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經過路邊,碰到一個看起來大概70幾歲的婆婆,滿頭漂亮的白髮,她說自己剛下班,此時已經是晚上11點多。
婆婆住在非常舊的透天,地點是市區蛋黃區中的超級蛋黃區,我看著屋子外面掛著售字,詢問婆婆,「你家要賣啊?為什麼要賣。」
婆婆說:「我不想賣啊,這裡離我工作的地方很近,我兒子要賣的,他一直亂,一直亂,說賣房子,說需要錢。」
我問:「這房子是你兒子的名字嗎?」
婆婆嘆了口氣,語氣無奈:「對啦,我買來登記在我兒子名下。我以前在前面的菜市場賣菜,我女兒死掉後,我兒子就說我年紀大了,該退休了,他會養我,要我把房子登記在他名下,我兒子說他會出去工作賺錢養我,後來也都沒有出去工作,唉。」
我聽了後很不忍心,對婆婆說:「房子賣了,錢很容易不見。」
婆婆點點頭說:「對啊,我就沒辦法做主,他每天亂,每天亂,我真的很後悔登記在他名下,足後悔,金後悔,我去年才翻新房子,唉,才翻新一年,不要說了,我說太多了,我要進去睡覺了。」
我看著婆婆進去屋子裡的背影,非常不忍心,婆婆當年靠著賣菜有能力買下市中心的透天,根本不需要靠兒子養啊,老人家心軟,耳根子軟,才會把房子轉登記在兒子名下,如果這房子真的出售,婆婆未來的日子就更飄搖了。
房子登記在別人名下,風險極高,請三思。
贈與房產給子女 2做法「防不孝」
編按:如果擔心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後,對父母不聞不問,建業法律事務所於《早點知道就好了:頂尖律師教你51個超實用金錢法律常識》一書中提醒,可採用2種做法,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
❶ 簽訂附負擔贈與契約:父母可在契約中與子女約定要如何「盡孝」,例如負擔父母的生活費、讓父母同住在即將贈與的房產等。
❷ 以「贈與+信託」方式處分不動產:贈與子女房產後,要求子女將不動產信託給自己,繼續管理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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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_黃大米
媒體記者出身並做到主管的黃大米,在複雜的電視圈翻滾多年,看盡光怪陸離,轉業至人力銀行,更深入萬般職場怪現象。關於職涯、夢想和感情的追逐,她為讀者提供跳脫了一般框架的思考觀點及實現角度,並提供實際做法和建言。
曾任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東森及TVBS電視台記者、yes123求職網編輯總監。活躍於商業周刊、風傳媒、今周刊、東森新聞雲等各大網站,擔任專欄作家。著有《可以強悍,也可以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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