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情侶在婚前會以買房做為愛對方的一輩子承諾,根據內政部資料,2023年結婚對數為12萬5192對,折合年粗結婚率為千分之6.54,較2022年的12萬4997對增加195對,是2020年以來的新高。
然而,2023年離婚對數為5萬3085對,高於2022年離婚數4萬7888對。專家提醒,情海生波已成常態,有情人們共同買房得要先規劃清楚。
住商不動產客戶服務部首席協理吳光華提醒,情人合購房屋,分手翻臉對簿公堂的情況經常發生。因此,兩人購屋時要特別留意幾件事:
1. 所有權登記部分,為能保障雙方權益,登記在兩人共同名下,要先闡明兩人之間的出資比例。
2. 要求代書在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登記時載明分別持分比例,而且切記建物及土地謄本是分別依照兩人的持分比例來各自持有,避免日後為了房子產生糾紛。
3. 一間房子有兩個人或兩人以上共同持分,出售時一定要由全部的共同持有人同意,或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才得以出售。
婚後購屋為婚後財產 分產影響小
若是在婚後購入,吳光華表示,原則上屬夫妻法定財產制下的婚後財產,要登記在個人名下或聯名登記,對於日後離異分產影響較小。
有些夫妻會採取聯名登記,要留意貸款與自用優惠會受到影響;有些會借名登記,要小心登記人私下將房產賣給第三方,出資方務必保留房屋繳款、稅金等相關付款紀錄以茲證明。
權利義務要清楚 留意銀行房貸要求
吳光華坦言,很少情侶在戀愛期間會特別簽契約、公證雙方出資比例,以致於仍常產生爭議,舉證各自負擔的款項與金流。
若是可以,建議婚後購屋,相對權利義務關係較清楚。此外,多數銀行都不接受房貸「共同貸款制」,建議做法是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當「借款人」,另一方則當成「連帶保證人」,一方面可共同承擔責任,另一方面也可以更有機會以較好的條件借到貸款。
合購房屋常見問題
出資比例:買賣合約上註明兩人出資比例
持份比例:告知代書確切出資比例,依照出資比例來取得各自建物及土地權利
借款人選擇:由經濟條件好的一方當借款人,另一方當連帶保證人
欠繳貸款:連帶保證人與銀行及債務人協商承購債務人持份
出售與否無共識:多加溝通,事前簽定權利及義務合約
資料來源:住商機構企劃研究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