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對個人經濟所造成的衝擊,金管會考量疫情下,民眾債務償還能力較為吃緊,就個人金融產品部分,包含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已協調各銀行受理展延申請至今年12月底。
金管會表示,去(2020)年疫情爆發之初,已先後於109年2月18日、5月29日及12月25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不過該措施受理期限將於今(2021)年6月底到期。
考量疫情對部分民眾的經濟活動及債務償還能力仍有所影響,金管會6月1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展延至今年12月底。
新通過的債務協處機制內容如下:
一、 協處機制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
二、 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三、 協處措施:
(一) 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二) 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四、 協處機制期間:受理申請期限由110年6月底止延長至110年12月底止。
五、 在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如果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
最後,金管會盼疫情期間,銀行能支持客戶渡過疫情衝擊,在符合內控原則下,儘量採行線上方式辦理,保護客戶也保護行內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