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視公司最近舉行董事會,引起新聞媒體諸多關注。電視公司開董事會,原係內部例行公事,有勞眾多新聞同業採訪,有人說是因台視乃社會公器,但社會公器何其多,記者何以獨厚台視?若說台視有公營銀行持股,則華視官股比重更高,相差幾天的華視董事會何以不受同業青睞?還有人說台視有國民黨持股,該黨有意出賣股份,但此事該黨已於去年十二月間宣布,台視董事會既非股東會,新聞焦點自不應在此。
台視董事會於十二月二十六日舉行,按例這是第四季或年底最後一次,檢討過去、策勵未來是會議重點。這次會議,由於董監事就一年來台視經營績效發言甚多,花費時間較長,對新年度營業預算未及討論。
董事會乃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加開臨時會,完成核議預算案。另外,代表國民黨華夏投資公司的新任董事陳文茜在臨時會提出兩個議案||要求對台視股票鑑價之議未能成立,就台視公共化或商業化舉辦五場公聽會之議則僅供參考,董事會亦未通過。
採訪董事會的新聞,除非董事會刻意封鎖消息,一般對記者而言並不困難。台視董事會既有對外發言制度,加上董監事共二十人,要查證會議基本內容、重點亦非難事。然而,台視三星期內的連續董事會,新聞報導卻出現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處,令人不能不慨嘆當今新聞報導品質。
有聞必錄是其一。中國時報報導,「以前台視預算都是台上宣布,台下鼓掌,五分鐘結束……」這是引述陳文茜的話。以前台視如何處理預算案,有待查考。但本屆董監事上任以來,絕無此種情事。陳文茜是政治人物,又是新董事,話可以隨口說,記者卻不能不加查證,有聞必錄。
同樣的,陳文茜指賴國洲董事長「阻撓」其提案,並以提案未列入正式議案為由,要求處分董事會祕書人員。聯合報片面引述陳文茜之言搶在臨時會之前報導,卻不去探究董事會一向以臨時提案處理董事議案的事實。這樣的事實俱在,所謂阻撓既不成立,議處亦不了了之。
失衡而誇大是其二。自由時報說董事會「場內冷場外熱」。如此說法只對了一半。場外是熱,但那是媒體起鬨,爭相訪問陳文茜的一頭熱。場內董監事發言盈庭,一點都不冷,記者不能因未列席採訪而假定其冷,否則董事會即不必分兩次開。
正由於媒體這種採訪的重場外而輕場內,報導乃偏重陳文茜的說法,卻不去分辨這名新科立委究竟是在會內或會外的發言,而且偏愛口水戰,乃未能準確向閱聽人報導董事會的實況。
最嚴重的是悖離事實。大成影劇報說「黨政軍退出三台,台視點頭,董事會宣示國民黨釋出股權」。按公司法及台視公司章程,董事會都不可能有這些報導中的權力;國民黨如欲出脫持股,亦無待董事會同意而可自行為之。中國時報稱「陳文茜:讓我快點離開台視。」此並非董事會中發言;至於阻撓董事提案、預算案以往五分鐘通過,均禁不起事實檢定。
以上僅就主要報紙的報導略做觀察,品質更難令人恭維的廣播電視新聞尚不在其內。區區台視董事會新聞,卻出現諸多缺失,據實報導( tell the truth )的記者天職見棄,令老記者如鯁在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