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新建案動輒35%甚至到40%的公設比,往往讓購屋民眾感到不公平,引發質疑,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在內政部茶敘上說明,政府將推動改革方案,從「停車空間」及「容積計算」著手,推動虛坪改革方案。
林右昌今天的新春媒體茶敘上說明內政部從去年就開始規劃的虛坪改革方案,「政策目標很簡單,就是希望能夠減少不必要的公設跟虛坪!」讓民眾在購買房屋時,能夠用一樣的價格買到更合理的坪數 。
林右昌指出,內政部規劃兩策略,首先是改進現有停車空間的問題。目前依法設置的停車空間,是屬於所有住戶的公設,不得獨立登記跟移轉,所以部分開發商把「車道」的大部分用公設的方式來登記,由所有購屋人共同承擔。
「沒有買車位的人也要負擔車道的公設!」林右昌直指,這樣的現象引起大家覺得不公平,甚至有買車位的人,已經付了買車位的錢,但是又要負擔車道的公設。
因應這樣的現象,林右昌說,內政部提出的策略是將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讓停車空間未來會具有獨立的產權,「讓停車空間跟居住的公設有明確區分」,停車空間就是停放車輛使用,居住的公設就是確保居住品質及逃生安全所需的公共空間。
林右昌指出,為讓停車空間的負擔能夠合理化,沒有買車位的人不負擔車道的面積,這部分必須要透過修法,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完成這部分的革新 。
其次,林右昌指出,內政部打算運用容積計算的方式減少公設比。目前,建物總登記的面積是「應計容積」的容積率加上「免計容積」的容積率;所謂應計容積包括專有部分和一般電梯;免計容積的部份則是機電和管委會的空間,依法規定不得超過10%,若樓層較高的大樓,不得超過15%。
「未來虛坪改革後,應計容積一般電梯部分,把它放在免計容積裡面,」林右昌說,如此一來,合計不得超過的容積的比例沒有改變,但在過程中,減少出來的坪數,可以增加到實際上民眾可以運用的空間。
內政部也將引導適當的合理適當的公設規模,配套修正《建築技術規則》。林右昌舉例,在進行革新後,未來管委會的空間,包括會議、辦公、監控或是簡易廁所的部份,原則上是計畫用總容積的1%來設計,可以避免過去所謂「不當的灌水」,把管委會的空間擴大,但民眾沒辦法實際使用的問題。
進行容積計算的改變,「免計容積的比例完全不改變」,林右昌表示,免計容積的比例依然是維持10%、15%,所以不會讓建築業者或不動產開發業者有疑慮。
當然,這樣的改變不見得能每個建案都一致,會因為基地的大小、是否方正等有所差異,但林右昌說,經過內政部試算,將上述兩項改革推動之後,大概可以降低公設比5%到10%,讓消費者買房的坪數更加實在,市場上產品的選擇也會更加多元。
至於該改革方案該何時推動?是否溯及既往?林右昌表示,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但內政部會儘快與外界討論,凝聚共識,一定會儘快推動。
「有適當比例的公設不是壞事,其實是好事。」林右昌表示,台灣經濟還沒發展以前,房屋的公設比都很低,大概是8%到10%左右,在經濟發展後,開始有公設被規劃進來,如較大的梯廳、會客室,甚至有KTV、健身房,過去還被視為是好宅、豪宅。
林右昌強調,有一定合理的公設比例是必要的,可以確保民眾的生活品質,政府要做的是杜絕不合理或浮誇、虛胖、不必要的公設,這也是社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