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及唐飛新政府的內閣人事大致底定,眾所矚目的國防部長人選,也敲定由現任國防部副部長伍世文升任。不過在伍世文出線之前,部長的最熱門人選則是現任參謀總長湯曜明;可是在湯曜明堅辭不就之後,才一路由莊銘耀、顧崇廉,再轉為伍世文。
國防二法草案確立文人領軍、軍政軍令一元化原則
去年三月三十日,我到立法院備詢,立委要求我訂出國防二法的時間表,我告訴立委,一年的時間可以把國防二法送到立法院來。國防二法第一次版本草案於八十七年仲苓蔣部長任內即已完成,呈報行政院,經行政院審查後函送立法院。唯因第三屆立法委員未完成委員會之審查,本屆委員不予繼續審議,退回重新檢討呈報,部長乃斟酌各界對前次草案意見,指示「權責相副」、「分層負責」的原則,成立研編小組,除納編部本部及參謀本部相關人員外,並聘請學者專家,共同參與,重新研擬,經過多次的研討,確立文人領軍,軍政軍令一元化之原則,完成國防二法草案報院。
民主國家的國防事務,本來就應該由文人主持,軍政軍令一元化,所謂文人,就是非現役軍人,軍人退伍之後就是文人了,因此國軍任何一位將領對於文人領軍、軍政軍令一元化的做法,都是百分之分贊成。我接總長之後,唐先生跟我談過,他任內把國軍建軍備戰的國防實務改革做為重點工作,我說我會全力配合,請他不必有任何顧忌,大膽全力推動。
國防二法呈報至行政院後,經行政院審查修訂之,再送立法院,這就是所謂國二法的行政院版。但因立法院眾多委員,包含各黨派對本法非常之重視,也做了深入的研究,分別提出了八個不同的版本,再上院版,總共有九個版本。立法院於去年(八十八年)十一月開始審議兩法草案,期間國防、法制兩委員會共召開八次聯席會議,對於國防二法提出很多的意見,部長率同國防部及參謀本部相關人員全程出席,參與說明,並與各政黨黨團、傳播媒體及社會各界溝通,積極爭取,終於八十九年一月十五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在立院審議期間,我除要求業管聯參全力配合外,並多次向部長報告,請部長盡速推動通過該法。因部長曾擔任過空軍總司令、副總長兼執行官、參謀總長,對於國軍現況甚為了解,我則致力於戰備工作,俟該二法通過後,參謀本部當貫徹落實,同時我在多次重要會議中,也做了如此的說明。
很樂意減輕總長的職務壓力
通過之國防二法,基本上是順應世界民主潮流,尊重民意,實現文人領軍、軍政軍令一元化之理念,走向軍隊國家化,並將國防由狹義軍事武力轉換成廣義的全民國防。同時確立軍政、軍令、軍備三區分之國防組織,更能發揮專業分工與組織再造的效能。但經過深入研究,發現與實際情形稍有落差,將造成日後執行上的困難,諸如從通過之國防組織體系表,就可以很明顯看出參謀本部有責無權,指揮系統欠完整。因為國情特殊,我國面對著強大敵人的壓力,而戰略環境是沒有平時戰時之分,稍一不慎,都可能引起戰端。所以我一直強調,參謀本部不論位階高低,只要能權責相副,指揮功能完整,是可立即指揮作戰的機制,因為這關係著國家安全,全民的福祉,不可不慎。
國防二法是針對總長權限做改變,縮減總長的權力,因為我是總長,不宜任意對外發表意見,否則會造成負面的影響,認為我是反對或抵制,因此我一直保持沉默,不要讓外界誤以為部本部與參謀本部存有歧見。所以在大選前,我和部長討論國防二法時,我就請部長全權處理,我會全力配合,不必顧忌。
我不是一個政治上的人物,也不是一個要權力的人,我很樂意能夠減輕總長這個職務的壓力,這是我個人內心的話。尤其唐部長接受媒體訪問時,推薦我接任國防部長,我內心很矛盾,我很高興可以減輕壓力,但是考慮到敵情壓力、部隊定與落實配合推動國防二法,使政權能在安定的狀況下,平順的轉移;這是國軍備戰的使命,更是總長的責任,所以我就繼續背負這重任,沒能順從唐部長愛護提攜之心,實感抱歉。
一九八六年美國高、尼二位參議員推動「國防改組法案」,為因應戰爭方式及戰略思想之改變,靈活調整其國防編組結構,在立法之前經過五十六次的公聽會參與的都是三軍將領、學者專家等與國防事務相關的人員,相當慎重;迄今法案仍與時俱進,不斷地修訂,主要目的就是要能符合時需。國防二法通過後,目前我們也發現了部分理論上與實際運作的落差,同時我也向部長報告,提供意見,部長也了解到其中的問題,因為部長是非常了解國防事務與國軍現況的長官。
國防組織規畫委員會裡說重話
國防二法通過後,大部分幹部對於內容不甚了解,於是向部長反映,是否針對該二法舉辦講習、說明,使各級幹部能了解其精神,不要誤解,妄加臆測。部長甚為支持,於是先舉辦高階幹部講習,由部本部、參謀本部業管單位及國管院分不同角度做說明。由於效果良好,所以部本部、參謀本部業管人員又分別到各級單位宣導,解除其疑慮,部長也認為應讓大家充分了解,方得據以執行。我認為應該如此,有問題就說清楚、講明白、尋求共識,如此才能建立三信心。
