏,其圖利財團的批評,因而看似益加真切,這實在是當今台灣困境下的怪現象,有時令人不忍苛責。亦即,如果扁政府優遇財團不是為了圖利自己,而是出於國家之經濟需求,那還無可厚非;但如果是為了自肥,那與國民黨何異?大家可鳴鼓用選票推翻它。
至少,「傾向」財團還是比與財團「結合」要好一些。「結合」則已遠邁法律與倫理之限度;「傾向」是基於民主政治與台灣經濟之所需,也許尚可接受。但人心惟危,那條脆弱的界線隨時可因誘惑而輕易越過,是扁政府要警覺惕勵的;也是在野黨、司法當局、媒體和民間團體必須嚴格予以監督的。
至於陳總統說他未介入主導國營事業人事與忠誠查核,其心態也有值得商榷之處。首先,民進黨執政,它有權決定重大人事,成敗責任由它全負,這是「責任政治」的精神,本來就沒什麼不對,不必心虛慚愧;只是要找有專業能力之人來增強政績,好為連任加分,但如果要酬庸,也可以,這是執政黨的權利,做不好選敗下台就是了。其次,重要政務官的忠誠查核本來就應該,別的民主國家也做,沒什麼不對,也不必心虛慚愧,只要不無限上綱到政治迫害就好。
總統是政府的總負責人,不能看到某個政策被政敵、媒體修理就趕緊撇清逃避;需知成敗都由總統「概括承受」的,他若覺得沒有錯,就要面對國人說服之,不是聲稱「未介入」、「未主導」。
明末崇禎皇帝亡國時責罵臣子說:「君非亡國之君,臣皆亡國之臣」,言雖悲痛,但大大錯了,最高的政治責任是領袖不能託辭逃避的。
令人痛心的是,以前陳水扁批評國民黨的弊端,如控制三台、酬庸性聘任資政、國策顧問等等,至今仍照搞不誤,究其因,無非是嘗到權力的甜頭而捨不得放棄。不放棄國民黨的舊疾,選民就可能像放棄國民黨一樣放棄民進黨。為政能不慎
乎?(卜大中為資深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