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6 15:15更新:今(26)日大選之日除了爆出首例撕毀公投選票的事件,今下午1時35分許,高雄一名53歲徐姓婦人在鼓山區自強里活動中心投票時,被選務人員發現撕毀選票,徐婦已由警方帶回釐清。
據悉,這名婦人疑對其中1名里長候選人不滿,投票時才會憤怒撕毀選票。選罷法規定,撕毀選票可處5000至5萬元罰鍰
今(26)日是九合一選舉的大日子,舉行縣市長、縣市議員、里長及18歲公民複決投票日,不過,今一早竟發生全台第一起撕毀選票事件!高雄一名67歲嚴姓男子自稱不懂公投內容,不知如何處理之下,憤而撕毀公投票,當場被警方逮捕帶回偵訊。
高雄市今(26)日天氣極佳,民眾陸續出門投票,卻在上午約莫10時20分,大社地區發生一名67歲的嚴姓男子撕毀選票事件。經初步了解,這名男子自稱不懂公投內容,現場詢問工作人員無人理會,又不知如何處理,遂撕毀公投票。
現場選務人員及警衛人員立即處理,而這名撕毀選票的男子已被警方帶回偵訊,是全台第一起撕毀選票事件。
除了高雄,苗栗縣也發生公投票遭撕毀的情形;苗栗縣選舉委員會指出,今(26)日上午投票秩序大致良好,不過,大湖鄉武榮村投開票所發生1件公投票撕毀事件。
選務人員在圈票處發現有1張公投票遭到撕毀,研判選民可能不想或不知如何投,因此撕毀不投,但難以查出行為人是誰。
撕毀公投票會被罰錢嗎?
公投法第41條規定,將領得的公投票攜出場外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公投法第44條則規定,將公投票或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的公投票者,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提醒民眾,一旦領了票就一定要投進票匭,不得將公投票撕毀或攜帶出去,否則將違反公民投票法。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為白色選票,刊印編號、複決事項、憲法修正案全文,由投票權人在圈選欄圈選「同意」或「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