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11/26就是九合一大選投票日,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依《公職選罷法》規定,投票日不得有任何競助選活動。中選會週五(11/25)提醒,今晚過12點後,社群媒體不能涉及拉票行為,包括更換候選人的大頭貼、訊息提及候選人姓名或號次等拉票行為,只要有檢舉就會依法處理,罰鍰為50萬以上、500萬以下,至於原先就已換上頭貼者則「不在此限」。
投票前夕,中選會召開記者會,主委李進勇指出,明天不能從事競(助)選活動,但可針對公投進行宣傳,不過,公職候選人在投票日當天依其候選人身分不能從事競助選活動,含公投宣傳活動或其他競助選活動。
至於候選人以外之任何人,投票日當天則可進行公投宣傳,但注意不能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及文字。
由於近年社群網路興盛,許多人會在臉書、LINE社群的大頭貼放上候選人的競選號次、標語、名字。對此,中選會表示,26日投票日當天0時起,依法不得有任何競助選活動,今晚過12點後,社群媒體也不能涉及拉票行為,包括臉書更換成「挺候選人的大頭貼」。
至於在11月26日之前更換者,已存留的狀態不在此限,「可以不必移除」,但若有更新或轉分享等等行為,都是屬於競助選活動,仍會違反公職選罷法之規定。一旦有人檢舉就會依程序處理,罰鍰50萬以上500萬以下。
台灣歷屆大選,媒體報導開票時常出現灌票再往回修正的情況。中選會也呼籲,希望各家媒體在開票當日報導開票時,也穿插中央選情中心提供即時計票數據,讓計票統計資料更為精確。
中選會提醒全國選舉人及投票權人投票時應注意事項,以及相關防疫規定:
1、呼籲國民年滿20歲踴躍投票,積極行使公民的權利。
2、明天可進行宣傳公投活動,但不能從事競(助)選活動,公職候選人在投票日當天依其候選人身分不能從事競助選活動,含公投宣傳活動或其他競助選活動。至候選人以外之任何人,投票日當天雖可以從事公投宣傳活動,但仍不能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及文字。
3、投票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並佩戴口罩,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
4、選務防疫採取高規格防疫措施,請民眾安心投票,並且務必遵守防疫規定。
5、不可攜出選舉票或公投票,否則將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6、不可撕毀選舉票或公投票,否則將處以新臺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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