有人認為參謀本部派人到下級宣導,就是抗拒該法,基本上,參謀本部無所謂「抗拒」,或說是「阻力」,我已再三要求軍令系統,目前法已經通過了,我們就按法執行,有任何問題,可於國防組織規畫委員會中提出,尋求解決,但一經裁示,則貫徹執行,不可有任何人隨意對外放話,表達意見。
四月八日國防部召開「國防組織規畫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我說了重話,因為人在外隨便發表意見,造成外界誤解;大家應該在委員會裡很坦誠地把意見表達出來,公開、公正、公平地討論,尋求共識才對,依據共識做成決策,當決策形成後,則大家須共同遵行,戮力達成。而這些決定的事情和討論的問題,應該由國防部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個人不要隨意對外發言,免生事端。就我個人而言,我可以不講,但為了推動二法,使國防二法有效率、有步驟地進行,免得為了些無謂的枝節,而延誤了主題。我是就事論事,一切為整體、為單位考量,這就是我行事的風格。
國防二法要如何執行,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我給了自己一個期許,希望能在總長任內配合完成國防二法的編組與運作,向歷史負責,為良心負責。參謀本部目前兼具建軍與備戰的職責,將來建軍的部分轉移至部本部,參謀本部單純負責備戰的工作,而建軍、備戰分屬不同的系統,如何能有效結合,是我所關心的。
組織調整對部隊衝擊大
大家都知道,所有的國防事務均是以求勝為目的,備戰就是求勝的手段,所以要如何使建軍與備戰不要有落差,是非常重要的。「軍以戰為主」,各級組織設計必須以滿足戰需為著眼,建立軍令系統參與軍政、軍備重大政策之正式管道,如此才能使「打、裝、編、訓」合為一體。其次是軍事組織調整必須謀定而後動、循序漸進,「軍政、軍令一元化」應策訂周詳計畫,區分階段,逐次執行;各業務銜接與新編單位須經驗證、評核,始得實施組織簡併與權責轉移,故期程不宜過度壓縮,否則將造成混亂,致使工作無法推行。
二法落實後,總長的權限有所調整,我在這過渡時期仍繼續擔任總長,是因為我與國軍有三十幾年的淵源,所以不能不承擔這個重擔;假如我是一個有私心的人,我應該接受唐部長的提攜,離開這個位子,擔任部長,然而這樣將如何面對部下,三信心如何建立。再加上海峽兩岸的緊張情勢,稍一不慎就可能引起戰事,這如何使第十任總統政權平順轉移?
當然陳水扁先生以前的言論風格,使得國軍對他有些看法,但那是因為在野黨的身分使然,有其憲法賦予言論自由的權利,更何況並未施行。但是總統選舉結果,他是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依據憲法賦予職權,國軍必須服從其領導,這是無庸置疑的。我們在陽明山座談會後,大家都已建立共識,也體認到唯有國軍的穩定才是國家安全的基礎,所以我不輕言離開,是為了防制敵人不理性的異常行動,是為了國軍的穩定,社會的安定與國家的安全。
我很理解軍隊組織調整對部隊衝擊很大,我擔任台南軍軍長職務時,軍部精簡掉了,擔任陸軍總司令時,陸軍精實案在我手中完成規畫、推動;精實案屬陸軍變革最大,精簡人數最多,疏處的人員最多,但是經過縝密的規畫,求得大家的共識,徹底地執行,所以沒有出現什麼大問題。
絕非大陸軍主義
至於外界質疑精進案停下來了,其實這是很自然的,因為國防二法通過後,國軍編制出現空前的變化,而且變動的都是指揮階層,組織體系調整、指揮流程丕變、業務職掌未明,又如何能實施全軍各階層的精簡。就好像攀登高山一樣,應該是三點不動一點動,但是我們現在是全部都在動;尤其在海峽兩岸目前這種緊張的狀況之下,更是危險。所以精進案不得不先暫緩下來,等到二法更明朗後再做調整。
未來無論任何人接任部長,我都將全力配合,推動國防二法,落實軍政、軍令一元化,這是國軍幾十年來最大的變革,也是歷史的機緣,讓我有幸躬逢其盛,希望在我任內能配合部長順利完成。至於軍中過去發生的一些弊端,各位相信我,只要有任何證據,我一定追查到底。國軍為了沒結的案子(如尹清楓案),長期以來備受各界指責,所以我就任總長以後,首重軍紀的要求,於去年三月分召國軍軍紀檢討會,徹底檢討,逐級貫徹,年來已有進步,違法案件大幅減少。同時針對人事、採購、工程等三項,要求透明化,絕對要做到公正、公平、公開,杜絕任何的關說,維護國軍尊嚴,使國軍的作為能獲得全體人民的支持。
有人認為國軍是大陸軍主義,到底是不是,從歷年來預算的分配就很容易了解了。最近五年制空、制海、反登陸的平均預算分別是二五.四三%、二六.七七和一八.五二%,這樣的財力分配算是大陸軍主義嗎?目前海、空軍均已完成新代兵力整建,陸軍迄今傳統武器仍缺裝嚴重,怎會有大陸軍主義呢?本人多次強調,總長是三軍的總長,絕不可能偏袒或打壓任一軍種。我認為未來我們應該朝向三軍聯合作戰架構發展,而這也是我們目前的建軍方向,到時就不會再有軍種預算分配不均的爭執了,更不會有軍種本位主義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