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三日,高直蓬(化名)先生約朋友在基隆市長榮桂冠酒店,喝了兩杯咖啡,連小費才花了三百三十元,沒想到竟然中了三至四月的統一發票第三獎||一萬元!六月十五日,興高采烈地從台北趕到位於基隆的合作金庫基隆支庫兌獎,豈料當面被澆了一盆冷水,因為中獎名冊上沒有長榮桂冠發票,他只能空手而返。
高直蓬又氣憤、又不解,明明是合法的統一發票、號碼又完全正確,為什麼領不到錢呢?企業以發票做手腳逃漏稅的可能性,令人無法不懷疑。於是,他向長榮桂冠酒店、基隆市稅捐處詢問,雖然兩個單位都說會處理,他卻感覺到彼此推來推去,也沒有具體的處理時間,高直蓬開始擔心,如果處理時間拖延到九月三日、也就是最後的兌獎時間,這一萬元獎金是否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泡湯了呢?
他不滿地告訴本刊,中了統一發票領不到錢,是不是代表政府的公信力出了問題?他甚至擔心熱門又搶手的彩券一旦發行,民眾中了獎,是否也會發生領不到錢的情形呢?如果他中的獎是兩百萬元,那不是更虧嗎?
不讓高直蓬兌獎的合庫基隆支庫櫃台人員江小姐說,經常會有偽造統一發票或是塗改號碼,以冒領獎金的情形發生,經辦人員一不小心上當了,後果都得自負。
對於統一發票的獎金額在(含)一萬元以上,開獎後,稅捐處撥款時就會附有中獎名冊,名冊上有發票商店、消費金額、發票號碼等資訊相互核對,藉以防止冒領。但是高先生兌獎時,名冊上並沒有長榮桂冠酒店這一筆資料,所以江小姐不願意兌獎。不過,因當天並未留下高先生的電話,無法進一步聯繫。
江小姐說,以前也有出現稅捐處漏列的情形,只要向稅捐處反應,通常兩、三天後就有消息。但是高先生這個事情,迄今未有下文也令她有些意外,但她無法判斷是長榮桂冠酒店沒有將中獎資料報給稅捐處,還是稅捐處失誤漏列了?
本刊向長榮桂冠酒店查證時,該酒店財務部人員十分驚訝地說,「這純粹是個誤會」,發票是有點錯誤,誤用了發票號碼,這也是每家公司都有可能出現的失誤,當高先生在六月二十一日來電,公司第二天就將過程行文稅捐處,在處理的時效上並未耽誤,也沒有故意拖延,而且六月二十八日早上通知高先生,稅捐處會與他聯繫領款事宜,高先生一定可以領得到中獎獎金。
至於這筆獎金是由長榮桂冠酒店,還是稅捐處支付?酒店財務部人員說,他們正在等待稅捐處的回函。在沒有回函以前,不願揣測疏失在哪一方,但肯定高先生一定拿得到錢。
這次的失誤,誰該負責呢?是否有逃漏稅弊端?獎金又該由誰付呢?基隆市稅捐處信義分處周華芬表示,法律上應該由長榮桂冠酒店付,他們也願意付,錯誤出在長榮桂冠酒店去年才開業,不清楚新的一年配發新的統一發票號碼而繼續使,長榮應非蓄意逃漏稅、也沒有漏稅問題。但是這樣的失誤,需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她強調,長榮都願意支付獎金,還有什麼責任可說。
一張發票事小,一萬元獎金不多不少,發票烏龍事件的背後,如果能夠讓稅捐體系更了解企業運作,也未嘗不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