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惡多端的陳進興終於伏法了;才從震災現場的亢奮中稍稍回過神來的新聞媒體,自然無法冷靜看待這個滿手罪孽的死囚槍決事件,新聞能作多大就作多大,有沒有後遺症是在收視率之後再來檢討的問題。
陳進興該死已無庸置疑,這個議題也沒什麼好討論的,偏偏就有好事的媒體以臨死前信奉上帝、捐贈器官、出書懺悔,進而推論陳已改邪歸正,甚而似有若無地塑造其「悲劇英雄」的色彩,誤導大眾,再次攪亂這個已經價值混亂、是非不分的社會。
陳進興的一生是個悲劇,從小他就由阿嬤撫養,年少時犯了錯,使其成長階段幾乎都在監獄度過;十七年的牢獄生涯,讓陳進興失去了融入社會化的能力,對個人而言,這的確是個悲劇。但是陳進興個人的悲劇,絕對不能為他往後的作奸犯科合理化,尤其他濫傷無辜、恃強凌弱的犯罪模式,連當「大哥」都不配,就更不要糟蹋「英雄」這兩個字了。
嚴格說來,陳進興比較像是市井中的「痞子」,特別是虛張聲勢、欺善怕惡的那種;這從他犯案被害人的背景就可了解,差別只在他身強力壯,運氣較好。曾經有位比丘尼在獄中對他弘法,陳進興問是不是信了佛教,就可以免受十八層地獄之苦,比丘尼搖搖頭;於是陳進興就信了以為可以上天堂的基督教了,殊不知基督教也有死後審判。
陳進興的案例固然是整個社會的悲劇,但是槍聲響後絕不代表悲劇落幕,我們的兒福、教改、獄政,以及整個社會,都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至於酷嗜腥羶的媒體同業,就請幫幫忙,睜大眼睛,好歹有點是非觀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