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11/7起密切接觸者的「3+4」隔離措施將全面取消,統一採取「0+7」自主防疫措施,意味著居家隔離正式走入歷史,而「保險公司居家隔離理賠金」及「衛福部3000元防疫補償金」等2項補償金也不能再領。
不過,如果是11/6前拿到居家隔離通知書的民眾,仍可以在2年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相關理賠金。
11/7起國內防疫政策逐漸鬆綁,指揮中心公布4大措施逐步開放迎向正常生活:
一、密切接觸者的「3+4」居家隔離規定,11/7起改為「0+7」自主防疫措施。
二、確診者改為「7+n」措施,也就是說,只要隔離期滿7天後且快篩陰性,可提前解除原訂再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
三、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健身房及8大行業,解除強制施打第3劑才能參與活動的規定。
四、移除營業場所、公共場合強制量體溫規定。
指揮官王必勝表示,先前「3+4」、「0+7」實施雙軌制後統計發現,2種方式下接觸者的確診比例相近,因此決定全面改採快篩取代隔離,讓居家隔離走入歷史。
此政策也意味著接觸者,11/7起不會再取得居隔通知書,而「保險公司居家隔離理賠金」及「衛福部3000元防疫補償金」等2項補償金也不能再申領。
先前產險業關於防疫險等理賠都已經趨嚴,國泰產險及中信產險理賠都改為依照確診者提出的醫療行為證明文件、用藥内容(是否為抗病毒藥物),來判斷是否比照住院日額來融通給付。
兆豐產險也發出公告,自10/6起除了下列7種公費抗病毒藥物外,普拿疼、止咳藥都不再理賠:
1. 倍拉維(Paxlovid)
2. 默沙東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
3. 台灣清冠一號
4. 瑞德西韋 (Remdesivir)
5. 安挺樂(Actemra)
6. 羥氯奎寧 (Hydroxychloroquine)
7. 阿奇黴素(Azithromycin)
不過如果11/6前仍有領到居家隔離通知書的民眾,仍可以在結束隔離的2年內,依規向衛福部、保險公司申領相關防疫補償金及理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