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午十二點五十分,位於總統府旁邊的台灣銀行總行營業部,來了一個客人,這位客人拿了兩張金額各一億元的台支(以台灣銀行為付款行的支票,一般金融業以「鐵票」稱之),由於金額龐大,立刻引起營業部注意。
由於這兩張是振興醫院透過發票行台新銀行天母分行開出來的支票,依據經驗研判,醫院等財團法人會有大筆存款提領,通常是工程押標金,要不然就是購買機器設備,但是,這兩張沒有抬頭的支票,是透過個人的戶頭存入提現,明顯不是工程押標金或是購買機器設備款項。
透過台銀洗錢失利
承辦人員立刻把這種情況向上面的主管報告,存款科的副科長馬上要承辦人員請客戶先等一下,拖延時間,以便爭取查明存款真偽的時間,隨即,楊姓副科長立刻打電話給發票行台新天母分行,台新銀行答覆確實有這筆存款,而且是由振興醫院出納組許姓組長到銀行領取這兩張台支。
雖然台銀是台支的付款行,但是,當台銀支付這筆款項之後,要向發票行要求付款,因此,當提款金額過大時,台銀通常會向發票行再次確認。
讓台銀懷疑的理由,不止如此,因為,振興醫院提領台支時,曾經告訴台新銀行,振興想把這筆錢存到台銀的中崙分行,因此,台銀營業部照會中崙分行之後發現,早在這名客戶到營業部要求兌現之前,這兩張支票就曾經出現在台銀的中崙分行,當時,中崙分行覺得客戶很奇怪,因為客戶要求台銀開兩張面額共兩億元,但不具名,也就是沒有抬頭的台灣銀行支票(非台支),台銀行員解釋開立台銀支票必須具名的規定,另外又以金額過大,拒絕客戶提領這筆款項,沒有想到客戶輾轉又跑到營業部來存。
由於有這個紀錄,使台銀認為這兩張台支並不單純,於是,向台新銀行詢問振興醫院的聯絡人姓名、電話,十二月三十日當天,台銀就直接和振興醫院聯絡,許組長承認這兩張台支是由他向台新拿回來的,存款則是由會計室主任應台珍負責,後來,台銀也打電話向應台珍求證。
當台銀向應台珍求證這筆存款時,應台珍承認有這筆款項,而且應的姿態很高,她告訴台銀主管:「那就不要存,把支票拿回來。」「如果有問題,就把這兩張支票退還。」後來,客戶匆匆忙忙把支票取回,不再要求要兌現了。
支票化整為零
不過,台銀在客戶把支票取回之前,做了一個圈存的動作,所謂圈存就是把這張票子的號碼記錄下來,不管這張支票是透過交換,或是台銀任何分行的櫃檯轉帳提示,或是現金提示進來,台銀都會對這兩張支票提高警覺。
隔一天,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多,這兩張「問題」支票透過台北國際商銀的汐止樟樹分行轉了進來,由於之前有圈存的動作,支票經過交換進來以後,台銀立刻打電話給台新銀行,台新銀行說:「振興醫院並未指示不付款,所以,兩億元已經兌現出去。」由於付款行說沒有問題,台銀即使認為有問題,也只好付錢,於是,就把這筆錢付了出去。
該客戶在台北國際商銀樟樹分行把兩億元台支存進去之後,並沒有提現,而是化整為零,把兩億元支票換成台北國際商銀的五十九張支票提領出去,再由不同的人到不同的銀行提現。
台銀主管推測,客戶在中崙分行、總行營業部兩個單位碰到釘子以後,決定找一家比較偏遠的銀行把台支存進去,而且,並沒有要求直接付現,還轉了一手,換成另外一家銀行的支票,還把支票分散成五十九張,以便到不同的銀行提現,他們認為,透過這樣轉手,一定是天衣無縫。
台銀機警 兩億元詐騙案曝光
從頭到尾懷疑這是「洗錢」行為的台銀,在付了錢以後,立刻依照「洗錢防制法」,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經過調查局介入調查之後,發現這個案子果然是一宗詐騙案,而且,當初台銀連絡的會計主任應台珍竟然是涉案人。
原來,振興醫院的活存帳戶是開在台新銀行天母分行,八十五年應台珍接會計室主任,八十七年應台珍建議醫院將原本存放在台新的兩億元活存,轉存到台銀的中崙分行,原因是透過一名友人介紹,可以獲得較高的利率,利差可以差到二%,兩億元存款一年的利息會多出四百萬元,這件事還經過醫院批准。
振興醫院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到中崙分行開戶,不過,後來這筆款項在台銀的中崙、營業部洗錢失利,使得計畫改變,應台珍為了取得醫院的信任,另外開了一張偽造的台銀定存單給醫院,院方收到定存單之後,一直到案發,都沒有發現這張定存單是假的。
後來,東窗事發,振興醫院出示台銀定存單,經過台銀查核發現,是一張很容易辨識的假定存單,因為上面的主管簽名筆跡,用肉眼就可以看出,並非中崙分行的主管簽名,而且,台銀從頭到尾都沒有接受這筆台支,也不可能開出這張定存單。
台銀主管說,因為台銀是利率的指標銀行,當資金過多時,銀行調低利率一定會比台銀快,因為等到台銀調降,市場利率一定會跟著下來,所以,在資金比較鬆的時候,台銀的利率確實會比同業高一點,但是,也不可能會差到兩個百分點,而且,朋友介紹、或是大額存款利率有議價空間,並不確實,大額存款有牌告利率,任何人介紹都一樣,不管在台銀總行、全國各地分行,掛牌也都一樣,一般以為台銀總行利率會比較高是錯誤的印象。
目前調查局仍然在調查振興醫院的這件詐騙案,發現並非只是單純的挪用公款,而是一件有計畫的掏空案,應台珍當初誤信朋友的話,想利用公款轉一下,可以賺取兩家銀行的利差,沒有想到最後竟然捲進一個有計畫的詐騙集團中,四十五歲、未婚的她,沒有想到在農曆年關之前,竟然一不小心惹上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