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升溫,衝擊全台多家企業營運,當中包括藝文事業也受到明顯影響。
行政院會於6月3日通過紓困4.0特別預算案,而文化部獲編列特別預算達45.49億元,並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
針對因為疫情影響產生營運困難的個人及事業,文化部祭出「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
「藝文紓困4.0」分別針對自然人及事業的補助。
◆事業部分,區分為「各類型藝文事業」、「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3種補助,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個人工作室),可依受疫情影響情形申請,但3種補助只能擇一申請。
- 「各類型藝文事業」補助人員薪資及必要支出,最高上限250萬元。
- 「營業額減少5成的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名4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
- 「受中央命令停業且給付薪資未達基本工資的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自然人部分,只要具有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擊而影響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皆可提出申請,每人補助3萬元;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製作或相關費用,可酌增補助最高6萬元。
至於,原訂申請至6月17日的「營運損失補助專案」,為簡化作業,在6月7日前已完成申請傳送者,將繼續審查,並得在不重複補助項目情況下,申請藝文紓困4.0的三種事業補助之一;尚未完成申請傳送程序者,則請直接改申請藝文紓困4.0補助。
為達即時紓困效果,文化部表示,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文化部採取主動審查合於規定者,並與其他部會勾稽排除重複領取等因素後,3萬元於6月4日直接入帳。
至於藝文事業及未曾獲藝文紓困補助的自然人,也將採「線上申請、簡化程序、先到先審」方式,加快核定撥款速度。
「藝文紓困4.0」補助於6月7日公告受理,自然人申請日期至110年7月12日止、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
申請方式:1.線上、2.郵寄兩種方式。
另在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部分,文化部自去年即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並針對大型藝文事業提供無上限的利息補貼,今年度將持續辦理。
之前已取得紓困振興貸款的藝文業者,文化部將協助與承貸銀行溝通,主動協助申貸者評估再展延需求,包括貸款利息補貼延長及本金緩繳需求等。
藝文紓困4.0線上申請專區:
https://grants.moc.gov.tw/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