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再講下去我可能就要流眼淚了!」早上才剛接待完到學校進行技術學院升級審查的教育部官員,下午就風塵僕僕趕到台北接受記者專訪的南開工商董事顧珮箴,談起六年來爭取學校運作正常化的辛酸路,心情不由得激動了起來。
被教育部接管一年多來,南開的校務漸漸步入正軌,在教學研究上的進步有目共睹,不僅拿到督視察成績「甲上」的肯定,更躍升為中台灣私立院校中推薦甄選報考率最高的學校。
當初為了堅持「私校非私產」的教育理念,不惜放棄在美國的律師事業回台定居,甚至背負「大逆不道」十字架,和親叔父對簿公堂,如今面對學校升級有望的喜訊,顧珮箴的心情又怎能不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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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父母辦校熱情影響
顧珮箴是南開工商創辦人顧李淑華的女兒。顧李淑華原是基隆極具名氣的女中醫,先生顧樸先是一名軍法官,與醒吾工專創辦人顧懷祖為同宗兄弟,兩家曾在五○年代初共同創辦立德中學,後來由基隆謝家接辦,改為現今的「二信中學」。之後,顧李淑華又在南投創辦南開工商,由顧樸先的親弟弟顧不先擔任校長。
顧家在基隆名望雖高,但因早年從上海流亡到台灣的經驗,深覺「帶不走的東西都沒有用」,因此顧李淑華並未投資土地和珠寶,反而將畢生積蓄投注在教育事業上,民國六十八年因病去世前,還特別選擇南開工商當做她的長眠之地。
顧珮箴回憶道,顧李淑華創辦南開工商時,她還是個高中生,當時她曾隨著父母親一起到草屯看校地,「那時候,那塊地不過是個很偏僻的荔枝園,可是我的父母親卻興奮地跟我說,這裡要蓋成教室,那邊要變成什麼的」,深切表現出那個年代私人興學者對辦校的熱情,而顧李淑華為了學校,自己省吃儉用的精神,也深刻影響了顧珮箴日後的教育理念。
政大歷史系畢業後,顧珮箴赴美攻讀法學博士,在當地結婚、生子,也有了屬於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母親去世後,她雖然被推舉為學校董事會的董事長,但因長居美國,一直是虛掛名位,校務全由顧不先一手負責,基於對親叔父的信賴,她也不曾過問太多。
直到民國八○年代初回台照顧臥病在床的父親後,顧珮箴才慢慢發現,原來學校的校務運作已經變了質,制服採購、營建、教育部補助經費都出現帳目不清的現象,教學品質低落,連學生作弊老師都不管。為了徹底查辦這些問題,在得到先生的諒解後,顧珮箴獨自帶著三個小孩回台定居,沒想到橫阻在她面前的是那樣一條顛簸崎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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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做家族罪人也要為公
「當時,全校師生沒人敢在草屯幫我找房子住,也沒人敢主動和我講話。」顧珮箴說:「雖是董事長,但要了解學校的運作,我也只能用﹃想知道某某學生為什麼會被記過﹄的理由,找老師到辦公室聊天。」
這種被孤立的感覺,還比不上被自己的親人抹黑、打擊的痛苦。當顧珮箴掌握了學校財務被不法動用的確實證據,要求學校董事出面共同解決時,每個董事都跟她說:「這是顧家的家內事,你和你叔叔談好就可以了,我們沒有意見。」而當她決定針對學校帳冊被不當焚毀、校長改選出現論文抄襲等事件,向顧不先提出法律追訴時,親友們甚至在法庭上當面以「顧家的罪人」、「敗家女」等罪名來責難她,那種在親情和理念間的掙扎,是一般人無法想像的。
「問題是,私校究竟算不算私產?辦校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教育學生的公共利益?」顧珮箴表示,台灣的私校學生多半是來自中下階層的子弟,當她想到用當黑手的辛苦錢送孩子來南開念書的學生家長們,她就覺得如果不努力的話,有愧自己的良心,所以即使面對種種汙衊和壓力,她還是在「公」和「私」之間選擇了「公」。
經過多年奔走,在立法委員王拓、范巽綠、前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模等人的幫忙下,南開的案子,受到吳京、林清江、楊朝祥等歷任部長的關注,教育部甚至為此在民國八十五年底首次召開關於私校董事糾紛的協調會。之後,顧不先與前南開總務主任王宗湛、前訓導主任王佑祥等三人,因升等論文抄襲遭教育部註銷副教授及講師證書,顧珮箴對顧不先的追訴也獲判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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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性化的配套措施根絕私校弊端
事實證明,顧珮箴當時的忍辱負重是有代價的,而她最自豪的是自己「把風暴帶出校外,絕不影響師生權益」的堅持。早在和顧不先的法律訴訟完結、教育部解散董事會之前,她不僅已經敉平學校財務的虧損,而且還多出三億元的基金盈餘。
叔姪女間的校務公案暫告一段落,顧珮箴卻無意把掌管校務的權力緊握在手。今年八月,教育部為南開重組董事會,延攬前海洋大學校長鄭森雄、彰師大教授陳俊源、前監察委員王清峰等各界賢達人士擔任董事,原本有意請顧珮箴擔任董事長,但她卻堅持不願接受,因為「找一個更有能力的董事長對學校才有幫助」,而對於教育部有意在本屆董事會任期完後,將學校「歸還」給原董事會的美意,她也不打算接受。
「我的父親在遺囑上講得很清楚,南開工商是財團法人組織,凡我顧家子孫皆不可企圖染指。」顧珮箴認為,台灣私校最大的問題,就是許多創辦人其後代都把學校當做私產,甚至企圖從中謀取利益,「但是,既然是捐資興學,學校就是公產,不應該是家族世襲的私產,而應為了學子的利益,交給最專業的教育人來管理。」
針對當今私校弊端重重的問題,顧珮箴呼籲,一定要制定完整而「人性化」的配套措施才能解決。私校的財務透明化固然是首要關鍵,但也得配合「私校人員挪用公款視同公務員貪瀆罪」等法律規範,以敉平目前私校人員貪汙無法可管的法律漏洞;防範弊端外,也要有利誘的因素,但目前私校董事長不領薪水的方式,反而會加深董事長和校長間的矛盾,用相對的待遇讓董事長專心運作校務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