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確診康復後又二次感染,明明快篩陽性、身體不適,衛生單位卻不發居隔證明單,民眾質疑這樣回去上班豈不讓職場染疫風險變高?對此,勞動部回應,只要沒有被要求居隔,基本上就得上班,如果身體不舒服「可以請病假」。
台灣本土疫情仍在延燒,別以為確診康復了就有「無敵星星」,近日有不少民眾都傳出康復後「二次確診」的案例,有的人表示自己的身體狀況甚至比第一次確診還糟、還難受,但是向住家附近的衛生所詢問,卻得到確診後3個月內若快篩陽性,屬於陰陽反覆狀況,不需重複通報也不會開立居隔單。
疫情期間,確診勞工多是以居隔證明單向雇主請假,如果3個月內又確診卻沒有居隔單,意味著勞工還是得上班,讓該民眾質疑「二次確診」身體不舒服還出門吃飯、上班上學,難道不會有傳染風險?
對此,勞動部表示,基本上未被要求居隔就得上班,如果勞工身體不適「可以請病假」,而雇主也不能拒絕勞工到班。
指揮中心日前也回應,如果二次確診者PCR檢測結果出爐,Ct值低或有高度相關症狀才通報,並視為獨立確診記錄開立隔離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