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邊境就要解封改為「0+7」,教育部週四(10/6)宣布,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鬆綁校園防疫措施,自10月13日起,全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若無症狀,打滿3劑疫苗者且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上課、上班。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
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表示,原則上有症狀不到校上課、上班,無症狀打滿3劑者,0+7的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到校上班、上課;不足3劑疫苗者,依規定「3+4」,也就是3天居家隔離不上班不上課,後4天自主防疫,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上班上課。
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邀請衛福部、經濟部、審計部等部會就「新冠疫苗購買、廠牌、價格、劑量、施打等進行專題報告,其中審計部報告指出,高端疫苗交貨期程逾越履約期限30天以上者,疾管署未依約扣罰違約金,亟待檢討,引發關注。
對此,發言人莊人祥於下午疫情記者會中表示,疾管署已於今年3月,針對違規30日以上的疫苗,裁罰2%的違約金。但相關劑量、懲處金額不能說「否則就曝露單價了」,重申有保密合約。
教育部表示,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教育部配合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將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有關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的認定方式及檢測措施,係依指揮中心111年5月19日訂定「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指引」,所謂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係指如10/13有發生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時,如無症狀,10/14欲到校(班)上課、上班,需有10/13或10/14快篩陰性檢驗結果。
此外,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於10月13日前已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者,於10月13日起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
境外生10月13日起入境免居檢,適用「0+7」
此外,配合中央10月13日邊境管制放寬,境外生也改採「0+7」(以航班表定抵台時間),免除居家檢疫,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7天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若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則可到校(班)上課。
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自宅或租屋處所或親友住所或旅館為原則,亦可入住學校宿舍,入住學校宿舍之相關規範如下:
(一)如無症狀,可住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學校宿舍。一旦出現症狀,須入住學校隔離宿舍,後續如確診則轉入住「照護宿舍」。
(二)如有症狀,須為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隔離宿舍」,後續如確診則轉入住「照護宿舍」。
(三)如入住學校宿舍,同日入境的同校境外生得多人同住一室,惟如同住一室之中有人轉確診,其他同住室友須依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
四、交通方式:
(一)如無症狀,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親友/機關團體(學校派專車)接送、自駕,前往自主防疫地點。
(二)如有症狀,於機場進行唾液PCR後,由學校引導搭乘防疫車隊或由學校安排專車,載學生前往自主防疫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