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建案「華鋐晴晨」今年9月完工,在興建前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容積移轉30%,但因建商申請時送審書圖資料造假,在房子蓋好後被檢舉,城鄉局查證後確認條件未達法定標準,撤銷原核准,使得原本10樓的建築必須縮減為7樓。民代認為,市府應更謹慎把關。
投訴者黃姓民眾指出,「華鋐晴晨」上月剛完工,目前正在外牆裝修,原本興建10層樓建築、共約30戶,且幾乎銷售完畢,不過日前該建案卻被檢舉,違背聯合審查會議要求連通道路開闢需達8公尺的規定,導致原本申請的30%容積移轉遭到撤銷,使得10樓將減為7樓,未來恐有住戶無法入住。
黃男也指出,另外在「中和安平段813地號等8筆土地」的容移申請案也有類似狀況,黃男質疑,中和已有2起案件,全新北恐怕還有更多潛藏案件,民眾若買屋後才被告知容積遭取消,只能自認倒楣、打官司,市府從源頭開始就該審慎審查。
城鄉局回應,該建商在2016年申請容移時,造假該建案有臨8米道路而取得容積移轉許可,後來市府在去年接獲檢舉並查證屬實後,多次要求改善未果,因此今年6月撤銷容積移轉並列管建築執照,造假資料部份,也移送司法檢調,建商後續如未妥善處理,進而產生消費糾紛,市府消保官也會提供市民最大協助。
城鄉局補充,該業者後續向內政部提出訴願,但內政部認定申請時現況已不符合容移法令許可條件且信賴不值得保護,因此上月駁回訴願。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認為,容積移轉審核案件應謹慎,但新北市府對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一改再改,市府說了算,甚至這次還發生沒有遵守相關規定的案例。每一個建案開發都牽涉人民權益,市府若無謹慎把關,將損及市民權利,而容積移轉程序應盡可能公開透明,確保公務人員執法有所依據,才能確保地主及未來屋主在買賣上不會被建商瞞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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