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政院去函國民黨,請其就監察院對黨產之調查意見提出說明,並提供相關資料。行政院並表示,由於國民黨疑似不當取得公有財產的行為時日已久,依現行法律規定能否追訴要求返還,可能有爭議,因此才研究以特別法,課以國民黨返還公有財產的義務。
面對選舉花招的質疑,行政院的說法是,處理黨產案是回應監察院的要求,依正常程序處理。平心而論,黨產本身就是高政治性議題,被拿來作為選舉訴求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否則,連戰早不提晚不提,偏要在去年總統大選前的元月初代表國民黨提出黨產信託主張,不也是為了選舉訴求?
其實,是不是選舉花招,並非重點,民眾關心的是五十多年的戒嚴遺物應如何公平地、合理地解決。
無論是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或是《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財訊出版社出版〉 的資料,國民黨透過「轉帳撥用」、「移交接管(戲院〉 」及「贈與」三項方式取得許多公有財產,可說是鐵證如山,不容狡賴。
就以國民黨最值錢的土地||前中廣台北市仁愛路總部為例。這塊地接收自日據時代台灣放送協會,照理應是公家財產,不過中廣卻在民國四十七年六月取得台北市政府發給的土地所有權狀,造成既成事實。國有財產局在八十八年接獲相關單位要求調查這塊地的來源及權屬,卻答覆:「中廣公司仁愛路大樓土地,是否接管日產,本局現存檔案欠缺資料可稽,又現登記該公司所有之土地,係屬其私有財產,本局無權調查。」
其實這塊地的來源早在四十五年交通部長喪守謙的一封書函中就「證明」了。四十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喪守謙曾出具一份「交通部證明書」給中廣公司,以交郵字第○○五三○號代電發出,目的在證明中廣負責「掌理」這塊土地。該「證明書」中說:「台灣光復時期由前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管日據時期台灣區各廣播電台所有房屋地產,統由改組後之中國廣播公司掌理,特予證明如上。」
這塊地在三年前由中廣以八十八億元賣給中央投資,隔年中央投資再以九十億元賣給三重幫的宏泰集團,而中廣前後只繳了二十一億元的土地增值稅給政府,等於「淨賺」國庫六十七億元。
看了中廣土地的故事,就可以充分了解,國民黨許多黨產的取得,正是黨國不分下的戒嚴體制產物。而宋楚瑜所謂黨國一體下國民黨犧牲很多,則真是令人不知從何說起!因為「犧牲」很大的結局竟是國民黨擁有龐大的黨產及黨營事業,是非共產國家之外最有錢的政黨。
論及黨產的處理,國民黨一再強調合法持有,且握有所有權狀;像新黨立院黨團則認為應循司法途徑處理。其實黨產就像白色恐怖時期的冤獄一樣,在戒嚴體制下「一切合法」。既然白色恐怖時期的非法逮捕如今要進行補償,則黨產怎可視為理所當然?
去年台灣雖然有了五十多年來首次的政黨輪替,但黨產的問題一日不解決,我們就不是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其中重要的指標之一,就是國民黨中央黨部土地何去何從。
台灣人民常被批評太健忘,所以三、五十年前的陳年老案大可不必再提。但是,七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台灣已經解嚴了,國民黨卻以公告現值加兩成的嚴重偏低價格,從人民手中買走了目前中央黨部所在的一千八百坪土地!
當台灣已經開放報禁、黨禁,要邁向民主國家的時刻,國民黨還在占國家的便宜,是可忍,孰不可忍?因此,我們要大聲地說、不斷地說:國民黨中央黨部土地不還給國家、人民,台灣就不是一個民主國家,國民黨也絕非創黨人孫中山所謂的「革命民主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